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觉:北京航空学院301专业的教师)
在我上次〈对目前局势的看法〉一文发表以后,听到各种不同意见,最主要的一点是文章中有关新阶级形成的问题写得不够详细,因而,引起了一些同志的误解,所以,有必要在此加以扩充叙述。由于个人水平有限,错误一定不少,希望各方面批评指正。
社会的根本问题是生产方式——生产力及生产关系。而研究阶级,必须从生产关系出发。列宁就这样总结出一个阶级的定义:“所谓各阶级,就是在历史上一定的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对生产资料关系(这种关系大部份是在法律上明文规定的)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领得自己所支配的那份财富的方式及多寡不同的几个巨大的集团。所谓各阶级,就是由于彼此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地位不同,而某一集团占得另一集团的劳动的几个集团。”
由这个定义,我们可以看出形成阶级的四个条件:
(一)在生产体系中的地位:有些人认为这是指剥削、被剥削的不同地位。不对,剥削、被剥削是阶级产生的必然结果,不是阶级形成的条件,这一点在列宁定义中“因而……”就很明显地说明。我认为是指统治、被统治的不同地位(经济上的统治,应理解为经济上的全面控制)。除此以外,生产中的分工也是生产体系中不同地位的一种表现形式,恩格斯说过:“阶级划分的基础是分工。”(反杜林论)
(二)对生产资料的关系:指所有权、支配权。生产关系包括生产资料所有权、支配权两个平行的内容,这在斯大林的定义中反映着。(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
(三)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是组织被组织的问题。这是控制人的最积极的手段:“占统治地位的剥削阶级,虽然只占有居民中的少数,却把管理生产和管理国家事务的大权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康士坦丁诺夫主编:历史唯物主义)
(四)形成巨大的集团。
具备这四个条件之后,必然的趋势是:“因而领得自己所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及多寡不同”,并产生“某集团占得他一集团的劳动”(剥削)的现象。这是形成不同阶级的基本特征,是阶级是否已经形成的基本标志。
这四个条件及一个特征是列宁阶级定义的充分且必要的条件,有人在考虑阶级是否形成时,往往牵涉到其他问题,这样很容易把问题搞糊涂。因而有必要指出下面几点应注意的事项:
1.阶级是否形成并不取决于它怎样形成,如奴隶主是人民公仆被人民选出来后逐渐转化而成,资产阶级是手工业者及商人致富竞争形成的。
2.分析阶级时不要考虑上层建筑,上层建筑(思想、国家机构、民主方式、政策法令等)对阶级的形成与消灭只起加速及延缓的作用,从长远看,上层建筑总是服务于某一阶级。在这种意义上说,阶级是第一性的,上层建筑是第二性的。
3.当某阶级的成员与国家机构成员合为一体时,不要忘记该阶级的存在。如官僚资产阶级就是国家机构成员(官僚),若不把他们看作是可能形成一个阶级的对象来研究,就无法看出官僚资产阶级的存在了。
在我国,生产的领导者的情况是:
(一)在生产体系中处在领导(控制)地位,就社会分工而言,不直接进行生产活动,进行管理活动。
(二)对生产资料的关系是具有支配权。
(三)是劳动力的组织者,掌握国家机构。
(四)是一个巨大的集团。
因而在分配问题上有不合理的过多的收入(在剥削这个特征上还未发展成熟。)
所以我认为目前我国正在日趋形成一个领导者阶级。
有人把经济结构与政权机构(上层建筑)混在一起,常常把问题弄得糊里糊涂,譬如,有人认为人民代表代表人民选出国家机构、选出生产资料支配者;因此,支配权仍是操在人民手中。实际上,选举方法、民主方式并不决定一个阶级是否存在(如资本主义有各式各样的政权形式,但任何形式不能否定资产阶级的存在);而相反,这些上层建筑总是服务于某一阶级;这点就我国来说,也是看得很清楚,随着领导集团渐渐脱离人民趋向形成新阶级,各级政权机构、人民团体也逐渐丧失代表性。
当然,领导者阶级有一些特点,与过去的剥削阶级有些不同,不指出这一点是不恰当时。这些特点是什么呢?首先,在生产关系上只有生产资料的支配权,没有所有权;其次,这个阶级处在一定的社会思想状态之下:本身以自己的马列主义作行动准则(目前有好几套马列主义,其中自然有真、有假),人民思想觉悟不断提高(这种觉悟的转折点是波、匈事件)。所有这些都是这个新阶级的主要特点。目前整风运动就是这特点的反映,说明阶级矛盾具有用思想觉悟来缓和的可能性。
但是,往往容易夸大思想意识的作用,以为领导者用自己的马列主义武装着,因而永远是工人阶级。实际上,这看法很荒谬,因为主观意识不决定存在本身,列宁关于阶级的定义也根本没提到思想意识。从长远看,思想意识从属于生产关系;落后的阶级不可能掌握先进思想,而且会不可免地、渐渐的转向唯心的反动立场。
当然,进一步看问题,正像铁托同志所说的,他个人的思想应该看作是制度的必然产物,并不是他的主观决定他的思想,这是明显不过的,英明的,唯物观的见解,但是仍然不免遭到一些人的反对,可见斯大林思想的根深蒂固(这进一步证明这个思想具有巩固的社会物质基础,即生产的经济基础)。
在分析阶级时,对好些定义及其解释必须作一补充说明。
斯大林在1938年对生产关系下了定义,他写道:“生产关系底状况所回答的问题则是生产资料(土地、森林、水流、矿源、原料、生产工具、生产建筑物、交通联络工具等等)归谁所有,生产资料由谁支配——是由全社会支配,还是由单个的人、集团和阶级支配,并利用去剥削其他的人,集团和阶级的问题。”
可见,生产关系包括相互平行的两个内容:所有权、支配权。当然,它们相互有联系,但也经常脱离,例如,在封建社会,地主阶级有土地所有权,农民有支配权(作为两个阶级来看,地主换佃,不是行使支配权,因为地主不劳动,终归是农民这个阶级来使用,支配土地,至于那个具体农民是无关紧要的);在资本主义农业中,地主有土地所有权,资本家有支配权也是一个例证。依靠生产资料的支配权进行剥削的事情也有过,各种租借关系的中间剥削就是,买办阶级(不是指官僚资产阶级)最为突出。
不知道是不是害怕南斯拉夫工人自治的“怪影”作崇,近来这些定义及其解释“变证”起来了,象斯大林的生产关系定义就首先由他本人改过(1952),到最近苏联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又改了两遍(1955、1956)……。多次修改的总趋势是强调所有权,在字面上,条文里尽量降低支配权的作用,以至完全删除掉。这种作法,如此突然地、再三地进行着,不能不令人感到奇怪。
社会主义国家内部产生过对抗性矛盾,这是无法驳倒的事实,对这一事实的解释最流行的是“矛盾转化论”。
这种解释有一些特点,1.是一个哲学的、概念性的解释,比较抽象,不易大众化。2.这种提法往往使人们把矛盾本质、矛盾的表现形式、矛盾的性质(共性、个性)、矛盾的重要性(是否主要矛盾)混在一起,引起误会;譬如,得出这样的结论:社会主义制度(现阶段)不管有没有阶级都存在着产生对抗性矛盾的可能性,也就是没有对抗的矛盾本质也产生对抗的矛盾表现形式,这一错误结论的后果很不好,使人们感觉到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基本上适合的社会中也可能产生对抗性(本质上对抗)的矛盾,把两个不同的社会主义制度看作仅仅是走向共产主义的不同道路或不同方式,甚至把它们等同起来;这样,铁托同志的“必须改变制度”的看法就变得“毫无道理”了。
我并不反对矛盾可以转化,上面只是把这种看法的抽象性以及可能引起误会的地方提出来,以供参考;其实,我觉得矛盾本质的转化就是指社会阶级结构的转化。
由于条件限制,我对南斯拉夫了解的很不够。上次文章只谈到他们的生产关系、生产指标、生产计划等问题。在那里,我的初步看法是:生产关系较优越(没有新阶级的出现及可能性)、生产指标不说明什么问题、生产是有计划的、并没有资本主义的“自由竞争”……。这些看法,仍有待大家齐心合力,共同研究。
不过,我必须指出,研究问题必须破除成见。象“自由竞争”的论调感召虽然并不怎么大,但各式各样的其他污蔑可不一定那么容易击退。
似乎有人总喜欢在理论上制造错觉,譬如,把南斯拉夫的“社会所有、集体管理”说成是集体所有制,这种“深刻”无比的理论真够精彩”,给人们暗示着:南斯拉夫只算合作社形式的半社会主义,不是社会主义。显然,这是“集体农庄为集体所有制”的一个翻版。我不懂大道理,只想用简单的、粗糙的推理来议论一番,也许是不揣冒昧:南斯拉夫工人在生产上一律平等,假令生产资料是所谓为“集体所有”,某厂原有五百个工人,后来增加了一个新工人,这个新工人既然对生产资料(工厂的机器)没“所有权”,在生产上就应该处在不同的地位(象低级农业合作社的土地分红之类的待遇就应没有)。但事实并不是这样,难道说这个工厂的机器“所有权”由五百人转换给五百另一人?由一个集体转换到另一个集体?这种毫无代价可以转换的奇怪的玩意儿是“所有权”吗?谁也知道,这是玩弄定义的结果;害人,害己,真是要不得!
从南斯拉夫的语言中可体会到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情况是:苏联、中国……是国家所有制(或走向国家所有制),而南斯拉夫是走向彻底公有制(社会所有,社会支配,并通过集体管理)。
我毫不怀疑地感到,现实生活向某些社会主义国家提出不容许逃避回答的一个问题:是国家所有制?还是走彻底公有制?
在“我对目前局势的看法”一文中,我分析了不同社会主义制度国家的内部情况,得出党的“领导”应退出生产体系的结论;这是取消党的真正的领导吗?不,恰恰相反,这是加强党的领导(假若不光是从表面形式上来理解“领导”两个字的话),任何正视事实的人都看到已被取消生产体系中直接控制作用的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联盟是何等坚强地领导着南斯拉夫人民走向共产主义!由此可见,问题根本不是要不要党的领导,而是怎样领导。
我要大声喊出我个人认为最正确的观点:“共产党的真正的社会领导作用不能由法律来规定。党只有根据客观的社会发展规律行动,才能成为真正的领导力量,也就是成为最进步的社会因素。由于这些法则是爱过人、通过各种社会阶级起作用的,共产党或某种其他有组织的社会主义的领导力量(在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应当组织得使最先进的社会主义倾向能通过它以及整个社会结构表现出来,它自己也应当随着社会主义关系的发展而改变。假使一个政党不懂得这点,无论它怎样炫耀自己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怎样标榜它的历史领导作用,它仍然会对社会主义的发展起阻碍作用。如果它继续硬要走这条道路,甚至可以变为反动力量。”(卡德尔同志语)
把无产阶级专政与生产管理混用起来也是绝对错误的。南斯拉夫国家机构并不直接干预经济生活,却是可靠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在极端困难的国际环境上,没有被反动派夺走政权,坚毅地走着社会主义的道路。
顺便想起这样一种说法:南斯拉夫在两大“阵营”中间投机、钻空子,向美帝交朋友;因而根本不需要、也根本否认无产阶级专政。对待有这种看法的同志,我只提醒他们想一想无产阶级专政的对象是什么?是外国资产阶极、还是国内反动阶级?
无论从党的领导、无产阶级专政……哪一方面考虑问题,南斯拉夫人的看法中根本不存在“修正主义”!
(原载第140期“航院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