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送 各地、市委、各直属企业党委、省委各部委、国家机关各党组、人民团体各党组、各直属机关党委、高校党委、各大学党委、党校、云南日报、新华分社、广播电台、党刊室。
一、为了加强对整风运动的领导,省委决定由谢富治、于一川、郑敦、孙雨亭、陈康、陈方、郑刚、薛韬、苟兴才、袁勃、马文东、黎韦12同志,组成省委整风领导小组,以谢富治同志为书记,于一川同志为副书记。
二、省级各机关一律按系统分由以下九个大组统一领导整风,各大组的划分和组长名单如下:
1、工业、交通、基建大组,组长黎韦;
2、农、林、水利、气象大组,组长郑刚;
3、财政、金融、贸易大组,组长薛韬;
4、民族工作大组,组长孙雨亭;
5、文化、教育、卫生大组,组长马文东;
6、民族党派、民主人士、对资改造和宗教工作大组,组长陈方;
7、政法大组,组长苟兴才;
8、党委和群众团体机关大组,组长郑敦;
9、军队系统大组,组长陈康。
各大组领导小组的名单,由各大组组长召集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研究确定报省委批准。
三、组织省委整风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省委整风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以袁勃同志为办公室主任,陈光逵同志为副主任。
省 委1957年5月14日
来源:根据文件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