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的农产品收购工作,有些地区有些品种已经完成或者超额完成任务,有些地区已经进入扫尾阶段,有些地区离完成任务还远。无论那一类地区都必须切实做好农产品收购工作,争取多购。没有完成任务的地区,更应采取有效措施,争取全面地完成和超额完成各种农产品收购任务。
根据各地和各部门的报告,截至1957年12月上、中旬,除了食用植物油脂、烤烟等因为受灾减产而使收购量比1956年同期减少较多以外,其他农产品的收购量都比1956年同期有不同程度的增加,特别是粮食、棉花的收购进度比1956年同期要快得多,成绩是很显著的。这是全国农村深入开展社会主义大辩论, 广大农民社会主义觉悟进一步提高和国家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
国务院认为,对于一切必需收购而又可能收购的农产品,应该想尽办法如数地收购起来。为此,各地对于农产品收购工作要切实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各级人民委员会必须在党委统一领导和部署下,调配必要的领导力量和工作干部,专门领导、掌握和检查各种农产品的收购工作,并且妥善地解决兴修水利运 动和积肥运动同农产品收购工作之间的劳动力安排问题,既要能够很好地完成兴修水利和积肥的工作,又要能够将应多收购的农副产品很好地收购起来。
第二、除了继续动员农业社和农民出售农产品以外,更重要的是采购部门要深入农村登社登门收购。目前农村正在投入紧张的兴修水利运动和积肥运动,基层干部很 难全面照顾农产品收购工作。因此,各地必须结合农村生产运动,利用生产间隙和田间休息的时间,动员农业社和农民出售农产品以完成国家收购任务。一切采购机 构,这时候必须相应地改变收购方式,动员全部力量并且准备必要的运输工具深入农村登社登门收购,同时背货下乡支持收购。此外,还应该尽可能地帮助农业社做 好过秤记账和其他经济工作。
第三、要求农业社应该调配和组织必要的劳动力,进行农产品的采摘、剥制和初步加工。根据各地反映,许多农业社由于没有及时调配和组织必要的劳动力进行农产品的采摘、剥制和初步加工,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国家农产品收购任务的完成,甚至使农产品在质量上和数量上受到很大损失,这种情况不管是对国家还是对农业社 都很不利,必须迅速加以改变。
第四、必须对收购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复查,并且紧紧抓住重点品种,对那些任务完成得不好或者收购潜力较大的重点地区特别抓紧。在复查中,对收购任务可能完成而又没有完成的地区固然要全力以赴,就是对那些任务已经完成但还有收购潜力的地区,也应该尽量多收购一些。但是,决不允许向农业社和农民购买过头粮。
第五、继续加强市场管理,防止和打击投机现象。自从国务院发布“关于由国家计划收购(统购)和统一收购的农产品和其他物资不准进入自由市场的规定”以来, 保证了农产品收购工作的顺利进行。但是,最近某些地方反映投机现象仍有发生,各地对于这种现象要严加防止,已经发生这种现象的应该给予应有的打击。
第六、各地必须在复查粮食统购的同时,切实安排农村粮食统销工作。从许多地区反映的情况看:目前农村粮食工作上一个最大的问题是:统购工作没有同统销工作结合进行,而且这是一个相当普遍的现象。因此,各地在复查粮食统购的时候,必须把安排统销工作当作一个更为重大的任务来完成。否则,就很难保证今年青黄不接季节的粮食供应不发生问题。这个问题特别重要。
根据生产和收购情况,本年度棉花收购任务,应该适当提高,具体指标由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另行下达。
各地接到这个指示以后,应该立即进行一次专门的检查和布置,并且将检查和布置的情况专题报告国务院。
国务院1958年1月8日
来源: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