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同意县供销社《关于改正谢先清同志右派问题的复查报告》,谢先清同志在1958年整风反右派运动中的一些言论和意见不是右派言论,属于错划,应予改正。
根据中共中央(1978)55号文件精神,经县委研究决定,撤销(58)长监字199号文《关于对右派分子谢先清的处理结论》及开除团籍的处理决定,恢复政治名誉,恢复原工资行政24级,从1978年10月计发,在农村期间连续计算工龄,但不补发工资。
中共长阳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79年4月28日
谢先清,男,现年46岁,贫农出身,店员成分,长阳县都镇湾公社人,1952年7月参加工作,反右时任长阳县供销社办事员,系共青团员,1958年反右斗争中,经长阳县人民委员会(58)长监字199号文《关于对右派份子谢先清的处理决定》结论为右派份子,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右派份子处理的政策规定精神,按第五类处理,开除团籍,工资由24级降为26级,并记大过一次,在送劳动改造时又宣布按第一类处理,开除工职,62年自动离职回家,1979年重新录用,现在是长阳县农业局工作员。
原结论:51年谢在龙潭坪区公所当通讯员时,事务长李光义贪污公款谢有嫌疑,王同优书记令其反省3天后清洗回家,从此对党怀恨在心,谢说:“共产党处处喊实事求是,讲真理,这种冤枉人的做法就是真理”,“我已经看到这还不是跟过去一样”。55年调县社后,于56年8月与保母谭XX搞皮绊,受到了留团察看的处分,从此又加深了对党的不满,工作消极疲踏。经常说:“我们是落后份子,我就是看不得一些假积极的”,当全国整风时,右派份子储安平党天下的谬论发表后,他认为“这个人不错,水平高,党员在各部门当头头是全国性的问题,而他只用三个字就全部反映出来了。”在反省中承认:“因我不是党员,只有改变这种提拔干部的条件,我本人才能得到提拔,所以从内心是拥护他的说法的。”又在57年8月24日小鸣小放时,在一张大字报上写道:怪不得干部反映现在是官官相卫,在处理干部上对领导宽,对一般严,对人家马列主义,对自己马虎主义。”又说:“县社科长只有周绍祺、李兴瞭、罗培烺(都是右派份子)三科长行,覃凯、王心环、贾天祥经理,张继炎主任都是凭党员牌子吃饭的”、“乡支书不重视财经工作”,谢在理事会上说这就是“以党代政”又说:“领导对我不重视、冷淡,是造成我的骄气暮气的原因之一”。受团组织给予留团察看的处分期到后,团小组长邓必均同志找他谈话,叫他写申请书取消处分。他说:“我不晓得,我没有受什么处分”(其实他知道,处理在支部大会上通过本人在场)相反的写申请书退团,思想非常抵触。谢向张胜凡(右派份子)说:“他们说不入工会就是落后份子”。张说:谁要说我是落后份子,我就打他几托”。谢说:“龚炳环(榔坪区书)是恶霸作风”。在榔坪搞中心时说:“县里早就通知我回去,就是区委把我压倒”、又说:榔坪焦区长是“有职无权”的名誉区长”等言论。
根据中共中央〔1978〕55号文件精神,谢先清同志提的这些意见,不属于右派性质的言论,经研究:谢先清同志的右派结论,属于错划,应予改正。恢复政治名誉,恢复团籍作退团处理,恢复原工资级别,从1978年10月份发给,在农村期间计算连续工龄,但不补发工资。
湖北省长阳县供销合作社1969年4月11日
来源:《湖北长阳28名“右派分子”1979年平反复查批复文件合集》,中共长阳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79年3~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