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关于进行中苏友好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省、市委,自治区党委,西藏工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各党组,解放军总政治部;人民日报、新华社、广播事业局:

(发至县团级)

(一)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伏罗希洛夫同志即将来我国访问。根据目前国内外情况,中央认为:有必要在伏罗希洛夫同志访华期间及其前后普遍地、大规模地进行关于加强中苏友好、加强社会主义国家团结的宣传工作,以显示中苏两国人民的伟大友谊和亲密关系,并使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受到一次深刻的国际主义教育。

(二)这一宣传,应当依据毛泽东同志“正确地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报告中有关加强中苏友好、学习苏联部份,周恩来同志“关于访问亚洲和欧洲十一国的报告”的第二部份,以及一九五七年一月十八日中苏两国联合声明中所阐明的基本精神来进行。宣传时,可着重下列各点:

1、为了把我国建成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工业国。主要必须进一步加强全国人民的团结,调动国内的一切积极因素,同时,还必须团结国际上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在国外政策方面,我们的方针是:继续加强社会主义国家的团结,进一步争取和团结民族主义国家和世界上其他爱好和平的国家和人民,以扩大国际和平统一战线,孤立和打击以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侵略集团。其中,继续加强社会主义国家的团结,是我们最基本的外交政策和首要的任务,只有首先加强社会主义国家的团结,巩固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我们才能有力地团结和争取民族主义国家和世界上其他爱好和平的国家和人民,打击帝国主义侵略集团,确保社会主义事业和世界和平事业的顺利发展。

2、社会主义国家的相互关系,是一种新型的国际关系,它是建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无产阶级国家主义原则和各民族平等原则的基础上面的。在社会主义各国的关系中,虽然曾经发生过某些缺点和错误,但是团结合作仍然是主要的、基本的方面。社会主义各国都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共同的指导思想,因而在原则问题上是有一致的基础的;即使在某些问题上发生不同意见,也是可以而且应当通过同志式的讨论和协商,逐步取得一致。并且会进一步改善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相互关系,增进以苏联为中心的社会主义阵营的团结。

中国和苏联的友好团结,是社会主义国家伟大团结的最重要的因素。继续不断地加强中苏友好,巩固社会主义阵营的团结,乃是我国人民最高的国际主义责任。

3、苏联人民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取得了伟大的成就,对维护世界和平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并且对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包括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进行了巨大的、全面的援助。正确地向苏联学习,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仍然是我们坚定不移的方针。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我们要学习一切国家的先进经验。但是最重要的还是学习苏联的先进经验。而且,世界上也只有苏联才能给我们这样巨大的援助,帝国主义国家是决不可能给我们真正的援助的(在口头宣传时,应当结合上述内容,对于某些否定苏联建设成就、忽视向苏联学习的情绪,进行适当的批评)。

4、伏罗希洛夫同志是苏联共产党和苏维埃国家的杰出领袖之一,从青年时代起就把整个生命贡献给共产主义事业。他是一九〇五年俄国革命的积极参加者,在争取十月革命的胜利、保卫和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斗争中,特别是在增强苏联国防力量方面,作出了卓越的贡献。这次,伏罗希洛夫同志以苏联元首身份前来我国访问,在其七十六岁高龄之时亲自为进一步加强中苏友好而努力,我们应当极为隆重、热烈、诚恳、亲切地予以接待和欢迎,在接待国宾工作中,当然应当贯彻执行节约的精神,但是对于那种片面理解精简节约、忽视政治原则、不顾国际影响的错误倾向,必须加以防止和纠正。

(三)各省、市党委和中央一级的宣传机构接到本通知后,应迅速制定进行这一宣传工作的计划,并作出具体部署。对于伏罗希洛夫同志准备参观访问的城市,更应作为重点,安排群众性的中苏友好活动。

1、人民日报、新华社、广播电台以及中央一级其他报刊应即陆续发表有关社论、评论和资料,报道各地开展这次宣传活动的情况,介绍伏罗希洛夫同志的生平,宣传苏联成就、学习苏联以及加强中苏友好和加强社会主义各国团结等问题。

2、各地应该结合经常的时事教育,普遍地向干部作一次关于加强中苏友好和加强社会主义国家团结的报告,并且通过他们向广大群众展开宣传活动。

3、中苏友好协会总会和各地方中苏友协应该配合接待伏罗希洛夫同志的工作,在人民群众中展开加强中苏友好和加强社会主义国家团结的宣传活动。

4、以上各种宣传活动,可以根据各地情况,配合当前中心工作进行,并且适当地同“五一”国际劳动节的宣传活动结合起来。

 中央一九五七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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