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组织部电话复四川省公安厅政治处的记录

(公安厅档案1958年 卷宗号7 目录号3 案卷号344)

1、我厅所需技术干部由我们自己与有关部门联系解决。

2、同意解决一百名青年学生,条件是:均为考大专学校没有被录取的有

(1)整风中本人有错误言论的四类份子,

(2)家庭直系亲属被杀、关、管,

(3)直系亲属有台、港、澳关系,

(4)旁系亲属有台、港、澳关系。

明天派人去高教局领名单拿档案,并具体解决有关事宜。

以上两点已电话告劳改局政治处张敏同志。

 经办人 杜子正

来源:

王建军主编《五八劫》,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