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了促进林业和森林工业的大发展,省委决定在今年未被高等学校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分配给我系统125名。这些人的简要情况是:大部份出身于地富剥削家庭,直旁系家庭多被我杀、关、管、斗或政治历史复杂,本人社会主义觉悟低,认识模糊,少数人的思想极反动。因此,不宜作为国家培养工人阶级知识份子干部的对象;另一方面由于这些人年轻(17—22岁)又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在目前急需要用人的情况下,给他们分配以适当的工作.不但有利于生产建设,而且也有利于这批人的改造与提高。
二、使用原则:这批高中毕业生的工作,一律确定分配到林区基层生产单位锻炼改造,工作范围只能分配到作一般的事务、总务、供应、现场方统计和文化教员等工作,绝对不能分作党团、人事、保卫、计划、财务、检尺和重要业务等。在名义上,不给予干部或工人称号,一律叫试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2—3年以上,个别表现好的,特别是思想改造有突出成绩的,可在一年以后作个别处理转正为干部,审批手续以后另行通知;表现不好的,可以长期试用,表现极不好的,经2—3年试用教育后,仍不改正者,可辞退其回原籍。为了更好地改造他们,在工作上;一方面必须注意限制使用,不能提拔选送入学式有意个别培养等,政治上应时时对他们提高警惕和加强思想教育,但也不应歧视他们。特别是在生活和学习方面,应与其他职工同等看待,以便启发改造他们。
三、差旅费暂由厅按调干标准统一发给,到你处后再行结算,多退少补。
四、工资待遇:参照国务院1957年10月25日议字第57号关于初级专业学校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并同时享受各种津贴、伙食补助公费医疗及福利等。
2、毕业生临时工资待遇一份。
四川省林业厅(章)1958年9月17日
王建军主编《五八劫》,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