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李荣筠,28岁。曾任国民党军队准尉司书等职。解放后参加特务组织,图谋暴动未遂。现任科员。他在发言里除了对党、团员、三反运动等进行污蔑外,还提出不要共产党员担任监察室主任的主张,反对党对监察工作的领导。]
在个别党员和党组织中,至少在我们商业局与公司系统中,有些党员为了追求个人的名誉地位,显示自己进步,片面维护党的威信,因此,他们在工作作风和方法手段上,在某些地方继承了国民党旧作风,表现在:
1.不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大公无私,以理以法服人的方法来推动运动,来达到中央的指示,而是用违反国家法纪,侵犯人权,污辱人格,肉刑或变相肉刑去逼供来证实别人的错误,这是合法吗?请问在共同纲领、宪法上是那条?可否向社会舆论公开?否则是阳奉阴违,违法乱纪。
2.用人唯亲、唯私、唯党、唯团。表现在:市公司领导中的经理、科长、股长,及担任其他重要地位的同志,多数是党团员,多数是沾亲带故,如陈玉勤、邱荣辉经理的爱人是人事科的副科长,周连峰、王廷典副经理,张志诚科长,杨海明主任都是陈经理的老同事,关系较密切的,这些人未必都是德才兼备的贤明领导吗?只有天晓得,他们自己晓得。
50年公司宝元通的人都占了领导地位,“三反”后反下一批,就为转业军人占据了,主要环节都是自己人,为自己人占据了。
3.个别领导作风不民主,打击群众积极性,采取高压手段,如压着不提级不调薪,在政治上不信任,怕别人出问题。
提干调薪党团员提得多,有些滥于充数,科员都不够,还可当科长,甚至经理。党组织用金钱地位来引诱入党,因入了党就可提拔,入党后,眼睛往上看,这些人领导很喜欢。
干部冻结在执行上有错误,冻结意味不调动,这样就压制了夫妇不能在一起,人生最痛心的是生离死别,妻离子散,我为这些人不平,为啥子要做使人痛心的事情呢?
我哥哥在威远百货公司,贪污问题,我写信去,说我不通过组织,我怀疑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写些共同纲领是哄人吗?是拿给国际上看的吗?写私人信还要拿给组织看?
此外,我认为监察室主任不要党员担任,民主人士担任恰当。因为监察室主任应大公无私。监察员可由党员担任。
郭沫若、茅盾之类是爱骂人的,共产党员怕挨骂。因此就让他们搞到领导岗位上看你提意见。
报上公布的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材料,有些不是反革命分子也公布了。这样就不能服人,对有些作家是抓小辫子。(本文题目是原编者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