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刊摘录:右派反对国家在公私合营企业中的领导,主张取消公方代表

东北工学院马列主义教研室

高振声(河北省工商联秘书长):现在公私双方同时都是为建设社会主义工作,为什么一定要划分阶级界线?(人民5.18.)

章乃器(民建副主委):“资产阶级的本质是剥削,工人阶级的本质是不剥削以至反剥削,矛盾是不可调和的,区别是显著的”。但“阶级本质与人的阶级特性是有所不同的,资产阶级的本质——剥削,的确是从“娘胎”里带出的,……资产阶级分子——资本家的阶级特性却并不是“与生俱来,至死方休”的。难道曾经有从娘胎里出来就一定要当资本家的人?……民族资产阶级的阶级特性——主要的是两面性,仍然是属于思想习惯的范畴。最严重的情况,也只能用“少成若天性,习惯成自然”两句话来形容,这都绝不是什么先天的、本质的,而只能是后天的、习染的。“阶级的烙印”也只能盖在“皮肤”上,而绝不会盖到“骨子”里去。……在今天还要片面强调阶级特性、而不同时指出人类共同本性这一个伟大的目标,显然是错误的,脱离实际过分强调阶级矛盾,也是不适宜的”(“工商界”1957年第六期)

章乃器:我们目前正处在人们的阶级特性逐步消灭,大伙儿向人类的共同本性过渡中。(人民6.20)

阎少青(北京市工商联常委、北京市新药同业公会主委):如果说,资本家有“定息”所以算做阶级关系,我对这样讲法不大同意,记得以往区分工人和资方的区别,以生活来源以何为主。我国百分之八十的资本家全年定息收入不足一百元,每月平均八元余,据此作为主要生活来源,显然是不能,而这些人不但不能加入工会,并且在共事中仍然戴着资本家帽子,不得不令人误会到这是抓住“小辫子”促其作为放弃定息的手段了。

他认为企业里不应强调阶级关系,同志之间不容有所歧视,这才能推心置腹地为社会主义积极工作。

他还说:“劳资”之间的墙,合营后基本上已不存在,但是居于领导职务又有“改造”责任的人,无形之中造成了一座“紫禁城”,大大划深了共事之间的隔阂,这城墙私方人员也不可能代行拆除的职务,只要“业主”将阶级眼镜摘掉,放下架子,改变作风,使私方人员易于接近,则墙不拆自倒,沟不填自平。(北京6.15.)

吴金萃(北京市工商联委员、公私合营裕生祥电机厂副厂长):“阶级是由人集成的,我们就找到了这个阶级里的人——工人和店员,要向他们学习,然而发现他们(也可以说原来就知道他们)并不那样理想,他们的品质并不那样高,他们的言行当中有很多我们看来不能去学。比如工厂里工人有的常常是不爱惜公共财物,浪费材料,损毁工具,有的不遵守劳动纪律,有的请病假去逛公园、蹓商场,有的打人骂人,甚至偷东西……不一而足,在商店里有的店员服务态度很不好,有的工作不积极,……具体表现出来的不是理想的工人阶级品质,相反恰恰是所谓的资产阶级品质,这些品质在我们身上去之犹恐不及,万万不能去学。有人在教育我们的时候,或我们自己在无以自解的时候,就把这些现象说成是“个别”现象,把这些工人、店员说成是“个别”的分子,个人以为这种说法是脱离实际的,也是无以服人的,……又有人从工人当中选出来一些先进人物,如全国闻名的王崇伦、张明山、郝建秀等曾经创造性的作出来成绩的事实,用来证明工人阶级品质,但个人认为这不能说明工人阶级的高贵品质,因为究竟这在工人阶级当中也不过只占极少数,同时在资产阶级当中,数年来,尤其是近一年来,先进人先进事也大有人在,……有人主张把工人阶级和我们日常接触的工人店员分开来看,把工人阶级看成是个抽象的名词,把工人阶级高贵品质看成是个崇高的理想,把资产阶级和我们工商业者也分开来看,把资产阶级也看成是个抽象的名词,把资产阶级的恶劣品质看成是个描写出来的坏东西,是个打扮出来的丑角,这些说法看法也就是那种“所谓有好的都属于工人阶级,所有不好的都属于资产阶级是有意为之”的说法看法,这种看法当然不合于唯物主义的思想方法的。”(大公5.7.)

吴金萃:在中央统战部召开的工商界座谈会上他说:公私合营的牌子可以摘掉,改国营,现在是“合资”不是“合营”,因为人既不一定在本企业,即使在企业的,也是大问题上级决定,小问题公方领导,私方只作“公职工作”,谈不上经营,更没有为私人利润而经营的剥削实质。他认为资本家的帽子可以一律摘掉。因为从1949年到1955年是七年,我们已经取得了四分之三社会主义,1956到1957这两年进步得更快,完全可以取得那四分之一,落得个四分之四。(人民6.1.)

吴金萃:“阶级关系目前虽然存在,但在资本家交出生产资料改领定息以后,阶级之间的利害冲突关系已经基本消灭了,资本家本身又有四分之三的社会主义成分。事实上他们具备了很大比重的工人阶级思想,所以阶级矛盾自然不能算是主要矛盾的了。否则,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也不会由对抗性的矛盾变为非对抗性的。”(北京5.23.)

韩志明(上海工商联副秘书长):“公私合营企业里,现在是五厘定息,我认为工作人员之间只有工作关系,不应有阶级关系。提阶级关系,不容易发挥私方人员的积极性”。(人民5.16.)

王君期(哈尔滨市工商联副主任委员):在合营企业中阶级关系已不存在,他提出了三个理由。第一,公私合营后,私人企业已由私人所有制转变为全民所有制,资本家交出了三权,他们由剥削身份变为国家公职人员,并且还参加了社会主义竞赛,积极贡献了才能。因为企业所有制变了,所以不再存在资产阶级了。第二,去年哈尔滨已宣布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标志是消灭阶级和人剥削人现象的,因此他认为不能把定息看成剥削,因为定息象过去的消费合作社的股金分红一样。第三,上层建筑是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改变,社会主义高潮时,资本家交出财产,资本主义经济基础已消灭,无产阶级已经战胜资产阶级,资产阶级已名存实亡了,基于这个道理,作为代表资本主义经济的阶级当然也消灭了。(黑龙江6.2.)

章乃器、毕鸣岐:章乃器说:合营企业中,不宜强调公方与私方的界限,也不宜强调党与非党的关系,否则,有职有权,是无法保证的,共事关系也是不可能搞好的。毕鸣岐就说:资产阶级的自卑感应由政府机关和企业中的党政干部负更大责任,“要消灭自卑感,首先应当消灭阶级”。(光明7.13.)

叶柏生:“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都说从旧社会来的,为什么要分开改造与被改造呢?共同学习不好吗?这样强调阶级关系、改造关系,就使得工人和私方之间的鸿沟加深了,也使党和工商界的墙加高了。我们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就只有在平等的基础上才能做到。”(安徽5.25)

毕鸣岐(天津工商联主委)在全国工商界座谈会上说:各地私方人员存在着自卑感,最主要的是从阶级关系来的。“我们社会主义的一切发展是一日千里,在时刻变化着,人的思想变化也是日新月异。在这种伟大变革中,民族资产阶级仍然戴着资产阶级的帽子,那就不可能相安无事,心安理得的戴下去。思想觉悟越高,不安情绪越大,这是客观事实,也是目前思想上最大的矛盾,所谓在工作中的自卑感就由此而生。(人民6.8.)

毕鸣岐(天津工商联主委):一个企业最重要的是要搞好生产。因此应首先考虑合作共事关系,合作共事关系是主要的,阶级关系是次要的。这个问题今天在企业中是不明确的,往往是强调阶级关系,把合作共事关系放在次要地位上,这样公私搞不好,私方人员的积极性不能发挥。(光明5.14.)

章乃器:“关于阶级和阶级分子的关系,他仍然说阶级和阶级分子应当有所不同,这就是集体和个人的不同。阶级分子组成阶级不仅是数量上的相加,而是要起质变,如起初是零散的资本家,没有具体组织,阶级本质就不那么明显;到资本家组成自己的团体(如旧商会),其阶级恶劣的本质就露出来了;再进一步组成政权,其阶级本质的危害性就大了;组成国际性的组织危害性就更大了。他说,阶级本质是不可调和的,不可改变的,而人是可以改造的。”(人民6.6.)

章乃器:资本家除了要图利以外,还有一种企业心。为了图利,为了搞好企业,他们自然要用人材。象我们这次整风中所揭露的某些企业,机关在人事方面,“德重于才,以资代德”等等是非不明的偏向,在现代化的资本主义企业中是很难公然存在的。(人民6.20.)

王子仁(沈阳市工商联副主委):国家政策是劳资两利,资本家必须有利可得,对工人阶级的不合理要求,要采取“又团结又斗争”的方针。(沈阳7.20)

彭六安(湖南工商联秘书长):湖南省的公私关系,表面上客客气气,就是不能以诚相见。“现在私方人员感到有两顶帽子、两个包袱、一个苦闷。两顶帽子就是怕人家说不服从领导的帽子、怕别人说不接受改造的帽子。两个包袱,一个是怕犯错误。原因有三,一,什么是资本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界限不清,搞不好就犯错误;二,现在企业大了,自己没有本领,怕工作做不好;三,我们是被改造的,错了没有人支持,没有人同情,工作中出了错担当不起。第二个包袱是怕挨整。在解放后五反以前,凡是敢于提意见的都挨了整,现在凡是在公方面前表现唯唯诺诺的人安排的都好;凡是爱提意见的就是不服从领导,安排的时候也两样。一个苦闷是:工商业者目前的情况是上班在企业,下班就回家,过去旧的生活习惯取消了,但新生活习惯没养成,党团员接近不了,工会也不能接近。甚至有人到工人家去看看亲友,公方代表不让去。有人说公私合营以后亲友间的关系都冷淡了。(人民5.16.)

俞兆麟(南京市五金机械公司副经理):“共产党杀人放火,共人家产,使大家贫困,讲劳动成果归个人所有,却把我们财产共掉”。诬蔑公方代表是“活僵尸”,诬蔑工人是“灵魂”,说工人“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新华7.3.)

高风(沈阳市政协委员):从公社合营上来看吧!赎买政策受到资本家热烈欢迎,才敲锣打鼓请求合作。资本家的进步可见一班,该如何鼓舞他们的爱国热情,使用他们才能和经验,但是合营后权在公方,在党团员之手,只看到他们从前的短处,而没有看到他们飞跃地进步。于是对私方人员轻蔑、侮辱、打击、呵斥无所不至。而党团员有德之人不与专。这不是公私合营而是公合营私。(沈阳6.1.)

董少臣:目前公私共事关系搞不好,这与公方代表以改造者自居,私方普遍有职无权有关。实际上公私关系有两句话就可以概括:“公方对私方信不信任?私方愿不愿意干”?这两句话虽然简单,但内容很多。目前公司经理、副经理虽然有分工,但开会总是公方去;开会回来后,科长党员干部都已知道,这时再向私方谈谈,其实要说是布置工作已经用不着了,因为大家都已经知道了。

董少臣说:公方代表光有政治资本没有技术经验,是搞不好生产的。私方人员自己觉得并不是饭桶,过去他们也曾管理好自己的企业;况且合营已经一年多了,国营企业的管理方法也学到了不少。因此他主张:在一个企业里,只要有党支部的,在党支部领导和支持下,把生产管理权交给私方执行一年,试试看行不行?他说:“五年睡觉二年改造”的资本家确乎有,但一般工商业者还是愿意积极干,如不然先进工作者就不会涌现出那么多了。他认为:如果把职权交给私方,把私方这笔“财富”挖出来,把公方代表调到真正需要的岗位上,这也是增产节约。

董少臣在发言中对于撤出公方代表问题做了比较详细的说明:他说,自从人民日报以“天津工商联常委董少臣建议撤出合营企业公方代表”为题登出我对公方代表的主张以后,有人说我想篡夺工人阶级的领导权,说我要造反,说胆子太大了。后来有人帮我做了解释,说明这个标题和我的原意有些出入,有人又责怪我说了话不承认。因此,思想上有些沉重,本想申明一下,也有人劝我不要申明,为了“鸣、放”起个带头作用。

他说,本来大公报记者访问的时候,我并没有系统的准备,就随便说了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我们资本家接受党的教育已经七年了。合营后,虽然安排了工作,但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总觉得无事可做;衡量自己的能力,又不是干不了。这反映了私方人员有职无权的苦闷心情。我想,要使私方人员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不能只靠空洞的语言教训一番,必须让私方人员在企业管理的实践中去锻炼才有可能。因此,我建议在企业党支部领导和支持下,把国家计划、具体业务交给具有才能的私方人员负责,让公方代表放到更重要的工作岗位(后来新华社播出来是撤出公方代表),这对私方人员是有积极意义的。我不主张不加区别地把公方代表完全撤出,那样做是有害的,我只是说选择几个点以一年为期进行试验,成熟后,再全面推行。我认为这样做有几个好处:第一、私方人员可以有条件学会社会主义管理技术,成为名副其实的劳动人民;第二、可以精简机构,公方代表可专做党的工作;第三、党的领导可以掌握全面情况,可以密切私方与党组织的关系,把生产搞得更好。(人民5.31.)

董少臣(天津工商联常委):有些私方人员在公私合营企业中因为有职无权,就说:“我搞工业六七年了,领导一个厂,不见得干不了。”私方人员在解放后也经过了思想改造的教育。所以我认为,可以在企业里党支部的领导和支持下,把企业管理权交给私方执行一年。如果要实行这个办法,也可以先选择几个点来作试验。如果私方干起来有困难,就找企业的党支部帮助;职工群众认为私方领导干得不好,也可以向党支部反映,这样使私方与党组织和职工群众关系密切了,工作可以搞得好。这样的做法很有好处:公方代表可以用到其他重要岗位上去,这是增产;私方也可以更好地发挥积极力量,这可以说是节约。这意见不成熟,但是愿意提出来,大家研究。(天津5.18.)

孙晁:有些公方干部打着马克思主义牌号,外表威风,实际是教条主义。(光明5.10.)

丛玉阶说:有些公方人员就象后妈对待前窝孩子那样的两样看待私方人员。(旅大5.22.)

尚玉山(公私合营伟大服装厂副厂长):“现在资方人员所以处于被改造,公方以改造者自居,这都不是生来就有的,都是教条主义给制造的,直到现在某些教条主义者还强调阶级关系”。他甚至狂妄地说:“当前的主要问题是搞好共事关系,为什么还强调阶级关系呢?为了工作,应一视同仁。这次整风既然是从六亿人民的利益出发,希望共产党领导方面考虑一下,到底是强调阶级关系对六亿人民有利,还是强调工作关系有利?”他还恶毒地说:“如强调资本主义腐朽,社会主义优越,那也会冲昏头脑的”。(天津8.12.)

周勇锐(沛县植物油厂厂长):“我看公私关系象过去的“婆媳”关系。”

又说:“厂里一切事情都要向公方代表请示,党员秘书又是权高一切,对一些行政事务党也来决定。对私方人员缺少信任,连劳保卫生文件上都要打上“密”字,样样对私方保密,只好叫我们做“菩萨”,但我们不要做蹲在庙宇里的“菩萨”,我们要做能够念经的“和尚”。(新华5.31.)

刘璧城(合肥市工商联主任委员):我们对公方、工人都抱着很大希望,好比小姑娘要出嫁,打听到“婆家”很好,但又担心“老婆婆”(指党政)和“丈夫”(指公方)以及“小姑子”(指职工)是否能待他好。到“婆家”以后,对“婆家”是满意的,如工作安排好,安排的职位高,家属有照顾;生活照顾好,二千元以下医疗福利是过去没有想到的,定息七年不变等很满意。但美中不足的是“丈夫”爱情不浓厚,不体贴,“小姑”处得也不够好;同时“娘家”(指民建会、工商联)对苦情也支持不够。现在,出嫁的人有六点苦情:1、“婆家”当外人,没有改变过去看法;2、“丈夫”不宠爱不能当家做主,不是十分有职有权。如应该参加的会议不能参加,能看的文件也看不到;3、“婆婆”不问“媳妇”下情,有苦不能向“婆婆”讲;4、“丈夫”爱情是冷冰冰的,没有温暖,平时不谈心,界限分明;5、“小姑子”说“媳妇”坏话多,反映好话少;6、得不到民建会、工商联的支持。(安徽5.23.)

陈经畲(湖北省工商联合会主任委员):为了搞好公私共事关系,他建议迅速成立民主管理委员会,按照职务办事,不要再强调阶级关系。(人民6.7.)

黄曦晖(广州市工商联常委):党的宗派主义是自上而下发展起来的,不仅地方上有、企业里有,而且直到中央机关都有这种情绪。他说:在企业里很多事情都是由党组织决定后就直接往下布置,这样使私方经理的处境非常困难。他还说,在公私合营工厂里实际上党支部书记和人事干部的职权比厂长还大,特别是一些人事干部几乎成了工厂的“皇上皇”。(南方5.22.)

许义宗(广州市省工商联常务委员):一、在合营企业中应该取消公方代表名义,不论公、私方都服从于厂内党委的领导;二、工人监督的提法也应取消,监督可通过企业的民主管理委员会;三、撤消董事会(南方6.1.)

黄胜林、李征吾、徐振国(天津大中华橡胶厂副厂长恒源副经理和自行车架子厂副厂长)主张撤出公方代表,并认为公方代表撤出后如果还在党支部书记领导下工作将是换汤不换药,因为许多厂公方代表就兼党支书记,而且那样会导致以党代政、党政不分。他们认为,把权利交给私方,党支书只要对他进行监督就行了。(人民5.21.)

胡华辉(江西省人民代表):对待私方人员不公平,有人比喻说私方人员好比是美国黑人,处处受歧视。公方人员特别是党员犯了错误,却是偷偷摸摸党内处理,这就有些象解放以前上海租界的“治外法权”,怎么不会给党员滋长特权思想呢?(江西6.9.)

康永仁(民建南京市委副主委):这两位党员和我相处时,给我的印象是:表面和气,暗里就是管人的人,他们只肯动嘴,不肯动手。同时使我也有一个这样的感觉:如果非党人士为正职,党员为副职的话,处理的方法有三种:一、如甘心当傀儡,也可以搞到表面很好。二、如不甘心做傀儡,有理就争,会碰到一些说不出的困难之处。三、要使双方处得正常,这恐怕有待双方努力争取,特利是党员不要认为自己一切都行,同时对党外能做点事、肯做事的人不要吃醋。(新华5.24.)

鲁志余(纺织品公司南京市公司副经理):我看在基层单位里,可以不要公方代表。因为有许多公方代表是青年职工提拔起来的,业务经验少,私方人员有多年的经验,反受他的领导,这样就会束缚私方人员的积极性的发挥,现在私方人员象古时妇女要“三从四德”一样,既要服从党的领导,这是应该的,但又要服从公方代表和工人的领导,这“三从”好象三个杠子压在私方人员的头上一样,使私方人员积极性不能发挥。

我还有个看法,把一些门市部完全给公方代表领导,另外把一些门市部完全给私方人员领导,双方面来进行竞赛,看看谁领导的好,不相信可以试试看。(新华5.30.)

杨百川(民建北京西四区工委主任):公私共事中发生矛盾,是由于公方不信任私方,认为合营企业把私方推在门外,都是“党决定,假协商”。(北京7.20.)

刘华圃(北京市工商联常委国药业同业公会主委):私方人员等于“丫环掌钥匙,当家不主事。”(北京5.23.)

杨庆元(上海市食品公司普陀区店经理(私方)):在一部分公方代表中,还存在着偏听偏信的毛病。最近私方人员就流传着这样一首打油诗:“公方是婆婆,工人是小姑,小姑向婆婆诉苦,媳妇(指私方)就受苦。”(解放5.18.)

钟云鹤(成都工商联副主委):主张“企业内私方有能力,权力就给私方。只要一个领导人,不然会“龙多不治水””,企图以此否定合营企业内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四川6.29.)

白泽民:现在私方人员要服从党、公方代表、工人阶级三方面的领导,变成多头领导,这样对发挥私方人员的积极性有障碍,既然有党的领导,是否还要公方代表,值得考虑。同时,工厂里党与行政也要分工,不能以党代政,党的责任应该主要是思想领导,生产业务应归行政领导。(新华5.30.)

白泽民(南京白敬宇制药厂副经理):工人不能领导资本家,工人知识少,能力差,领导不好的。他还说,共产党眼光小、气量窄,对有钱的不服气。(新华5.30.)

吴金萃(北京市公私合营裕生祥电机厂副厂长):过去伊凡同志的统计,大致意思说上海公私双方开诚布公的占19.9%,关系基本正常的占51%,相敬如宾、相安无事的占24%,关系很不协调的仅占4.2%(原文误为42%),其他占0.9%。(见“民讯”1957年1月号)今天看来是靠不住的了,因为那时候工商界还没有“鸣”“放”,当然数字中假象很大,有的公方对私方人员不是采取团结、帮助的态度,而是严重的歧视,不是说把私方人员看成是公职干部、国家的财产,简直连他们是一般公民都似乎不承认了;没有把改造看成是阶级对阶级的社会主义改造,而看成是人对人的随心所欲的改造;没有把自己的职权运用在思想和工作上面去进行领导,却用来作为逞强压人的工具;在这样的思想支配下,自然无所谓什么“协商”,协商自然会流于形式;自然不会把企业里的矛盾视为人民内部的矛盾,用民主的方式去解决,而难免要对私方人员实行专政了。其具体表现就是:想叫私方人员知道的就告诉一声,不想叫知道的就自己办;没原则的保密,把私方人员当贼防;用的时候拉过来(如技术问题在解决不了的时候),不用的时候踢出去;(等到自己摸到一知半解的时候)想团结则和颜悦色,厌烦了则声色俱厉大发雷霆;总之大有“顺我者生、逆我者死”之概。

一般的公方代表则是偏听偏信,坐在屋里只声探马一报,党、团员说了就是真的、对的,职工说了半信半疑,私方人员说了就是“资本主义”了,不但意见没受到重视,反而经常被“教育”一番;有些能力、见解的私方人员被称为自高自大、骄傲自满,能力差些的又被叫作消极抵抗……;在这些公方代表的眼里,私方人员中是没有好人的!

在遇到某项措施发生错误,遭到群众反对时,公方代表则强调我们是集体领导,以便责任分担;及至呈专权的时候则又强调“改造与被改造”;简直是“有家一人当,有骂大家挨”。

不少的公方代表还专搞个人崇拜,把党和人民对民族资产阶级的照顾,以自己对人“施恩”的态度和方式去体现,把法令和制度的严肃性代以自己的冷酷无情;把侮辱别人当作自己提高的手段;把党看成就是自己,自己就是党;在“公私”、“正副”的立场上不好命令的问题上,则搬出党的立场压倒一切。“以党代政”的一切一切,也同样在合营企业里充分“发挥”了。

公方代表还拿着另外一张“王牌”,那就是人事工作,人事工作神秘化了,私方人员自然无闻问余地,但企业是由人组成的,若是胡乱调人、胡乱“安”人,怎么搞好企业呢?何况私方人员自己的人事材料也在公方手里掌握,究竟在上面下了什么样的批话,也使私方人员难以捉摸。

阎少青:厂店中的公方领导干部,有人也不是理想的那么优秀。工人阶级的起码标准——大公无私,他们并没有作到,种种不高明的现象,怎能使资本家心服口服。他说,资本家因骄傲自满而轻视工人阶级的情况是有的,但更主要的是他们在理论上所学到的工人阶级同接触到的工人品质有矛盾,所以说,解决基本矛盾还是该由工人阶级首要负责。……工人阶级能示范,资本家在这种环境中虽欲倒而不可能。正如古人有云:“蓬生麻中,不扶自直”了(工人7.15.)

章乃器说:“历史上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的区别,都只能是先进与落后的区别,不能设想:一个先进的阶级可以领导一个反动阶级。对于一个反动的阶级,唯一的办法是作为敌人来对待,而绝不可能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应该看到,只要这两个阶级的区别稍微再扩大一些,民族资产阶级由落后变成了“半反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就很危险了!”(人民5.9.)

张焕尧(合营艺华乐器厂厂长)污蔑公方代表只觉得自己和资本家在一起打交道,如临大敌,进退两难,特别提心吊胆,怕受熏染,因而表现在工作中宁“左”勿右。另一方面他们又背着一个搞好生产经营的包袱,但又不敢相信私方,为了完成这个任务,只好实行极权(把这个叫作公方的领导),根本或很少考虑私方的意见,因此使私方人员感到有职无权,不被信任,也就产生了所谓“主人翁感不强”和“作客思想”。这是可以理解的。在这里我们就不得不怀疑,党与政府派公方干部下厂、店,到底是为了什么呢?按道理应当是在企业里掌握住方针原则,调整过去的阶级关系,大胆相信私方并大力支持私方充分发挥才能,这样才是符合党中央的政策的。但很多公方代表不是这样,他们怕资本家不尊重他们,怕违法,怕泄密,怕……,以改造者自居,板着面孔,态度也很生硬,使私方人员望而生畏,不尊重也不支持私方人员的技术才能,严格限制了私方人员积极性的充分发挥。(人民5.27.)

高振声(河北省工商联副秘书长)在工商界座谈会上说:他认为合营企业有阶级关系,但是,公私双方都是政府任命的,都在党的领导下,共同对生产负责,是厂长的就称厂长,是副厂长的就称副厂长。不要分“公方”“私方”了。(人民5.25.)

刘靖基(上海市工商联常委、安达纺织厂总经理)认为在那些规模较大、党和工会组织健全、而私方人员确有培养前途的工厂,可以试行撤出公方代表。由私方独立对国家负责,表示国家对他的信任。“士为知己者死”,私方一定拼命搞好企业。(人民5.21.)

黄苗夫(上海私方经理)公方代表是“骑在人民头上的个人英雄主义者”。“公方代表无德又无才,如果说有德才,那就是能做凶,能做狠,打得血淋,与不分皂白的人算是“德”,能制造无中生有戴人罪名是“才””。因此,公方代表派来以后“温暖企业变成了恐怖世界”。他声称:“大多数私方在叫苦连天,“暗无天日”,“颠倒是非”,“黑白难分”,在这样形势下,天下不大乱,我决不信也。”(人民6.30.)

 来源:《右派言论选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参考资料之二,东北工学院马列主义教研室编,1957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