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负责同志不以发展眼光看人,好象七年来别人没有进步,我是少说话为妙。
我是系主任,可是很多决定我一点也不知道,说明我是有职无权。
关于肃反问题,党在处理中主观成分很大,片面性很大,有些事自己根本没有的,非要承认不可,不承认就要判罪,承认后才能通过,这种逼迫承认的方式是很不对的,那有不承认就判罪的道理呢?例如我吧,很多事是逼出来的,就是有人帮助,也是他怎么说我怎么写,是从帮助我的人那里学来的。因此,我非常同意把肃反的材料重新排队,并且要客观一些。关于“十五贯”,我坚决不看,现在的“过于执”有的是!
党委治校缺点很多,很多矛盾的产生就是这样来的,往往有宗派主义在其中起作用。如果全校都是党员,问题当然好办,但如果有些人不是党员问题就来了。党委领导是可以的,但是要把行政事情包下来则不行。我们学校以往是党委治校,有很多缺点,教授治校也困难,最好还是校务委员会,我认为学校领导人必须是内行(至少懂一门专业)。如贺绿汀同志他就可以去争取外汇增添音乐院的设备。除了业务水平而外,政治水平也要很高的。如果不容易找到这种人,那就多找几个,只要不是宗派主义就可以担任。
我认为党外干部有职无权的原因在于以党代政,我不同意有人把它说成是领导作风问题,作风既没有尺子,各有各的。我认为不管党委治校也好,其它方式治校也好,都要有很完备的体制,如大家都是社会主义精神,宪法可以不要。
我们所讨论的这些问题都是党与非党的关系问题,党与非党的共事问题。校委会决策是决学校之策,一定在党的方针政策下根据学校具体条件来贯彻,来体现方针、政策。学校如果是党委负责制,我们这些党外人士系主任怎么办?因此,要有一个相安共事的体制。上次有人说是一个领导作风问题,但这不能以仁为政,要有完善的条文,什么体制都好,但要把与非党共事关系、制度订得周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