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机关和中小学在整风运动中发生死人事件——锦州地委通报各地避免类似事件继续发生

整风运动进入辩论阶段以后,凌源等县曾发生过死人现象。最近又有:建平县业柏寿镇完小教师乔顺华于一月二日割脖子自杀;黑山县财贸训练班学员王臣于五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上吊自杀;建昌一中教员刘栋才于五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上吊自杀;义县雹神庙乡小学教员李芳廷于五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投井自杀(急救未遂)。

地委认为上述事件,应引起各县(旗)委严加注意。据了解,这些人多系历史上有问题,思想有顾虑,加之斗争方法缺乏策略而引起的。应向群众反复交代整风运动的目的、意义和政策,认真坚持摆事实、讲道理的斗争方法,防止简单粗暴,避免类似事件的继续发生。

来源:

锦州地委一月六日通报,转载于《辽宁整风简报》第82期(195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