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等学校中实行“党委负责制”,实际上是没有法律根据和明文规定的。换句话说,高等学校中的“党委负责制”是来路不明的。有些人把“党委负责制”的来路和中国共产党的来路混为一谈而大做文章,这实在是一个误解。
我们知道,高等学校是培养国家建设人材的场所,是训练科学干部的地方。科学这东西就是最老实的,一点也假不得。但如果把这样的单位,竟交由一些完全不懂业务知识的“外行”来领导当家,负责料理,那如何能搞好工作呢!毛泽东主席最近讲:“……共产党能领导又不能领导科学……”这话是有一定的道理的。“教育者必先受教育”。如果当家的人不内行,内行的又不当家,这怎么能说是一种正常现象呢?它会有力地推进科学事业大踏步地前进呢?还是起阻碍的作用呢?
既谓“负责”者,言即能担当起这个责任也。如果“负责”负的不好,当不外两种情况:一为玩忽职守,吊而郎当,马马虎虎,不负责任;另一则为力不胜任、力不从心、才能悬殊、领导不了。我觉得目前全国各校“党委负责制”的情况多属此者。
同时,我觉得“党委负责制”与“不称职”这两者合而为一,“难兄难弟”,不能分割。最近,领导上讲,可以通过合法手续来撤换一些不称的干部。这一口号得到了很多人的拥护,实际上,之所以产生这种情况又何尝与“党委负责制”没有千丝万缕的密切联系呢?试以我院为实例。
我院党委会由七人组成,其中除陈璋君系由医学院毕业者外,别的六位皆系“行伍”出身,文化水平有限,这是尽人皆知的事。要他们这些外行来领导科学机关,我觉得十分不相称,对于他们自己没有好处(如果不积极努力也得不到提高)。对于科学的发展是否一定就比内行领导要好呢?在这样的“负责制”下就必然产生了大家认为不称职的×××主任、×××、×××科长等现象。
过去,讲究封建主义的亲与故,现在却是宗派主义的亲与故。有人认为讲“党天下”、“家天下”就是反共的言论。上面的这些现象不是“党天下”的思想的作祟又是什么呢?
由于外行当家对实际工作又带来了一些损害。他们不了解,进行科学研究,钻研技术最需要的是真诚合作,亲密无间,但如一不认识,二不了解又如何能谈到合作呢?最近,京沪等地的老科学家为了助手的问题,提出了“童养媳”、“包办婚姻”等不良现象,而要求“自由婚姻”,此只一例也。
这样说来,高等学校的领导体制应怎末办呢?
我认为:应取消“党委负责制”,加强并扶植院务委员会,使其成为最高的、有效的领导机关。这完全不是说把共产党的基层组织“赶”出学校。谁如果这样理解,那又是一个大的误解。党的组织即党的委员会今后仍须留在学校,但它的权力范围应有一定的限制和缩小,不能再成为“太上院校长”,发号施令。它今后的工作应为:自己的业务范围,即党的建设工作(发展,转正……)思想教育工作,在学校内通过自己的党员领导干部和组织保证作用贯彻党中央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但方式有别于过去的包办代替),积极地协助院务委员会办好学校。
这样是否就削弱或取消了党的领导呢?我觉得要加强党的领导并不在于“膨胀”力不胜任的“党委负责制”,而应该通过自己的党员教授,副教授参加院务委员会来加强。
资产阶级如何办理大学的,可以不谈。以苏联国立莫斯科大学为例来看:它们是如何实现党的领导的。自从罗蒙诺索夫时代开始,在该校就实行了一种极为民主的传统,一直延续至今。该校的校长是由学术委员会直接选举的,而参加学术委员会的人乃为不问其党派的教授和副教授。这样,难道说是取消了党的领导吗?
对党的领导不能作机械的、过分简单的理解。我们知道国家是由共产党领导的,学校执行了国家的方针政策,不是就实现了党的领导吗?高教部长杨秀峰先生不就是党中央委员吗?
的确,目前共产党内懂得科学技术的内行比较少一些,这确是事实。在这样的情况下来谈加强领导岂不是成为空谈吗?问题就在于,共产党应当相信非党人士,不要再那么宗派了。近来有人讲:“……没有共产党,别人也不会卖国。共产党亡了,中国也不会亡。……”难道说,这些话全错了吗?没有一定相对的道理吗?因为,这些话本身就是假定式,是虚拟语句,很多人不顾这样的一个基本条件,而把他当作现实来“讨伐”。
其次,我想谈一下游行、示威的问题,首先应当肯定宪法八十七条规定:公民有游行、示威的自由。国家予以物质上的便利。毛主席最近也肯定了,游行、示威,针对那一些不知省悟的官僚主义分子也未尝不可。这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法制问题。至于说,我们学校目前需不需要游行、示威(即“大民主”),“大民主”有无好处,这是一个具体的实际问题。每个人应当根据客观的情况,冷静地加以考虑,从而得出正确的结论。我对这样一个具体问题,不表示可否。但两者绝对不能混为一谈。
有些人以“莫须有”的罪名,揣测我“唯恐天下不乱”,这实在是徒劳的。因为我对问题的态度就是如此的明确。(原载湖南医学院第八期简报,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