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日报委员会文件关于朱正同志被划为右派分子的改正决定(一)

朱正同志在本报反右派运动中被划为右派分子,受到开除公职、劳动教养的处分。

这次根据中共中央〔1978〕五十五号文件精神进行复查,朱正在整风鸣放中有严重错误,但不应划为右派分子。经研究决定,对朱正同志被错划为右派分子予以改正,撤销原处分,恢复原工资级别行政21级,从一九七八年十月一日起按行政21级工资发给。

 中共湖南日报社委员会一九七九年三月三十日

报: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省摘帽办、公安局

发:长沙市公安局、摘帽办、文艺路办事处、派出所、文艺路测绘社

 来源:朱正《小书生大时代》,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