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选举方式是党团提名介绍个人优缺点,投票选代表,再用同样方式选举领导机构,没有竞选活动不说明被选人怎样工作,代表人民当家作主的选举,好像选模范一样(其实并不模范),因此实质上不是人民当家作主,就是不民主,理由如下:
(一)提名:提几个选几个,虽说可以选其它的人,但没有竞选,不知另选何人,几个人想另选某人,也等于废票。
(二)提名时是介绍候选人人品,如工作积极(?)思想进步(?)作风正派(?)联系群众(?),不介绍他将怎样工作,百分之百的通过,表面上是人民作主,实际上把主权让给他去独裁,选举实际上成为人民出卖主权的手续。
(三)这种选举产生的领导,其工作合乎人民需要也是自然的偶合,产生“三害”确是必然的结果。
(四)选模范(?)式的选举可能选出有德(?)无才和不愿工作的人,把工作搞糟。
(五)这样选举产生的机构的工作不易得选民的了解,提意见也不知多数少数,采不采纳,怎样采纳,由领导个人决定,根本不一定代表大多数人的意志,名义上的主人,选举者根本无法干预工作的进行,实际处于被支配的地位。
选举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体现,要作到这点就必须实行有以下两个特点的选举方法:
(二)选举后被选人必须向选民报告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困难,缺点和对当前重大问题处理方法,举行辩论会及讨论会,在原计划未执行和有新问题解决方法不令人满意时要投不信任票,罢免改选。
(1)选举充分体现人民当家作主,选民是选自己的意志,不是选某人的人品。
(2)保证工作,代表人民意志不是代表个人意志,不产生独裁和严重的官僚主义。
(3)保证选得其人。不称职不愿工作的人,不敢竞选也提不出代表人民的施政方针也不会选上。
(4)选举的机构是代表人民的意志的执行者,施政方针已得人民同意,更易深入人心,容易得到人民的支持。
(5)直接受到群众监督便易防止三害。
(1)从基层作起,从百家争鸣已经开展的地方作起。
(2)供给任何人竞选的一切物质手段。
(3)消除一切顾虑,鼓动人们提出各种意见,竞选纲领,互相批评。
(4)用法律保证没有拉拢,收买,威胁人其它任何破坏宣传和选民选举的行为。
(5)党的领导体现在提出正确的施政方针,派出优秀的竞选人,不体现在其它制度上,这样的领导才是人民选出的,不是强加的,才能够连系群从,不产生三害。
(1)首先在北大试验民主选举学生会,然后推广到各高等学校学生会,各地群众团体,合作社,工厂等基层单位,以致全国政权。
(2)在北大实行的步骤:——马上确定学生会任务,宣布具体选举法,在本学期开始,候选人提名,提出初步竞选纲领,收集同学对学生会的希望和意见,进行初步的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放假前正式确定候选人名单,各提出完整的竞选纲领(工作原则和初步计划)利用各种形式正式展开宣传活动,下学期初步进行选举,建立民主学生会。
现在选举不论是选班会,学生会,党团干部,还是人民代表,在候选人介绍时除个人经历出身不同外,都是千篇一律,工作积极,思想进步,积极锻炼,努力学习,作风正派联系群众等等,没有多大区别到处照搬反正一样,而且这些内容既无客观标准,又是介绍者主观感受,所以你选何人作何事反正一样。投票建立在相信党相信党组织所提出人选的基础上,结果等于履行指派公式,选不选都是一样。而在基层选举上有时指派不令人满意如其他人另有工作无人可选这干部只可作此,有缺点可以帮助改正相信党团可以帮助他为借口勉强通过,履行公式假装民主把旧社会残余装饰成社会主义形式便歌功颂德达到固步自封,保持官僚主义个人地位的目的,这是阻碍社会主义现实的方法,民主与否根本不能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