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宜继续采用旧的党委制

西北农学院、汪秉全

[汪秉全:西北农学院林学系教授]

我以为高等学校内现行的党委制是值得研究的,而且应该加以改变的。从报纸最近所发表的一些情况来看,党委制的缺点是包揽的事太多,学校各种大权集中于党委,特别是几个少数的领导同志。这样就很容易从制度本身的缺点促使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和宗派主义的发展。如果再加上个别的领导同志马列主义的水平和修养差点,那就更容易在各种事情上形成包办代替和强迫命令,在党群关系上筑成了“墙”和“沟”,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和民主党派的“互相监督”的作用不能发挥,教学质量不易提高,各种工作都反映着事倍功半的效果。高等学校的党委制虽有缺点,但在55年(即肃反运动)以前是必要的而且是最适合的形式。现在的新形势下,不宜继续采用旧的党委制,而以采取民主治校的方式较为适宜。所谓民主治校,即在学校党委存在的同时,成立由共产党、民主党派、工会和青年团各方面参加所组成的校务委员会治理学校,校务委员会为学校的最高行政权力机关,这个机构很象国家的人民代表大会。党委在学校除负责全校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而外,还有对校务委员会进行指导、顾问和监督的作用。党和行政分工合作,相得益彰。这样有利于进一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高等学校的系主任,在现阶段的新形势下,是上对学校下对学生全面负责,因而系主任一职显得比以前更为重要。系主任的任期应有规定,3-4年为一届,系主任的产主最好是由学校的教授、副教授参加竞选,以达到从教师中选举最优秀的代表人物主持系务。解放以来,各校系主任既少更动,且为无限期的任职,这个办法也有缺点。因为没有变动,即无比较,如是个人的才能和工作成绩,也难以体现,更少鼓励竞赛的作用。无限期任职无法使人休息,也为美中不足。

最近有人对科学院研究所的领导职务提出主张:“由研究员轮流担任”,这种办法也不合适。因为各人兴趣和工作性质的不同,有的对行政工作较近,有的较远,如一律勉强轮流值班,自然也有问题,弊多利少;因而高等学校内的系主任一职也不宜采用这种方法。

教研组主任的产生也应由选举方式进行。根据苏联教研组主任的选举精神,是在教授中遴选最有教学经验和最有科学研究成绩且有领导能力的学者担任,以便领导全组教师进行教学和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我国有些学校教研组的成立和人选的确定,很多是当学习苏联的政治任务来完成的。不仅讲师可作组主任,而且助教也可代理组主任。教授也应公开竞选,各校相同课程的教师和研究机关业务单位具有同样条件的人,也可以参加竞选。各校教师在工作中应有能够彼此走动的机会,过分地把人机械固定起来也是值得研究的。

 来源:《西北农学院右派言论及错误言论汇集》(西北农学院马列主义教研组编印,1957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