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关于曹德元同志错划右派的改正结论

曹德元,男,原我校中文系五七届毕业生,一九五七年十月划为右派分子,分配工作考察一年,现在浙江省淳安县唐村中学任教。

根据中共中央(一九七八)五十五号文件精神,及中央一九五七年《划分右派分子的标准》,经复查,原划曹德元同志为右派分子,属于错划,给予改正,恢复名誉。

 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一九七九年三月二日

 来源:曹德元《罹难记》,往事微痕丛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