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对待争鸣?

上海市副市长、金仲华

在大放大鸣之后,现在开始有了不同意见的争论。这样的发展是很正常的,也是符合于正确对待人民内部矛盾的方针的。正如邓初民先生所说的:大放大鸣之后,还必须大争。为什么呢?真理是愈辩而愈明的;只要有道理,谁都不怕争。鸣放之后,展开争论,正是为了弄清是非,使大家更趋一致,有利于进一步的团结。

但是,在这样的发展中,也有一些不正常的现象。有人认为只要“鸣”,不要“争”。有人习惯于用自己的调子来“鸣”,不愿听别人用另一种调子来“鸣”。有人抱着这样一种态度:只许讲坏,不许讲好;只许讲反面,不许讲正面。如果有人指出:这样说成一片漆黑,不是与事实不符吗?那就有人会出来责难:你不要“放”?你是在“收”!我们认为,这种态度,并不是正确对待争鸣之道。

我们完全可以理解,在鸣放开始的时候,有些人是不免有所顾虑的。主要原因,是过去对于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之间的矛盾,没有区别清楚,有些人对于“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政策,不能一下子就明确认识。现在毛主席已把道理讲得很明白了。目前主要是人民内部的矛盾;对于这种矛盾,应该用讲道理的方法,通过“团结—批评—团结”的方式,来弄清是非,增进团结。为了消除顾虑,在许多鸣放会上,中共党组织号召大家无保留地对党提意见,甚至要求大家集中对党员负责干部提意见,而侭可能不要牵涉到党外人士。这种虚心求教,广开言路的诚恳态度,许多人都是深受感动的。一个多月来,大放大鸣的气氛已经形成,很多批评意见是既尖锐而又恳切,对于中共的整风运动将会有极大帮助。这是我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个飞跃的发展。它不仅有重大历史意义,而且已引起全世界的注视。甚至对我们绝无好感的美英资产阶级的报刊,也不能不承认这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中充满信心的表现。

但是,为什么在这样大放大鸣、展开争鸣的气氛中,还有人会感到不痛快呢?北京民革中央的一位卢郁文先生根据他的亲身体会,说明他在担任国务院秘书长助理的工作中是有职有权,而且和党员合作得很好的;但是这竟引起了某些人的切齿痛恨,甚至写信恐吓,警告他“及早回头”。这些人究竟怀着什么动机?难道一定要像人民大学讲师葛佩琦和王德周那样,把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共产党员都说成坏人,把我们辉煌的社会主义事业涂成一片漆黑,才够他痛快吗!

揭开矛盾,指出缺点,帮助党整风,是为了加强领导,改进工作,使我们能把社会主义建设得更好。这个道理是很清楚的,是很光明正大的。但是在复旦大学党委会召开的座谈会上,当笪移今教授讲到帮助党整风要实事求是,明辨是非,有利于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建设的时候,竟有一、二人大声加以阻挠,而且在会后还骂他为“无耻”。我们不懂,笪移今教授讲了这几句正面的话,为什么会激怒那个舒宗侨先生到如此地步呢?

这里我想再谈一下在我们报纸上展开争鸣的情形。大放大鸣以来,报纸上都是大登特登。我们曾经说过,我们坚决贯彻党所提出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只有“放”,决不“收”,我们相信社会主义是经得起考验的,决不怕因此引起天下大乱。但是,大放大鸣之后,跟着展开争论,报纸上既有积极的批评,也有正确的反批评,有人却提出了意见,说:你们不“放”了,要“收”了!我想,提出这样意见的人,多半是由于心理上的敏感,但这样提法究竟是不妥当的。因为,你可以“鸣”别人也要“鸣”,在争鸣的过程中,谁是谁非就更会清楚。害怕争鸣,就是害怕真理,这是要不得的。

有的批评意见显然是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人们就会起来力争,加以驳斥。这是很自然的,报纸也必然要如实地反映这种正确的反批评。北京光明日报总编辑储安平先生批评中共有“党天下”思想,这显然是不符合事实的。难道他不看到解放以后几年来,在政府各部门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多少党外人士和中共党员同样参加了政权机关,而且在全国政协和地方政协等各方面,我们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面愈来愈扩大的事实。事实这样清楚,你能叫人不加以反驳吗?如果用一块挡箭牌,说:要反批评,就是“收”了,这是不公平的,不能令人信服的。

报纸是最好的“争鸣”的园地。报纸不仅要坚决贯彻“放”和“鸣”的方针,而且要积极培养展开“争鸣”的风气。我们认为,自从揭开矛盾,大放大鸣以来,报纸上所反映的极大部分意见,都是有积极意义的。当然,其中也夹杂着一些像葛佩琦之流的反动言论和对卢郁文写恐吓信之类的暗中反对社会主义的卑劣行动;但是这些丝毫都不能动摇我们的“放”和“鸣”的政策。我们不仅要继续大胆“放”和“鸣”,而且要有力地展开“争鸣”。这会锻炼我们的社会主义立场和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来分析问题的能力;它将帮助我们更好地分辨是非,增强团结,满怀信心地来完成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

 来源:《新闻日报》1957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