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新学徒,本来不应讲话,现在让我说说我的感觉吧!我认为大会也好,小型座谈会和个别交谈也好,造成气氛比一切都重要。
无论组织法和一些条例、通则、细则等的起草拟定都和国务院本身有关系,现订的法则中漏洞很大,如国务院组织法第六条说法很活动,按照工作需要设立办公室,这样活动性就很大。于是监察组织条例第十二条和其他部的组织条例都援例。这样,这条法立了等于不立。立法前,不要太严密,不要束手束脚,以便设立机构用人用钱都可以自由,这样管理国家如何得了?机构、人员、预算都不能乱用乱破。如果一个部长说不清自己的工作方向,不知道要设多少机构、要多少人,那么就不应该做这个工作。我们通过的决议常用暂行、试行等字样,这意思是说今天通过的决定过几天就要修改,它的好处是立法的减少责任,但对行法的人来说,就会使他们发生执行的困难,使他们对试行、暂行条例缺乏信仰,立法修改的太多也使下面无所适从。关于这个问题在我国历史上是有争论的:“立法贵明,行法贵恕”还是“立法贵恕,行法贵明”。依我看来今天我们立法、行法均应严格,因为这是科学,不要立了法又开路给人走,也不要说凡是实事求是就是不要像条文规定的、写在文字上的东西。因为我们批判资产阶级说他们不是法治,我们的人民民主是大多数人的民主,那么立了法,漏洞太多不是等于没有吗?
上次焦实斋已提出关手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联合指示发的太多了,下面政党不分,我认为国务院本身就是个大本营,我们要打大的,打硬的,不能一切责备下面,问题在中央而不在地方。
党政关系历来有三种情况:
1.党在政之上,党可以命令政府,如大革命时代湖北省委命令成立政府,这种办法可能是从苏联学来的,後国民党也沿用了,但只抄袭了形式而无内容。
2.党在政之中,党就是政,政即是党。如意大利墨索里尼的法西斯政党虽然没有取消议会,但议员全部是党员,听党的指挥。
3.党在政之外,如英美标榜的资产阶级民主,党不在政之中。如法前总理富尔来我国,即是以人民身份来的,我们也以人民外交学会去接待。
我们党政是分不开的,因为我们是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但是现在的作法好不好?有没有更好的办法?党应该通过党员去办事,否则就是抢事做,人和制度要分开,不要因为部长是民主人士就不去请示,这些要明确,不要马虎,时间长了,对工作不利。我们的民主集中制是集中权力而不是集中工作,这样就害了自己。
行政不是空洞名词,它有着丰富的内容。我们国务院是最高执行机关,按照宪法的规定保护国家利益,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民权利。我们执行得如何?现在有些事上推常委、下交各部。我感觉国务院的责任感很不够,全国各地发生了问题国务院都有责任,过去六部院还有终身无事可作之人,现在我们的事务发展了,成立了有35个部,後来又增加了许多许多,过去不管的现都要管,甚至每个人的权利都要管,但今天我们却还存在官僚主义,有人说应该对事不对人,我要说对人不对事。事是人做出来的,单位多了,人多了更难管理,现在官僚主义到什么程度呢?谁有钱谁盖房,谁可以乱用,国务院随时纠正,但也管不了,同样是部而苦乐不均,管理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现在不仅是司法要法,行政机关更须要法,因为行政法更复杂,现在法律系没有行政法,不合适。敌人的东西也有可学之处,我们现在需要行政法,有了它就像鞍钢的工人操纵新机器,只要一个人就可以使整个车间活动起来。
这是我的一些意见,供参考。(摘自国务院秘书厅纪录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