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认为在这个方针的具体贯彻执行中,也确实存在着若干问题。主要的表现在下列三方面。
l、一部分党内负责同志和许许多多的基层单位的党员们,一直到现在对于这个方针的重要意义还缺乏足够的正确认识。
2、在民主党派方面,还存在着不愿对党进行认真的大胆的监督。这是由于在建国以来的一段时期中,阶级斗争是个主要矛盾,民主党派,主要是追随在党的后边,除了参加一些实际斗争外,主要的是强调自己成员的自我改造,当然这也是必要的,但正因为竟是这样,所以有人反映民主党派在历次政治运动中给人的印象是:双手赞成多;响应号召;自怨自艾多。但是勇于代表自己成员和所联系的群众的正当利益和合理要求却做得很不多。
另一方面,由于自己成员人数少,政治理论和政策水平又不如共产党员那么高,所以在工作中便表现得束手束脚,过分小心,生怕闹成分庭抗礼,依赖性大,独立性小,对于若干不良现象(比如党员中的三大主义)和作风,很少侃侃而谈敢诤敢谏。正因为这样惯了,总认为民主党派接受党的监督是天经地义,但如反转过来让咱们也对党进行监督就有些怯生生的,总觉得咱们缺乏政治资本。
3、在群众方面,有人认为,这个方针之所以提出,主要是为了“装璜门面,点缀民主”,它是为了达到某种政治目的而采取的临时性的权宜策略,并不是什么“固定不移”和“永久不变”的方针。另外也有人认为,这个方针,主要是“给民主党派打气的”,是为民主党派提出来的。而共产党并不会真心诚意的执行这个方针。甚而嘲笑那些确实相信党的这个方针的人有些儍气。
正由于有着上述三种情况——一部分党员在思想上不愿意接受监督;民主党派还不敢大胆监督;群众中的一部分人对于这个方针还抱有若干怀疑的态度,因而在贯彻执行这个方针时,就形成了统上不统下;上动下不动的局面。也就是,中央好;地方差;基层更差;至于具体到每个党员,那就更更差了!
我想出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有人说:党所提出的某项方针,是为点缀民主,是为装璜门面,是为达到某种政治目的而采用的临时的权宜策略的话;我想听到这种话的人,无论党内和党外,一定会非常不同意,而要加以反驳的。即以我个人来说,听到这种话,也很不舒服。这是因为许多事实都在一再的证明了党的任何方针政策,都是从人民的利益和是否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事业作为出发点的。绝对没有任何权谋诈术存在于其中的。我觉得这是无须证明的。但是为什么偏偏有人对于这个方针抱有这种怀疑呢?其中固有种种原因,但是我觉得最主要的是,由于若干党员甚而一些负责的党员干部,对于这个方针,缺乏正确认识,在贯彻执行上徘徊犹豫,态度不够坚决,甚或有着抵触情绪所致。如此,我特提出下列几项建议。
第一、必须在党内对于贯彻执行这个方针的主要意义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也就是说,必须通过宣传教育,使得每个党员真正能从思想认识上解决问题。因为我们都知道,党所以提出这个方针,无论从过去,现在和将来来看,都是非常必要的。任何捏着鼻子勉强执行的态度都是不应该的而且也是要不得的。我们都知道马列主义是非常重视理论和实践一致的原则的,任何口是心非光说漂亮话是经不住实际考验的。巴甫洛夫说,肥皂泡尽管光彩夺目但终必破灭!大家都知道,尤其是那些党的忠实的儿子——共产党员同志们,知道的更为清楚,任何事物,不能勉强的硬叫人相信,事实胜于雄辩,别人所看的也正是这些事实,如果自己对于这个方针,还在犹豫徘徊举足没定的时候,却偏偏硬让别人相信这是真事,那真是自欺欺人,滑稽熟甚!难道这个道理还不十分明显吗?为此我衷心希望,所有党员同志们,必须从思想上解决问题,和贯彻执行党的其他方针政策一样,率先垂范的认真执行。如果绝大部分党员同志都是这样做了,用铁一般的事实,自会有力的击破群众的怀疑。我觉得,这在认真贯彻执行这个方针上是个关键性的根本问题。
第二、我建议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进行宣传:如利用报纸,广播电台,和有关刊物以及某些集会进行宣传。根据我的了解,在若干党员团员以及一般群众中,对于民主党派的知识,对于统战政策,知道的还很不够。比如有的党员把“中国民主同盟”当为反动组织,也有人在看到“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的来信时,大惊小怪的说,哎呀!不好啦,国民党反动派从台湾来信啦!也有人错误地把“九三学社”当成了合作社。诸如此类,不胜枚举。总之,截至目前为止,在社会人士中(包括一些党团员在内)对于民主党派的基本知识,知道的太少了。
第三,建立必要的联系制度和加强工作联系。在中央方面,据报载已经建立了双周座谈会制度。我觉得,是否可以在地方也建立相似的制度。至于在有民主党派组织的基层里,有的已经建立了党派联席会议制度,我觉得这种制度应该考虑加以推广。我认为,如果能从制度上肯定下来,就可避免临事现找,协商不够等而走走形式的毛病。
其次,为了工作上的方便,我建议,今后省、市统战部和宣传部如果召开有关方针政策的传达报告,以及工作会议等等,如果可能的话,希望通知我们民主党派一声,我们很愿意有机会参加这些会议。我们认为,这对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加强工作联系,互相密切配合是有好处的。
第四、为了贯彻执行这个方针,我建议在人事安排上应该加以必要的考虑:毛主席说过:“国事是国家的公事,不是一党一派的私事。因此共产党员只有对党外人土实行民主合作的义务,而无排斥别人,垄断一切的权利”。根据这个精神,我觉得,为了有效地贯彻这个方针,在各个单位、部门的人事安排上,应该考虑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占有一定比例的人数。从前在抗日战争时期中,曾经实行过“三三制”,我不是强调“三三制”,但我认为,这种精神还是不无可取之处的。
第五、民主党派及其每个成员必须兢兢业业自强不息健全组织做好工作,切实起到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所应起到的各项作用:民主党派所应起到的作用,主要的有四方面,即是:代表;参政;监督和改造这四个作用。但过去很长时期我们主要是偏重“改造”这方面了,其它三方面就做的很不够,尤其是“代表”和“监督”做的是更不够。
为了作到这一点,我认为,必须我们本身健康起来,站立起来,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争取在通向社会主义的途程上,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创造出更多的成绩,贡献出更大的力量。否则的话,如果自己不健康,带病延年,纵使勉勉强强的共存下去,结果并不幸福!
他说:根据我个人的观感和从盟外,院内院外各方面的了解,首先应该肯定,我们在历次运动中底确是成绩是主要的是基本的。但同时也确实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偏差和错误。当然,这些偏差和错误,若就某人某事来讲,可能是个别现象,无足重轻。但是我们的历届运动,多是轰轰烈烈的在全国范围内大张旗鼓的来进行的。因此,要把这些许许多多的个别偏差加在一起,那就是一个很普遍的“个别”问题了。所以有必要根据毛主席的指示进行一次严肃的平反工作。
单就知识分子而论,几年来在搞思想改造,三反、肃反……等等运动中,成绩固然是主要的,但确实也曾斗错了一些人,冤枉了一些人。仅就我省一些高等院校来看,根据我个人不够全面的了解,差不多都有一些偏差和错误。比如在肃反运动中,有的人甚至被关一、二年之久,至于拿到会上被错斗的,那就更多了。当初有的院校,在大胆怀疑的方针下,真是把运动搞的轰轰烈烈,风雨满城,正牌的反革命分子和胡风分子都被肃出来了。坐班房的坐班房,关禁闭的关禁闭……但是在经过了详细的调查研究之后,事态并不似那般严重,他们并不是什么真正的反革命分子和胡风分子。经过这场风雨,这些人,不只在精神上受到了很大的打击;而且有的在肉体上也遭到了严重的伤害。至于做为一个知识分子的自尊心和名誉地位,那就更被摧残尽了。他们非常痛苦,他们抬不起头来,尤其在学生面前,更是进退维谷,有的人从班房被放出来,健康未复元,还在长期休养中。试想在这种情况下,又怎能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呢?根据我们在小组讨论中所谈出的情况来看,在这些高等学校里,对于这个问题,大都还未能实事求是的堂堂正正的大大方方的进行过适当的平反工作。多半是官样文章式的,羞羞答答、含含糊糊的宣布一下就算完事了。
其次我建议,根据毛主席的指示,由省、市人委和省政协积极着手建立平反的专门机构,以便领导全省的平反工作。并且应该尽可能的吸收一些委员以外的社会人士参加这项工作。
同志们,我觉得,我们省政协的全体委员和全体列席同志们:大家都有责任同时也有义务,根据毛主席的指示和党的方针,建议和监督党和政府机关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地,严肃地进行平反工作。我认为这样做,对党的事业有好处的。
根据这次小组会的讨论以及我个人平素的了解,在某些机关学校等等单位里,“用人唯党”和“有职无权”是个比较普遍的现象。个别的单位,也有“用人唯亲”的现象。
比如有的高等学校,在处长以上的领导干部中,竟是“清一色”的共产党员,有的甚至科长级的也差不多都是共产党员。这是一种严重的宗派主义,必须大力克服和纠正。
“有职无权”也是很普遍的,我曾亲自听到一位医院院长同志说他连批用两个钢笔头的权限都没有,党员总务科长,干脆不理这一套。结果逼得这位院长不得不脱下白大衣跑到上级那里去辞职。
同志们,像这种“用人唯党”“用人唯亲”和“有职无权”的宗派主义作风,不知给革命事业带来了怎样严重的后果和危害。现在是坚决彻底搞掉它的时候了!为此,我提出下列建议:
1、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反对“用人唯党”“有职无权”的不良风气,提倡任贤与能的革命作法。
我同意万铭信委员在小组会上所发表的意见,他说衡量一个人的“德”和“才”的标准应该是这样的:“德”应该是老老实实的为人民服务。“才”就是称职不称职。因此,我建议我省各级人事部门,应该根据最近人民日报社论的精神,把各个机关学校,工厂企业……中的那些不应该提升而提升了的党员,马上改回来(我认为党外的也应如此)。把那些确实不称职的领导干部,从领导岗位上马上撤换下来,同时要把那些确有真才实学,确有领导能力,确实应该提升的党外干部赶快的提升上来。让他们切实参加领导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潜力和才能。鼓舞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我认为这样作是会促进祖国建设事业的发展的。
2、从人事制度上切实保证党外干部有职有责有权。鉴于目前普遍存在着以党代政,党政不分的实际情况,我建议党和政府有关部门,邀请有关人员,把各项人事制度、职掌分工明确的制订出来。把党和行政工作明确的划分开来。彻底认真的加以贯彻执行。同时,更必须教育广大的党员干部,切实尊重党外人士的职权,服从他们的领导,要求他们给群众作出榜样。对于那些蓄意不尊重党外人士职权和不服从领导的人,除与一般干部须受人事奖惩制度给予处分外,也应该受到党的纪律处分。
3、在各级人事部门中增添非党干部。
鉴于人事上的宗派主义已经发展到如此地步,我认为除了党组织应该担负主要责任外,这和我们党外人士的监督不力也有关系。为此我建议,在各级人事部门中,适当增添一些党外干部协助党员干部掌握人事工作。我在前面说过我们抗日战争时期曾经实行过“三三制”据说效果很好。那么,在今后已是人民内部矛盾形成主要矛盾的今天,是否可以缩小保密范围(因为绝大部分的干部都已下了历史结论,实际上保密范围已经大大缩小了),也让一部分非党干部,参加人事工作,这样做难道有何坏处吗?我认为既然别的许许多多工作都相信党外干部来做,唯有人事部门仍还警备森严恐怕也不见得完全有此必要吧!我觉得这在克服宗派主义,防止偏差和互相监督上都是有利的,我是一个书生,对于政治问题非常外行,是否有当,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