新华社南京12日讯 江苏省民建会和工商联对处理右派分子的五点意见:第一,根据邓小平整风报告中提到的关于处理右派分子的原则;第二,参考四方面的具体情况:①右派分子反党反鹤的情节轻重,②检查交代、低头认罪的程度,③交代以后在各方面的表现,④原来在工作中服务的情况。第三,右派分子今后不能继续担任领导职务,例如章乃器、钱孙卿等人;第四,右派分子的代表性已经丧失了,建议有关方面撤消他们的社会职务,如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等职务;第五,对民建会员中右派分子会籍的处理,要根据会章的第三十八旗要的精神办理,具体意见有三点:①情节严重的,态度恶劣的,不肯悔改的右派分子,开除他们的会籍,因为矛盾没有转化,只有开除,如属中央委员者,建议中央处理,②情节较轻,交代比较彻底,留会察看,③情节较轻,交代老实的右派分子,仅撤消其一部分的职务,会籍保留。
(石煤)
来源:1957年11月16日新华通讯社编《内部参考》。
来源:新华社《内部参考》(大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