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院为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特在政治学习委员会下由党内外同志成立五个组,我本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精神提出十大原则性的建议以供五个组参考,并希望各政治学习小组讨论发表意见。兹将十大建议列后:
一、建议成立与过去研究处不同性质研究部以解决任教多年而身体不宜于教学任务,但又有进行科学研究能力的教授的安排问题。
甲、由具有上列条件的教授组成研究部,直属院部。
乙、研究部主任由具有上列条件的教授选举之(两年改选一次)。
丙、研究部下设各组,根据所研究的门类多少而设立之,组长由组员选举之。
丁、研究部由于某研究上的需要,也可约请任教的各教师参加。
戊、研究部是一个进行科学研究工作并起带头作用和创造学术空气的组织,并不是领导全院进行科学研究的行政领导机构。
己、凡年富力强而任教又不久的教师,如由于某种原因不能担任教学任务者均不得调研究部作为它的成员之一,须另由院部妥为解决之。
二、建议凡以教学级领工薪的人员一律要担任课(研究部的教授除外),否则必须改为行政级领工薪;凡以行政级领工薪的人员一律不准担任课,否则必须改为教学级领工薪。凡教学人员必须具有正式大学毕业程度并有教学能力者,或有教学能力并有专门著作者亦可任教。凡行政人员必须根据经验、能力和资历来分配其所担任之职务。
三、建议凡有关教学和科学研究的处、科、室、馆必须由教授或讲师兼任。至于正副院长也必须由教授兼任,不允许以党龄为资格而不学无术的党员来任正副院长,如党员中有具有任教能力的教授,也可以兼任正副院长。
四、建议明确规定院系学术委员会必须具有有关学术性质的职权(教师升调、评薪、评选论文等),不得把一切一般行政的事项交到学术委员会来讨论。学术委员会的成员也必须由各系按名额选举之(两年改选一次),但不得采取提名选举或选举数人再由领导圈定的办法,也不得一人兼院系学术委员两职。同时各系主任及各教研室主任(改为教研组组长)也必须按照上述选举办法选举之。
五、建议除院长办公室设有秘书以外,全院所有秘书一律撤消,并撤消各系系助理,另设副主任和干事协助之。
六、建议福利补助金由1953年起清理,要求公布名单,如有领补助金不合理者一律追回,并由有权分配补助金者作公开检讨。
七、建议关于工资问题,凡未经傀儡的工资改革委员会通过的黑市工资一律即时取消;凡经过傀儡的工资改革委员会通过的工资一律重新根据学历、资历、教学和研究(行政人员根据经验、能力和资历)进行评比,必要时向本人要文凭和聘书以资证明。至于所谓德才兼备的“德”也不能从宗派主义上(党团员必有德)形式主义上(诺诺无意见)教条主义上(奉承领导的一切言行)来解释,必须从教学研究上和真正马列主义的品质上来认识某人的“德”。
八、建议由党委会和院务委员会(按教学行政、学生、工人的重要性选举不同比例的名额组织之)联席会议决定政策、方针、计划来治校,如取得一致意见,当不成问题,否则以院委员会的意见为治校准则,而党委会不能以指示或命令代政,至于党员在工作岗位上必须受各级行政的领导,不允许专横跋扈以“党员治校”的姿态出现。
九、建议把人事处撤消,以后有关人事问题统归院长办公室另设专人负责,其职权仅限于登记人事,至于升调之权,均必须由院委会根据学术委员会意见或群众意见通过才能执行。至于院长办公室需要设立主任一人,由教授兼任,并领导秘书(秘书科撤消)和人事等工作。
十、建议凡五个小组讨论有关某人的问题时,需要由当事人双方或本人出席会议说明事情经过或进行争论。至于每个人的档案袋不允许人事处人员任意凭自己憎爱乱写,须交本人看过认可后盖章才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