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说要赎买到底,不会是半赎买半没收。但事实上,赎买代价的实际等于没收私方剥削的大半。在企业合营以前,税务局为了多收税,查帐稽征时;把每件东西都估得很值钱。而工业、商业管理部门在企业合营时估财产,又样样估得不值钱,结果减少了私方的股金。这些部门进行上述工作时,都说要实事求是,公平合理,这两种工作也都是在工人监督下进行的。可是两个“实事求是”,两次监督,却使全国私营企业财产由四十五亿元成为合营后的股金二十二亿元。(原载1957年5月31日《天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