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日报委员会关于朱正同志被划为右派分子的改正决定(二)

朱正同志在本报反右派运动中被划为右派分子,受到开除公职、劳动教养的处分。

这次根据中共中央〔1978〕五十五号文件精神进行复查,朱正原被划为右派属于错划。经研究决定予以改正。撤销原处分。恢复原工资级别行政21级,从一九七八年十月一日起按行政21级工资发给。

 中共湖南日报社委员会一九七九年三月三十日

报: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省摘帽办、公安局

发:长沙市公安局、摘帽办、文艺路办事处、派出所、文艺路测绘社

附:湖南日报政治处给朱正的回信

1981.06.30

同志:

我们根据中央和省委的指示精神,对你原被错划右派的改正问题进行了复议。现将修改后的改正决定给你一份,前所发改正文件作废。特告。

此致

敬礼!

 湖南日报政治处1987年6月30日

 来源:朱正《小书生大时代》,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