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对王志坚同志原定为右派分子问题的复查结论

王志坚,男,现年五十八岁,家庭出身中农,本人成分学生,山西省灵邱县人。一九三七年参加革命工作,一九三九年二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县武装部副部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组长,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处处长,山西省司法厅副厅长(行政13级)、党组成员等职。现在大同矿务局王村煤矿工作。

王志坚同志在司法厅工作期间,于一九五八年五月三十一日由山西省司法厅整风领导小组以“和右派分子王文光互相呼应向党进攻;借作整风动员报告的机会向党大肆进攻;散布流言蜚语,破坏领导威信,借整风的机会恶意地煽风点火,企图利用群众斗争黄石山同志,把领导搞臭搞垮;打击和排斥工农干部;对机关党组织的决议阳奉阴违等”为“理由”定为右派分子,作了“开除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监督劳动”的处理决定。宣布为“戴右派分子帽子,开除党籍,保留公职,下放劳动。每月给生活费十元,三个孩子各五元,老婆退职不管”的处分。于一九五八年六月全家被迁到太原南郊落户,一九六一年七月分配到原平劳改钢厂工作,每月工资五十元,同年九月摘掉右派分子帽子,改为行政十八级。王志坚同志曾多次申诉,要求复查。根据中央中发〔1978〕11号和55号文件精神,我们对王志坚同志的右派分子问题进行了复查。查证结果是:

一、原处理决定中的第一个问题是:“和右派份子王文光互相呼应向党进攻”。具体事实:(1)说“王文光的言论就是对,民主人士就是有职无权。并举例说,支应遴在省法院当院长时还不是这样吗?重大问题还不是刘秀峰付院长作主吗?即便党内文件不叫人家看,行政文件为什么也不给人家看呢?”还一再训斥批判王文光反动言论的同志是“左倾”。经查证,一九五七年六月王志坚同志到司法厅一处检查学习毛主席《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中《知识分子》部分情况时,当时的副处长丁仰轩提出说:“王文光说民主人士有职无权有问题。”王志坚回答说:“可能有权,也可能无权。沈老(指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沈钧儒)就行,杨自秀(民革山西负责人、民政厅长)也行,支应遴(民主人士省法院院长)就不行。刘、韩(刘秀峰、韩林)付院长如果不在,他还要找我商量商量呢?在对待民主人士的问题上,我看我们也有问题。如对支应遴院长,我们的党内文件不让他看这是对的。但是,行政文件不让人家看这是不对的。例如贯彻法院组织法的几个重要文件就没有让人家看,这不对嘛?”紧接着又说:“你们处理应当首先好好学习文件,掌握精神,按厅党组计划进行。”为此事,第二天在厅党组和整风领导组会上王志坚又批评丁仰轩说:“你们处理为什么不按党组布置进行学习,党组布置的精神是学习文件,掌握武器,听候中央的反击动员令,准备反击。这既有会议布置,又有文字安排,这些你并不是不知道。何况毛主席在上海、杭州、郑州等地的讲话,我已经根据张盘石(中宣部副部长)同志的传达给你们作了传达。为什么你心中这样无数?为什么不看火候?”从上述情况看,王志坚同志讲话的主要意思是民主人士有职有权,不是和右派相呼应,并非右派言论。

(2)关于“对丁仰轩、齐力任等右派份子同情袒护,甚至说齐力任是社会主义接班人”的问题。经查证,据当时揭发一九五七年八月斗争丁仰轩以后,到十月十四日王志坚召集一处张敬贤等同志开会时说:“丁仰轩的问题已告一段落,他找了好几次要求工作,现在先给他些工作做,工作表现好还可以摘帽子,工作中的问题大家也都要与他研究”。同时又于一九五七年十二月在党组会上研究处理丁仰轩时,王志坚说:“丁仰轩是老干部,老党员,开除党籍下不了手,不开除吧,交不了卷。”丁仰轩同志确属错划,现已改正。至于说“齐力任是社会主义接班人”,这话是在司法厅三处一次解决齐力任思想问题的会议上说的。具体情况是:一九五五年机关肃反时,齐力任被肃错了,并给齐平了反。一九五七年二月在一次座谈讨论“社会主义宣传教育运动”的会上,齐力任对机关肃反把他肃错的问题表示不满。三处同志给齐力任做思想工作,王志坚同志也参加了会议,会议快结束时,王就向齐力任解释说:“你要好好学习,努力工作,我们搞的是社会主义,你们青年人是社会主义的接班人,是我们的接班人。”此话是在肃反后给齐做思想工作时说的,没有错误,不应视为右派言论。

(3)关于“在反右派斗争中威胁积极分子说:你们积极斗争是为了什么?莫非还嫌机关内的右派分子少吗?同时散布消极情绪说,反右派要注意面,小鱼翻不起大浪”的问题。经查证,一九五七年九月初,在一次党组扩大会议上,副处长孙成明、秘书王振东提出“把秘书刘殿墀打打试试看”。王志坚同志说:“刘殿墀除了给黄厅长和振东同志提过一条意见和坚持离婚外,根本没有其他材料。我认为还需要注意打击面的问题,要做到心中有数。右派不是越多越好。省直机关是百分之三点多,我们已经到了百分之九、十以上了,不考虑打击面,没有控制是不行的。不能乱打,把自己人当敌人打。如果打乱我们的阵营,对争取中间也不行。”等语言,以上所说不能认为是威胁积极分子,更不应作为划右派的事实依据。

二、原处理决定的第二个问题是“借作机关整风动员报告的机会向党大肆进攻”。具体事实是:(1)关于“诬蔑党是个大宗派”的问题。经查证,这是从王志坚同志所作的《整风动员报告》中摘录出来的。原报告中的第二个大问题是“整什么?就是整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整什么宗派主义?整姓共的是一家的宗派主义,就是整共产党是一个大宗派的宗派主义”。“解决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关系,很好地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对小集团情绪也可以说道说道,但不是重点。”据王志坚同志讲这是根据省委书记王谦一九五七年五月二十五日在省直各党组负责人会议上动员省直机关整风时讲话内容讲的。

(2)关于“煽动群众向党、向居于领导地位的共产党员开炮进攻”的问题。经查证,王志坚同志在整风动员报告第二部分中,讲完整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主观主义后,紧接着又说:“来整谁?当然是整共产党的领导、整党员。具体地说,对党与非党来说是整党;对领导与被领导来说是整领导,对党员与非党群众来说是整共产党员。这就是说大家首先应该向领导上开炮进攻(主要是厅,其次是处),其次都是向居于领导地位的共产党员开炮进攻,攻这些思想和作风上的三大主义。对于一般的党员(科以下)主要是叫这些同志懂得以下四条:即为人民服务;有事和群众商量;吃苦在先,得利在后;实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非党员可以整,也可以不整,采取自由参加的原则”。

(3)关于“散布肃反斗争已经胜利结束的无敌论的论调”和“诬蔑镇反和肃反是往往在人民头上划原子弹,破坏了他们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的问题。经查证,王志坚同志在整风动员报告中是这样讲的“要正确理解为什么要开展整风运动,就必须首先探讨和正确地了解当前我们所处的形势。当前的形势是什么呢?我们处在什么时代呢?我以为当前形势的特点主要是我们所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基本完成;肃反斗争已经胜利结束。几千年来的大问题,就是人们的社会关系,也就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正确关系的这个大问题,已经基本上得到了解决。即改变了旧的生产关系,建立了新的生产关系,解放了生产力。……有些同志还没有看到或者还没有完全看到这些。这主要是表现在对敌我界限与是非界限划分不清,往往在人民头上划原子弹,把人民内部的是非问题,当成敌我矛盾来处理。结果就引起他们对我们的不满,破坏了他们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如果不信,我想只要把我们在检查案件中查出来的镇反工作中的错案、冤案和我们机关肃反中错斗好人的事实回忆一下就够了。因而这是一个实际问题,也是一个理论问题。当前的客观实际和马列主义理论要求我们解决这个重大问题。否则,就会把积极因素变成消极因素,阻碍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从以上三个问题查证看王志坚同志的整风动员报告全文不属右派言论。

三、原处理决定第三个问题是:“散布流言蜚语,破坏领导威信,借整风的机会,在机关群众中怀恶意地煽风点火,企图利用群众斗争黄石山同志,把领导搞臭搞垮”。第四个问题是:“歧视、辱骂、打击和排斥工农干部”。经查证,一九五七年十一月司法厅干部赵殿壁给黄石山同志贴出一张大字报,其内容是:“住房不出房租,使用电炉子不出电费,报销在北京看病时游山玩景不应报销的数十元车费,黄厅长让公务员给其姑娘洗血裤衩等”。王志坚同志看后未加制止,另据当时揭发材料称:王志坚同志曾在整风办公室说过:“黄厅长对人严,对己宽。我去北京早支了几天工资,他就在大会上碰我。他去北京看病,想那时要钱就那时要,一寄就是一、二百元,甚至在北京坐电车逛公园花的钱也要让报销,光电车费就花了几十元。”还说过:“黄厅长的保姆他不用了,也不让韩林副院长用,这老汉真不讲道理。”一九五七年十一月在整风办公室说:“公务员给黄厅长姑娘洗裤衩,谁说没有此事,韩林的保姆就可以证明,主要是黄厅长不敢承认。”以上问题是给个别领导提意见,不能认为是流言蜚语,也不是右派言论。

四、原处理决定第五个问题是:“对机关党组的决议阳奉阴为”。“机关党组决定批判疑似右派分子刘殿墀、中右分子石建中,他在会上表示同意,会后,在群众中却又说不该批判。刘殿墀同志系错划右派,已改正。”经查证,这次党组会王志坚同志到北京开会,不在机关应予否定。

鉴于上述复查情况,根据中央中发〔78〕11号和55号文件精神,及王志坚同志参加革命工作以来的一贯表现,我们认为王志坚同志在根本立场上并不反党、反社会主义。他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为党为人民积极工作,是有一定贡献的。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方针,经我院党组研究决定,应予改正。撤销原山西省司法厅整风领导小组“对王志坚同志的处理意见”和“中共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厅党支部关于开除王志坚同志党籍的决定”。恢复政治名誉,恢复党籍,恢复原级别工资待遇。

 一九七九年一月十日

 来源:《摘帽工作简报》第二十八期,中共山西省委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一九七九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