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反破坏了宪法,破坏了人权,侵犯了公民的人身和通信自由,肃反过火了,大大的超过了肃反政策。一言一行都要批判,同事、朋友、亲戚、家庭受牵连,搞得同志间惶惶不安,朋友间,不敢讲知心话,关系搞的不和洽,不敢畅所欲言。”(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学生 傅铁城)
“肃反不应当采取群众运动的形式,而应当由公安部门调查材料。肃反采取了群众运动的形式,而且让每个人洗个澡。就必然使人民内部矛盾与敌我矛盾相混淆。”(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助教 王铁生)
“硬要在每个单位搞出5%反革命,这是党的错误,这是肃反过‘左’的原因,这样的话,全国六亿人口就得有三千万反革命。”(中国人民大学计划系学生 荣斌)
“根据中央肃反意见,百分比,七十多人确定四人,事后经过调查,这四个人没有反革命行动,而历史上参加国民党……结果白白被打……”
“肃反在下面犯的错误是十分严重的……开始确定重点时,就是由党支部,人事科,主观主义地运用比较的方法,教条主义的以5%的坏人比率乘上机关人数四舍五入确定……纵容群众谩骂威胁这些‘敌人’。给予种种不人道待遇(除了打以外,法西斯主义所用的逼供……都用上了)。”(中国人民大学计划系学生 洪维政)
“肃反5%的比例是教条主义。毛主席讲了95%的好人,下面就提了5%的反革命分子,我们办公室作了4.8%的计划,认为符合毛主席的指示。你把人家(指斗错的)关上二个月,他还相信你吗?我们老解放区,只见共产党,没见过国民党,竟也要打出5%的反革命分子,台湾600万人也占那么大的比重,5%怎么讲。”(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系学生 房文斋)
“中央控制在5%以内,当然就整个来说,全部错了才5%,问题不大,但是‘被冤者’却是100%的冤枉了,别人就受不起。”(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系学生 何国芳)
来源:《高等学校右派言论选编》(中共中国人民大学委员会,1958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