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共国家建委建筑科学研究院委员会一九七九年五月十五日《关于改正李温平同志右派问题的意见》称:“李温平同志在整风鸣放运动中没有右派言论,不应划为右派分子,应予改正,”对其历史问题仍按一九五七年前对待,恢复政治名誉,恢复二级副总工
中国农工民主党北京市委员会一九七九年七月二十三日(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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