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刊摘录:右派反对“五反”运动,歪曲税收政策

东北工学院马列主义教研室

章乃器:“五反”斗争的考验是什么呢?“五反”斗争证明了:中国工人阶级不但不怕民族资产阶级造反,民族资产阶级也不会造反;全部“五毒”资料的内容,基本上都是违法的问题,而不是反革命的问题;中国民族资产阶级是爱国的,它在国民经济恢复和社会主义建设中,都可以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本来,作为一个爱国的阶级,就很难设想会在今天造反,眼看到祖国前途的光芒万丈,它应该是更加爱国,怎会造反?“工商业家可以爱国,但绝不会爱社会主义”,这种教条主义的说法,是完全没有根据的。现在,民族资产阶级已经交出了它的生产资料;作为一个阶级,它已经处于基本消灭的阶段。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可以接受社会主义从而消灭自己的阶级,已经成为历史上的定论了。应该是教条主义者深刻检讨自己的时候了。(“工商界”1957年第9期)

毕鸣岐(天津工商联主委):“五反”运动得不偿失,许多工商业者受了很大打击,抬不起头来。积极性发挥不了。(人民7.18.)

雷山(辽宁省“春雷”编辑部小说组长):资产阶级不法分子搞“五毒”活动只是因为缺乏清高感。(辽宁8.14.)

龙云(民革副主席):“三反”“五反”比“镇反”“土改”还要残酷,简直是灭绝人性,灭绝良心。”“三反”、“五反”,把人整得欲生不能,求死不得,叫儿子害父,让妻子谋夫,你不得不做,实在毒辣。(光明7.21.)

白泽民(南京白敬宇制药厂副经理):他污蔑“五反”运动的教育意义,竟说是“政府在要钱”,“钱大罪大,钱少罪小”,“楚人无罪,怀壁有罪”。(新华7.4.)

杨克成(民建云南主委):五反运动是违反共同纲领,国家税收是剥夺,赎买政策是赎买资本家的本领。(光明8.18.)

卢开瑗(公私合营启新水泥公司常务董事,公私合营江南水泥公司副董事长):我认为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在人类历史上由来已久。在我们工商界里,宗派主义过去也有过,譬如在我们私人办企业时,就任用自己同乡、同学、亲友比较多,这是封建社会的余毒。是继承多少代下来的,党也不能免。党与非党之间就有宗派主义,当然,比私营企业中狭隘的宗派主义要强得多。民主党派也未尝没有,这是很自然的。

工商界看来,对于宗派主义、官僚主义应从两方面看,一方面是党有宗派主义和官僚主义,另一方面,私方人员也有许多疑虑,有自卑感,以为自己不如人。因此,在与公方的人相处时,好话也当成不好的话听,认为公方对自己不好。究其本质,毛病在哪里?

我认为:毛病在于“五反”。我自己虽然没有受到“五反”的打击,但是据我看来,至今,工商界不少人有真心话不敢对公方说,而只在私私之间谈论。整风之初,工商界鸣,放得不够,都说明“五反”的余威仍然是普遍存在的。不揭开这一点,就不能很好地帮助党整风。当然,“五反”是必要的,不然私方人员拿出企业、走这条社会主义道路就没那末容易。但是,“五反”有毛病,“五反”前是不教而诛,“五反”,很多人都没经过学习,党和政府也没有组织大家学习,而且,也没有给大家指出民族资产阶级的明路——诸如以后实行赎买政策和和平改造等等,因之,当时有些人就认为“资产阶级的末日到了”,精神上产生严重的矛盾,这种矛盾比忍受肉体上的刑罚要厉害。从水泥业来说,启新、江南、华新、中国等公司,都有人自杀。主要原因,是真正中国人脑筋里几千年来的胡涂的阶级思想,是把人划分成读书人和非读书人的。工商界的知识分子有士大夫的思想,也是受了这种病,因此看不起没文化的人,“五反”时就产生了“士可杀而不可辱”的想法(大概北京吴金萃的思想问题也在于此吧),这样就很难接受马列主义思想。据我观察,这种思想今天在工商界仍然比较普遍地存在,只是大家不肯说出来。

有人主张要重设机构,对“三反”“五反”案件重新审核。我认为个别的可以再审核,一般的就算了。但是,一般人不论犯了多大错误,总觉得自己是冤枉的,那么,这口冤气怎么出来?应当解决一下。说句迷信话,这叫“超度冤魂”吧!我认为党或政府应该提出一个详细的报告,加以说明,譬如“五反”中冤枉的有,但不多,哪些人冤了,有什么问题等。公开地说说,不但对工商界的改造有好处,而且对一般人、对国际上,影响也很大,可以解决很多人的思想问题。(天津6.10.)

高士慎(沈阳市文化用品公司,储运科科员):在解放之初便说:“民主评税是表面合理,实际偏苦,有哭有笑。”“沈阳工商业者负担税款,公债太重,要垮啦,这样做是不是要消灭民族资产阶级”。“国民党税目多,共产党税目少,可是税额多”。(沈报9.2.)

万九光(福建南平市政协委员):共产党是“万税”、“万税”、“万万税”。除营业税外还有许多“苛捐杂税”。我看税减一点好。(福建6.20.)

齐心(民建沈阳市和平区支部副主任、沈阳市工商联副主委):“加工订货政策是挤垮工商业,税收是政府对工商业采取杀鸡取卵的办法”,“我在公司里有职有权,是经过斗争来的”“墙和沟的形成,是由于解放后共产党对党员进行了阶级教育的结果而加深了,合营后不需要这种教育了,劳资纠纷是共产党给带来的”。

齐心还不止一次说过:“我们在处理劳资关系问题上,特别在处理劳资争议问题上,应该站在中间立场上,可不能跟着工会和政府跑”,齐心还诬蔑东北的税收、公债和加工订货搞的过“左”了,而且认为私营企业中劳资关系的处理也过火了,齐心常不满地说:“资本家的三权(经营管理权,财产处理权,人事调配权)那是白扯;资本家的三权,不如工人一建(议)”。(辽宁7.13.)

杨克成(民建昆明市主委):云南对国家税收政策的执行上是有问题的。有的说表面上是执行税法,骨子里是和平改造的手段,把生产资料从资本家的手里拿光。税收,在云南,实际上就象苏联十月革命时对资产阶级的剥夺一样。省委领导有偏差,任务压倒政策。(云南6.1.)

 来源:《右派言论选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参考资料之二,东北工学院马列主义教研室编,1957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