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政关系,没有必要由党员包办一切,以党代政愈到基层愈严重,不要每个单位都以共产党员做头。真是普天之下莫非党土。”当社会上批判储安平时,他公开宣布“储安平与葛佩琦不同,不能一棍子打死,要吸收其合理部分。”(中国人民大学马列主义研究班研究生 章琳的材料)
“党在国家机关,特别是基层机关,‘以党代政’,我是不同意的。”他说:“乡的领导一个是党支书、乡长、合作社社长,三足鼎立,各挡一面,书记是头头。党支书高人一等,党员不愿当乡长,愿当支书造成党支书的优越感,而乡下不少的党支书犯错误,县亦同,布置什么工作,召开会议均是党委。如我们县,县长是我的同学,党员、县委委员,他代表僮族,当家作主了,但他讲在他领导的县,没有布置过一次工作,被分配到一个社里(农业社)去工作,群众也不知道他,在群众中他的威信不高,他说我当了家可不做主……市里以党代政也是如此,因是一个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所以他的模型是一样。如市的审判定案,五人小组定了案后(指肃反时——编者)交审判人员决定(判案)。”
“下边以党代政的结果:(1)造成下边干部不能发挥积极性。党是领导的,但应考虑你通过什么方法来领导,所以这样做的结果,影响了一般干部的工作积极性,造成某些干部有职无权。(2)造成了党的那种盛气凌人。……所以形成党第一,无形中把党和群众造成了分离,形成了宗派主义、官僚主义。(3)破坏法制。如我判误了的案子,为什么不通过审判程序来纠正呢?(4)以党代政不符合发动一切积极因素建设社会主义的精神。(5)有些事情不考虑群众的觉悟程度去工作,硬以党的要求强加于群众身上。如推广‘小枝密植’,群众不满,结果造成很大的减产。所以‘以党代政’造成党的特权,脱离群众的根源。”(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生 韦齐)
“(1)事实上许多事情不是由人民代表大会(最高权力机关)决定,而是党决定的,没有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
(2)国事是全体公民的事情,不光是共产党的事情。”
“(1)胡风事件。胡风的言行是反革命行为,但直到今天并未公布其判决,我表示怀疑。根据镇反法令有反革命言行的人,不一定以反革命分子论处,我要求有关部门澄清这一问题。
(2)高饶事件。因为没有第一手材料,说高奸污许多妇女,没有指出一个名来,美军强奸沈崇,还有案可查。而有人问我高饶为什么反党,我不能回答,只好去问党中央。”
唐为了进一步为自己的反动观点辩护,把怀疑论成为自己的方法论,认为认识事物,都是从怀疑到相信,再怀疑再相信。并从毛主席文章找他的所谓“理论”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系学生唐仲明的材料)
“从中央到地方大部分党组织和大部分党员中宗派主义是很严重的”。他不满意国家和政府的主席、付主席、总理、付总理等领导人都是党员,他认为这样就产生了“以党代政及党在国家事务中的包办代替现象,大大地限制了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因此,他要求:“在国家领导人中非党群众应有一定比重。”又说:“其他人士是放在人大常委会去了,实际上是摆样子,叫他们说说话,举举手,这是‘形式主义’。”(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学生 钟溶华的材料)
他说现在人大常委会等于形式,应和党合并,主张省、市委和人委会相同的部门(如工业、商业部)也应合并,他认为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不应联合发布指示,这是党政不分。他认为在法院有党委领导,法院就不能做到独立审判。(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生 赵恒珊的材料)
“由中央到地方,党与行政已经没有什么区别了,党的工作机构必须减去1/2~2/3。党主要搞思想领导。”(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系学生 潘俊民)
“我赞成共产党为我国执政党,但政府是由各党派建立统一战线组织来的,许多民主人士担任国家重要职务,实际上是有职无权,连我校及小小的班级,共产党也包办一切,请问这实质上与国民党一党专政政府有什么不同。”(中国人民大学 A—02)(大字报)
“反对以党代政,反对以党包办一切,坚决主张以人民代表的形式和办法管理企业机关和学校,以党代替包办,只能导致人民内部矛盾,集团与集团之间矛盾的尖锐化。”(中国人民大学 A—02)(大字报)
来源:《高等学校右派言论选编》(中共中国人民大学委员会,1958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