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局宜市教党发〔79〕第47号《关于王宗镒同志被划为右派分子的复查结论和处理意见的报告》收悉。经研究,王宗镒在整风期的鸣放言论属于给部门的领导和工作提意见,虽有错误言论,但不是从根本立场上反党反社会主义。根据中共中央〔1978〕55号文件精神,同意予以改正,撤销1958年4月2日中共宜昌市委文教战线整风领导小组《关于普右分子王宗镒之结论材料》,恢复政治名誉。
中共宜昌市委摘帽工作领导小组1979年4月1日
抄送:地委摘办、市民政局、东方红学区、劳动局小学、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