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向你们申请为沙文汉同志一九五七年在浙江省被划为右派分子进行复查并催浙江省委给予改正。
沙文汉同志,一九五七年是中共浙江省委常委、省长。他是我的三哥。一九五七年十一月因在浙江省党代会上发言,被划为右派分子,开除党籍。一九六四年一月,在他临死前一天,由浙江省委摘掉他的右派分子帽子。
沙文汉被划为右派分子的“罪状”是:“沙文汉和杨思一已经完全堕落成为资产阶级在党内的代理人。在去年全省党代表大会期间,他们互相配合向党进攻,沙文汉在那次大会公然宣扬资产阶级的政权观点,鼓吹政权独立的资产阶级反动思想,污蔑我国人民民主制度完全是形式主义,公开反对党对政权工作的领导”(见一九五七年十二月《浙江省第二届全省党代表大会的决议》;杨思一,当时任副省长)。
自党中央于去年通知要对一九五七年右派分子进行复查,有的应给改正以来,我找到了一九五六年七月二十三日沙文汉在浙江省第二次党代会上的发言稿(另抄附),他的发言的要点是关于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和在常委领导下发挥国家机关的作用,即关于党政分工问题。从沙文汉的那次发言的精神看来,并不是什么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言论,是党内正常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而且是建设性的建议。现将他的要点引述如下:
一、关于健全党的生活制度的要点:他提出“为健全我们党的生活制度——民主集中制,发扬我们党内的民主生活”;认为:“我们的马列主义水平不高,这确实也是我们过去犯错误的原因,但如果我们党有健全的民主生活,能够充分地交流意见,反复研究党的方针政策和浙江的具体情况,很好地发挥集体智慧,那么在中央正确的领导下,我们的缺点和错误是可以大大减少的”。
这怎么如《决议》指的“诬蔑我国的人民民主制度完全是形式主义”?
二、关于发挥国家机关在党委领导下的作用问题的要点:沙文汉批评当时浙江省“各级人民委员会多数都很不健康,很形式的,甚至连它应该怎样在党委领导下工作的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至于人民委员会所属各厅、局,工作是不少的,但几乎所有的事情都非请示党委的有关各部不行,稍大的事还得由党委或书记来决定,工作中很少有独立思考的余地。……不但使党委应该做什么,政府应该做什么的责任界线分不清楚,更加严重的是:使党委行政事务过多,在日常行政事务的压迫下,不能不放松政治思想领导;使行政机关对党委不能不存等待,依赖心理,不能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而人民委员会只能成了空架子,没有事情可认真讨论,敢作决定”。
沙文汉提出了党委领导下的国家机关工作的六条意见,其中第四条:“属于原则、方针和关系到广大人民利益的问题,必须事先向党委请求或提请党委讨论决定,在党委既定方针、政策和重大问题部署后,各种步骤、方法和措施等等应尽量交给政府机关去讨论实施,这类问题在人民委员会中尽可讨论与争论,以充实其内容”。第三条:“党委的各业务部门应按中央组织部所规定的四条来工作,加强对政府部门工作的监督”。
怎么可以肯定沙文汉关于发挥国家机关的作用问题的发言,如“决议”所指的:“公开反对党对政权工作的领导”,“宣传资产阶级的政权观点”?!
关于加强党内民主生活和发挥国家机关在党领导下的作用问题,这是我党一贯地强调并再三教育党、政干部认真重视的政治原则。毛泽东同志早年在江西为建立红色政权而斗争中就批评我们同志:“不喜欢麻烦的民主制度”和“党在那里直接做了,把政权机关搁在一边”的错误,并指出这种错误的性质是国民党作风。(见《井冈山的斗争》文章中《政权问题》部分)。毛泽东同志那时关于加强党内民主生活和加强政府机关工作的指示,迄今仍有现实意义,特别在建立全国政权以后,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已制定了国家宪法。除了林彪、“四人帮”一度篡夺了党和国家的权力、实行法西斯专政以来,什么时候曾经废除这方面的传统和制度?现在,党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为了加速实现国民经济的四个现代化,又向全党号召:“在党的生活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加强民主”;又指出:“认真解决党政不分,以党代政,以政代企的现象,实行分级分人负责”……。而沙文汉同志于一九五六年在浙江省党代会上就这些问题作了发言,竟被戴上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右派分子的帽子。
关于沙文汉的发言是否恰如其分地反殃了当时浙江党、政问题的实际情况,我是不了解的。但是可以断定,这些问题是带普遍性的,在浙江省,过去和现在都存在着,只是表现的形式和程度的不同而已。因此,如果沙文汉当时在党的会议上的发言把问题提得尖锐些、高一些,怎么是犯了原则性的政治错误?
根本的问题是沙文汉的发言是为了增强党的战斗力,还是削弱党的战斗力。肯定属于前者。
沙文汉是在一九五六年七月浙江省笫二次党代会上发言的,到了一九五七年十一月才被斗争并戴上右派分子帽子。这样,党内民主有什么保证!这样做只能为以后一度弥漫全党、全国的极“左”思潮和“一言堂”的领导作风创造条件。
沙文汉于一九二五年入党,到一九五七年,他参加革命工作和受党的教育已三十余年,即使他在党代会上的发言有某些错误,不考虑本人的申辩,也不给批评、教育,更不应在一年之后突然揪出斗争并给他戴上右派分子帽子,使他过着六年多极孤立的政治生活,含冤而死。
一九五六年,浙江省第二次党代会时期,浙江省委在沙文汉发言引起讨论之后,就宣布沙文汉:“有政治历史问题”。这个问题至今尚无正式结论。据我所知:沙文汉在历史上虽然几次遇险,没有被捕过,他长期改姓换名参加革命工作,没有参加过共产党以外的任何党派。经过党多次整风,审干,包括十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更可证明他并没有“政治历史问题”。我不知当时浙江省委指沙文汉“有政治历史问题”的根据是什么?不经过慎重地调查研究就向党代会宣布,太轻率了!
当时,为了打倒沙文汉,还给他加上许多罪状:“沙、杨、彭、孙一直进行着公开和秘密的反党活动”;“地方主义”(彭、孙不是浙江人);“安插反革命分子”;“生活腐化,完全丧失革命意志”……,甚至有人扬言:“浙江有第二个潘汉年”!所有这种指责,有的是无中生有,有的是无限上纲,我们党和党员吃了这种不实事求是的亏还不够吗?
自沙文汉被划为右派分子以来,直到一九七七年九月八日,《浙江日报》凡是提到浙江省党内斗争和同反革命势力作斗争时,常以沙文汉作“反面教员”。这就使许多不明真相的人习惯地把沙文汉当作魔鬼。我相信党、浙江省委一定会根据党中央落实干部政策原则,对沙文汉的问题进行复查并实事求是地改正。以恢复他的共产党员的本来面貌。但是也应看到,浙江党内正有相当大的阻力,如:有人认为让沙文汉问题改正,“就是砍掉反右派斗争的伟大红旗”;“沙、杨、彭、孙的‘反党联盟’与翁森鹤之流是一脉相承的”;甚至说:“浙江省的反右派斗争没有扩大化”……。在“文化大革命”前浙江省委在贯彻执行党中央的革命路线是主要的,但不等于在反右派斗争这样复杂的问题上以及其他工作上是完整无缺和十全十美的。在揭批林彪、“四人帮”的斗争已二年多的今天,这些同志的历史唯心主义的形式逻辑难道还不应该觉悟吗?这就是浙江省至今还不能为沙文汉问题做出改正的原因。
为了坚决贯彻党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的精神,为了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和人民民主,为了划清国家机关、工矿企业和学校等单位的“党政不分,以党代政,以政代企”的分工作用,从而进一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向四个现代化进行新的长征,应该根据党中央的政策,对沙文汉同志被划为右派分子问题尽快地复查并给改正。
谨请考虑处理。此致
史永一九七九年二月二十日
来源:黄仁柯《沙孟海兄弟风云录》,上海文艺出版社,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