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人民委员会人事局支部委员会关于开除右派分子李继胜党籍的决定

李继胜,男,三十七岁,山西省襄垣县人,地主出身,学生成份,一九三八年五月参加革命,同年六月入党。曾任县牺盟会协助员、太行五分区农救总会宣传委员、县抗联主席、中共县委宣传部长、副县长、县长,中共中央中南局组织部行政科长、中南行政委员会人事局办公室主任、河南省人事局副局长等职。

李继胜参加党已有二十多年的历史,在过去也曾为党做了一些工作。但是由于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思想没有得到改造,长时期以来在党内进行破坏党的团结的活动,并且诬蔑合作化和统购统销政策,趁党整风之机和其他右派分子一起积极向党进攻。其主要反动言行如下:

一、 一贯贪生怕死,计较名誉地位,玩弄两面手法,破坏党内团结

一九四八年李在豫皖苏四分区工作时,因敌情紧张,积极要求调到环境比较稳定的地区去,并说“临埠地区水沟多,一旦敌人追来,不被打死,也会淹死”。后来组织上把他调到沈丘县工作后,在派其担任该县支援淮海战役支前队长时,李白天怕飞机,黑夜怕炮弹,躲在防空洞里不出来,让勤务员给送饭吃,并还无耻地说:“飞机太多,这家伙和人无情。”一九五一年在中南局组织部任行政科长期间,他认为事务工作被人鄙视,长期情绪消沉。后来到中南行政委员会人事局任办公室主任时,又为正副主任分工问题对组织不满。一九五五年三月来河南省人事局工作后,仍辜负党的期望,不积极努力工作,一方面自持特殊,官气十足,经常上班迟到早退(每次最少迟到在半小时以上),长期不过党的组织生活,对工作不负责任,所计较的是坐汽车、领安家补助费、住房等同题;另一方面,却又为了抬高自己打击别人,违背党的原则,积极拉拢犯错误的人,培植个人势力,进行派别活动。一九五五年,李利用直接领导肃反运动的方便,对前二科副科长王育才同志隐瞒地主成分,不向组织上交代其反革命哥哥的政治历史等错误行为进行袒护,故意颠倒黑白,把党内对王所开展的政治思想斗争诬蔑为“相互之间有私人意见”,并当着王的面否定已经调查属实的材料。对于前编委会办公室副主任魏文超同志有人检举其参加中统特务的嫌疑问题,在未取得充分旁证材料前就加以否定,不主张外调,同时还诬蔑反映情况的省气象局局长王治国同志“思想意识不好”,说“魏与王过去曾在一起工作过,两个人可能有私人意见”。对于长期隐瞒反革命父亲的政治罪恶经再三教育拒绝交代而被取消候补党员资格的高鹤年(现系右派分子),李亲自参加支部大会举手通过,背后又说“真可惜”。对参加工作前(在土改时)曾经帮助反动富农家庭对抗群众算账,参加工作后又未改变原剥削阶级立场、个人主义严重的彭松山(右派分子),因能迎合其思想,便积极活动要提拔彭为第三科副科长(因遭反对,未遂)。把前人事厅厅长李剑波同志在向他介绍干部情况时说武殿明(右派)脑子有点胡涂,说成是对武的侮辱。抓住彭松山(右派分子)在肃反小组会上说人事局有宗派主义情绪一句话,便无根据的大肆宣扬说人事局有宗派主义。

一九五五年八月同中玉(右派分子)到人事局担任局长后,李又背着分党组和其他领导同志,把他一手所制造的所谓“人事局有宗派主义”的反党思想,积极向同灌输。当大家同他这种错误行为开展斗争后,在同中玉的主持下召开了有关县级以上部分干部会,李见到形势对自己不利,又假装检讨性地说:“没有宗派主义,是自己弄错了”。但到一九五七年李从中央高级党校放寒假回郑,却又背地里对同中玉说:“过去大家对他的批评,思想上不能接受。”同时策动同中玉为在肃反运动中叛党自杀的鲁笑孔昭雪,企图把鲁的自杀说成是所谓“宗派主义”者整死的,以此和同中玉的所谓:历次政治运动伤人太多的思想相吻合,嫁祸别人。

二、 积极同右派分子同中玉阻挠破坏反右派斗争

李是机关整风领导小组的副组长,对群众要求向右派分子彭松山、杨超平开展斗争,不予支持,公开不表示任何态度,暗地里却和同中玉一起进行阻挠,对同说:“彭松山不是右派,永远也划不上”,“中央高级党校的右派分子都是反对党中央和毛主席的,彭松山的材料够不上划右派的条件”。为了彻底遏止反右派斗争,又借紧缩机构、下放干部和调一部分干部作文教工作的机会,与右派分子同中玉密谋,把坚持反右派斗争的骨干和积极分子大量外调,在省委指示停止我局下放干部后,李和同仍坚持下放,并将右派分子杨超平也上了下放干部的光荣榜,公开对抗省委的指示,阻止群众斗争,保护杨超平。与此同时,策动肃反审干对象魏文超向党进攻。当领导小组会上大家要划彭松山为右派时,李一面说:“是否右派,我无定见”;一面又在散会后写上催促同中玉赶快到省委找冯登紫副部长谈一谈,企图蒙混领导。特别恶劣的是,李要将坚持斗争、积极揭发其在肃反运动中打击陷害好人的杨文元同志说成是“泄露肃反机密,攻击领导”。企图将杨划为右派分子,进行陷害。

三、 对苏联红军援助匈牙利平息叛乱和党的合作化运动,统购统销政策不满

一九五七年李在中央高级党校学习时,对苏联出兵援助匈牙利平息叛乱不满,质问别人,“有什么理由?”诬蔑合作化运动说:“乡政府的油票、布票没人要,上中农收入减少,判五年徒刑也要退社。”并说:“河南灵宝出苹果,但无苹果吃,出花生但没有花生吃。”并说“省委,省人委站岗取销后,群众打官司的增多了”(纯系捏造)。以此攻击党的合作化运动和统购统销政策,丑化党群关系。

李继胜被划为右派分子以后,在被斗争中,态度仍然极为狡猾,在铁的事实面前仍采取蒙混抵赖,避重就轻,拒不老实交代。经支部大会通过,开除其党籍,并建议行政上给予撤消一切职务,实行劳动教养。

原载 《关于清除党内右派分子的决定汇编(五)》,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办公厅编,一九五九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