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陕西省、西安市委员会关于给严树康盟纪处理报告表

姓名 严树康 性别 男 年龄 42 籍贯 陕西华阴 入盟年月 1952.4 原有职务 盟内 -- 错误性质 右派分子 盟外 华阴县岳镇小学校长 主要反动言行或反革命罪行: 一、对农业合作化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非常不满。说:“我把金筷子银碗给了这些穷光蛋(意指农民们分了他家的东西)太不放心”;又说:“我拿的金筷子银碗要饭吃”。留恋剥削生活,说:“旧社会我家粮食吃不完都搁霉了,现在没啥吃”;我父亲真可怜,在旧社会里没受过罪,也没吃过杂粮,现在却吃包谷,活受罪呢? 二、歪曲和诬蔑整风方针。说大鸣大放是叫人诉冤屈呢?人家(指党)就越好巩固了,还说整风是整人呢?人家(指党)就好统治了;“这次整风谁不很好的交代思想问题,就要戴个右字帽子”。 三、污蔑共产党员“都没啥本领,和他们较什么量呢?” 四、同情、支持右派。当报上刊登文章开始向右派分子进行反击时,严说:“这报我就看不成。”当盟省委杨鹤斋被定为右派分子时,严说:“杨没啥,不过是说了几句错话,而且赞扬说:“杨真能干”等等。 斗争中的态度 表示向人民低头,承认自己罪过。 行政处分 撤销小学校长职务降两级使用 组织处分 留盟察看 备注 ----

 民盟陕西省、西安市整风领导小组

来源:

根据文件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