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派分子胡节是本校供应科副科长,前缮印科科长,民盟盟员。他曾在1934年参加国民党,至今未作交代。在旧清华时代充当庶务长毕正宣的爪牙,克扣职工工资,破坏我工警联合会,组织伪工警福利会。其妹是现行反革命分子,已判刑15年。所以他对新社会的仇恨很深,一贯阳奉阴违,挑拨离间,在三反、肃反中都受到批判。但是他诬蔑说,大家对他这样一个“解放以来一直忠于党的事业的旧职员”,是“拳打脚踢以外再赏两个耳光,把毒气出在我一个人身上,一味采取打击,以泄私忿”。他本来准备顽抗到底,“默尔而息,抱屈终身”,作一个“新社会的阿Q”。而今整风有机可乘,他就进行倒算,要“璧还”对他的批判,并恶毒地攻击肃反和三反。
他在6月2日给总支的意见书上说:“肃反是硬栽、附会、引申、曲解。”又诬蔑说:“欲加之罪,何患无名。”“他人的意志强加于本人,不论是非,必须表示心悦诚服。”“这就是按了你的头吃屎,还必须甘之如饴。这种做法有类于‘酷吏炼狱’,是要想得到意外的收获。”他又以老残游记中的一首诗来诬蔑我们的肃反运动说:“得失论脊髓,因之急事功,冤埋城阙暗,血染顶珠红,处处鸺鹠雨,山山虎豹风,杀民如杀贼,太守是元戎。”最后他说:“希望你们今后不要这样做,也不要这样想。肃反不杀人,我个人竭诚拥护,孟子:天下乌乎定,曰定于一,熟能一之?曰不嗜杀人者能一之,熟能与之?曰天下莫不与也。”他梦想“党能行一次大赦,天下更将望风而归。”
他还在5月28日给党总支的意见书上攻击说:“三反是‘因人而施’,宗派主义浓厚,不体贴人情,领导者不虚心,不正视错误。”又说:“不想想无辜无罪的人横遭凌辱后的心情,人民内部竟有‘道路以目’的情况。”同一日,他又公开写文章,诬蔑党员说:“自三反以后,党员便站在群众之上,打击中老年人形成一种风气。”他诬蔑积极分子是“以轻蔑、讥嘲、菲薄中老年人作为自己的政治资本,否则便算不得一个积极分子”。
来源:1958年2月4日《新清华》(清华大学新清华编辑出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