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风讨论大会上的发言记录

城市建设部、钱煇焴

(钱煇焴:城市建设部城市建设出版社编辑、翻译)

主席已经讲过,今天是一个辩论会,我认为,一切问题都需经过辩论,才能辩清那些问题是对的,那些问题是不对的,也就是愈辩愈清,最后追求出真理来。我在五月中旬发表了九点意见后,有的同志同意我的意见,有的不同意我的意见,并且有罗登岚和马耀庭两位同志提出了书面的反对意见,我对这些意见,都作了研究和考虑,吸收了批评中的内核,因之,我今天所要谈的,已不仅是原来的九点意见。如果在争论中,我的意见在真理面前真站不住脚的话,我并不坚持我的意见,我要回到真理方面来。现在我就提出我目前的看法。

第一、几点要求:

1、我要求对历次运动重新作一总结,根据事实,以实事求是的精神,分析出那些是优点,那些是缺点来,我们不需要“成绩是主要的,缺点是难免的”庸俗公式。当然,如果“成绩是主要的,缺点是次要的”是事实的话,我也没有意见。为什么过去的每次运动都有总结,现在我又要求重作总结呢?因为在整风中,群众向领导提出了许多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的意见,我认为,如果一个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官僚主义的领导所作出的总结,就难免有所片面,因之提出这一要求。

2、我要求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人事档案公开。人事档案是一个人一生的鉴定,跟自己的命运有血肉的关系,一个人在由一个地方调到另一个地方工作时,领导上首先看的就是档案,也就是要以档案来衡量你这个人,我们在这次反“三害”的过程中,谁也不敢相信在人事档案工作上就没有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和官僚主义,在人事档案上只要加上几个字,就关系着一个人一生的命运。我所说的档案公开,也不是放那给谁都看,而只是给本人看,也可以一个历史阶段给看一次。

3、我要求改善目前以党代政、或党政合一的现象。我认为,党应该是起领导作用的,如果把党降到与政相同的地位,就起不到它应有的领导和监督作用。

4、我要求对胡风的问题作一交代。胡风问题不单是胡风问题,他和每一个公民的命运都有联系,因为在目前我们国家还没有一套完整的法制,现有的一些法制,也都是每次运动中临时制订出来的,关于胡风的问题,我只看到了人民日报所公布的三批材料和他的“万言书”,我认为,这些都是人民内部的私人信件,它是否能构成为一个现行的反革命?这一点我要求答复。听说中国人民大学有个林希翎同志对此也提出了一些疑问,对这些疑问我也准备研究一下。

5、我要求公民在未被逮捕前不得斗争,不能给予精神上的极刑,人格上的侮辱。我虽然还很年轻,但在所参加的几次运动中,我都感到有些粗暴,如师大有位邱椿教授,就因为在运动中,精神上受到得创伤太大,至今还精神失常,我认为,如果是政治问题,是反革命,就逮捕起来;如果是思想问题就应该以说理的方式来解决,以避免一些不应有的损失。

以上的五点要求,希望领导上能给以解释或转中央。

第二、两个问题

1、肃反问题:我提九点意见后,马耀庭等同志曾向我提出了意见,我认为这些意见很好,我接受其中的部分意见,我过去在对问题的看法上,也有些片面。因为我不了解全面情况,我所谈的肃反问题,主要是结合我们城市建设部的情况来谈的。另外,我上次曾提到不同意第三次人代会议对肃反问题的总结,因为这个材料我没有找到,我今天所讲的是以罗瑞卿的发言为准。

首先,我谈一下肃反运动的理论指导问题。任何运动都是在一定的理论原则指导下进行的,而肃反是根据什么样理论原则来进行的呢?斯大林的“革命愈接近胜利,阶级斗争愈加尖锐”的理论,我认为是错误的,正因为这样的一个错误理论,给苏联的肃反运动造成了很大的损失,错杀了许多的共产党员,我不认为我们一九五五年的肃反运动也是在同一的理论指导下进行的,但我要问:一九五五年的肃反运动究竟是在什么理论指导下进行的;斯大林的“革命愈接近胜利,阶级斗争愈加尖锐”的理论,对我们一九五五年的肃反运动有无影响。

罗瑞卿同志在第八次党代表大会上的发言中,提到了我们在肃反中的六点经验,这六点是:

(一)肃反的规律问题。他说“他们隐藏在各个角落和各个方面,用狡猾的卑鄙的两面派手法、偷偷摸摸的进行破坏活动。这种破坏活动又常常是出人意料的袭击。正因为这样,就使我们在敌情认识上,容易被一时的假象所蒙蔽,容易发生主观性和片面性。有时把坏人当成了好人,有时又把有某些缺点和错误的好人怀疑成坏人。在这样复杂的斗争中,要及时正确的判断迅速变化着的情况,要立即分清所有的好人和坏人,有时确实是困难的。这样就是肃反斗争中所以容易发生右的或“左”的偏 向的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

(二)肃反斗争必须坚持严肃与谨慎相结合的方针。

(三)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

(四)肃反斗争必须实行群众路线,实行全党动员,群众动员,发动大家起来对付反革命。

(五)肃反斗争必须强调调查研究、实事求是。调查研究,是党决定的政策,进行一切工作的基础。同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完全相反的是逼供信的方法。这就是只根据一些片面的、没有经过检验的材料,草率捕人。捕人以后,又往往听信犯人口供,甚至用肉刑和变相肉刑逼供,相信逼出来的口供,再去捕人。这是主观主义的反马克思主义的方法。反对逼供,就必须绝对禁止用一切肉刑和变相肉刑的方法。

(六)为了保证肃反斗争的正确进行,对于人民公安机关,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和群众的监督。

我认为这个总结在观点上是正确的,但我们看问题时,不能只看观点,而要看事实。罗瑞卿同志在发言中还说:“应当指出,我们公安机关在执行党的路线的实际工作中,曾发生过一些缺点和错误,甚至有些缺点和错误是严重的。”“由于领导控制不严和某些地方基层组织不纯,因而在若干地方发生过程度不同的粗糙草率的“左”的错误,捕了一些可捕可不捕的人,也杀了极少数可杀可不杀的反革命分子,甚至错捕了个别好人”。

现在我就根据罗瑞卿同志的发言,和我们部里在肃反运动中执行的实际情况,来提出几个问题。

一个是严肃认真的问题。如果我们要能严格的掌握严肃认真的这个方针,有准备的调查清楚了敌情,分清了谁是敌人,谁是好人,心中有底,那么,我想在斗一百人当中,起码就能斗出九十个来。而我们单位情形是怎样呢?据说斗了不下一百人,实际只逮捕了人,听说最近又被放出来二人。新华社一共二千多人,也斗了一百多人,实际关起来的只有二个。总的说来,从我所接触的事实当中,可以看出,斗错的多,斗对的少。如我们计划司(实际是公用局计划处)有一位团员同志,就说他不是团员,有现行问题,斗了很久,还打了一下,鼻子也被打出血了,但事实如何呢?最后证明他还是个团员。如此一类的问题,为什么不事先调查研究而后再进行斗争呢?为什么在还没有调查清楚之前,就给加上一个反革命的大帽子呢?我认为这样作是不好的。有人说,在肃反中弄清了一些同志的历史问题,但是,历史问题是否一定要通过肃反采取敌我斗争的方式才能搞清呢?我认为是不必要的,我们部里有审干办公室完全可以通过他们把一些同志的历史问题搞清楚。在我们部里的墙报上看到,有一位同志,没有经过任何法律手续,就被关了四个月,我是一个不懂法律的人,但我认为这样作有问题,我希望知道事实真相的人能给予解答。我怀疑,在罗瑞卿同志的发言里,为什么不对斗错的多,斗对的少的这一事实总结进去呢?如果说,五五年的肃反斗争,斗出了反革命我同意,但如果说斗错的少,成绩是主要的,我不同意。

2、对一九五五年肃反运动的估价。五五年是我们解放后的第六年,五一年我们曾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一次轰轰烈烈的镇反运动。肃清了一批反革命,在五四年到五五年我们在公安工作上,有些麻痹右倾,在五五年我们社会主义高潮即将到来的前夕,敌人又抬起了头,想趁机进行破坏,当时,我们谁也不能说,我们国内没有反革命,因为我们都知道,敌人是不会甘心退出历史舞台的。但当时我们曾有个百分之五的控制数,根据这个数字推算,在全国范围内,就要有三千万个反革命,我认为这个数字,是值得深思的。

我认为,在一九五五年,我们已经取得了政权,当时是要巩固政权,发展生产,当时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是先进的生产力和落后的农业国的矛盾,当然敌人是有的,我们为了保卫胜利的成果,打击敌人是对的,但问题在于应该斗那些人。我并不是说不需要肃反,而是怎样肃的问题,也就是说要分清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

最后,我希望党对肃反作一个实事求是的总结,作为平反,清除因肃反所遗留下的消极因素。

关于党的领导问题,我下次再谈。

 来源:《城市建设部整风办公室编印材料》,1957年;钱煇焴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