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同意国家计划委员会党组和劳动部党组的这个报告。报告中对一九五八年新职工增加过多的分析和一九五九年劳动工资工作的安排意见是正确的。现将这个报告转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中央认为:当前企业中确实人员过多,必须把多余的人员坚决地减下来,这对于加强企业的经营管理、改进劳动组织、发挥劳动潜力、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 动,提高劳动生产率,都是十分必要的;同时,也有利于补充农业生产劳动力的不足,有利于改变农民盲目流入城市的情况;减少人员又可以缓和城市消费物资供应 的紧张程度,也使今年增加的工资有了实际意义。
今年的劳动工资计划会议是在上海会议以前召开的,上海会议以后工业生产和基本建设指标又有了进 一步的调整,减少五百零九万职工人数的方案就显得低了。因此,中央认为,国家计委党组和劳动部党组的报告中所提出的今年全国职工人数比一九五八年年末人数 减少八百万人的计划,是必须完成的,并且在保证完成今年国家确定的生产任务的原则下,凡能多减的还应该多减一些。
减少八百万名职工是一项十分 繁重的任务,要求各级党委书记亲自挂帅,加强领导,抓紧时机,采取由上而下和由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深入发动群众,展开鸣放辩论,订出合理的减人指标,一 面报告中央,一面贯彻执行。同时应该认真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和具体的组织工作。要向被减的职工说明,现在工业上人多,农业上缺人,应当回去支援农业,将来工 业需要的时候,再回来做工;并且务必给他们以妥善的安置,作到走的愉快,留下的安心。
关于职工升级,根据以往经验,必须按照职工的具体条件和 生产的需要,不能从照顾情绪出发,把升级面弄的很宽。因此各级党委必须严格掌握,切实控制升级面,务使必需升级的人员才升级。关于采用升半级的办法,各地 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酌量采用,但现在还缺乏实际经验,各地采用此办法时,要瞻前顾后,考虑到在工资制度上可能会引起的结果。执行过程中有些什么具体经验, 也望随时报告中央。
中 央一九五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现将一九五八年劳动工资的基本情况和我们对一九五九年劳动工资的安排意见报告如下:
在一九五八年,随着国民经济的全面大跃进和农村人民公社化的实现,我国的社会劳动组织也起了巨大的变化:劳动力由多余变为不足,广大妇女和一切有劳动能 力的人基本上都参加了力所能及的社会劳动,社会劳动力已经更广泛和更有组织地利用起来,这对于一九五八年国民经济的跃进起了很大的作用。
但是,一九五八年在劳动力的分配使用方面有一个重大的缺点,就是招收新职工过多。一九五八年年末全国国营、公私合营企业、事业和国家机关的职工总数为四千五 百三十二万人,比一九五七年年末增加了二千零八十二万人,按年平均人数计算,比一九五七年增加了八百二十一万人。新增加的职工中,从社会上招收的一千六百 六十一万人(其中从农村招收的一千一百零四万人,从城市招收的五百五十七万人);由手工业、小商贩转化来的三百二十七万人;由国家分配的复员军人和毕业学 生九十三万人。去年国民经济全面大跃进,较往年多增加一些人是必要的。但是,一年新招收一千六百多万人,是过多了,以致妨碍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加重了农 村劳动力的紧张情况,加大了国家工资基金的开支和市场消费物资供应的压力。此外,还由于在招工中比较著遍地发生了私招乱挖行为,以致助长了农民盲目流入城 市和在职职工跳厂的现象,并且使一些坏人也乘机混入了职工队伍。
造成去年增加新职工过多的原因,一是由于原先设想的一九五九年及以后几年的生 产建设规模更大、速度更快一些,因而过多过猛地招收了后备人员(新招收的一千六百多万人中仅学徒就有四百一十万人),二是用人单位对于浪费劳动力的严重性 认识不足,一般专县没有办工业的经验(去年县级企业新增加的职工有一千一百多万人),一些老企业也忽视了经济核算原则,在安排生产和招收使用劳动力方面, 存在着很大的盲目性;三是劳动力的管理不周不严,企业中缺乏严格的定员定额制度,不重视劳动计划,有些地方把招工的批准权层层下放,致使招工失去了必要的 控制。这些都必须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注意。
随着人员大量增加,一九五八年全国职工的工资总额增加到一百八十亿元(未包括跃进奖金约六亿元),比 一九五七年的一百五十六亿元增加了二十四亿元;全国职工的年平均工资为五百五十元,比一九五七年的六百三十七元少八十七元,即降低了百分之十三点七。总平 均工资下降,是因为新职工大量增加的缘故,新职工的工资一般比原有职工低百分之五十左右。至于原有(一九五七年就在职的)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根据调查统 计,去年比前年大约提高了百分之三。这是因为:在去年大跃进的头几个月中,工人较多地获得了计件超额工资和加班加点津贴;下半年部分企业取消了计件工资制 和整顿了奖励、津贴,工人的收入有所减少,但是经中央在郑州会议时指出“减少的必须补足”以后,一般又都采取了发一次性奖金、管饭等办法补上去了。中央适 时地决定发给职工一九五八年跃进奖金,对于保证职工的实际收入不降低并且使之有所提高,起了重要的作用(这次发奖在生产上和政治上都获得了良好的影响)。 此外,去年的就业面扩大了,职工家庭的就业人数增加,每一职工赡养的人数减少,也使职工的生活得到一些改善(据国家统计局调查:去年比前年,职工家庭的平 均就业人数由每户一点三三人增至一点五人,每一职工的赡养人口包括本人在内由三点二一人减为二点九人)。因此,总的说来,去年职工的收入和前年比较还是有 所增加的。至于地区之间、企业之间、各类职工(如计件工人与计时工人)之间,情况则有不同,有的可能增加得多一点,有的可能减少得多一点,但是大多数原有 职工的收入是有所增加或者保持了原来的水平,减少收入的是少数职工。
一九五九年的国民经济 将继续大跃进,城乡的劳动力将会得到更合理的利用,职工的工资也应该有适当的提高。但是,由于去年增加职工过多,今年劳动工资的安排也存在着一些困难。经 过三月初旬全国劳动工资计划会议的讨论,和在上海会议期间同各大区同志交换意见,我们认为今年的劳动工资应该作如下的安排:
(一)全国职工的年末人数应该比去年减少八百万人,年平均人数增加约七百万人。
由于去年招工过多,按照今年的生产计划,多余了大量的职工。为了提高劳动生产率,避免人力、财力的浪费,今年必须减掉几百万职工。这样做,对于增强农业 生产的劳动力和减轻市场消费物资供应的紧张状况,也有好处。在三月间,我们曾经根据当时初步确定的生产计划,向各省,市、自治区提出了一个减人和提高劳动 生产率的建议数字:按年末人数计算全国共减五百零九万人,国营工业企业的劳动生产率提高百分之二十五。但是根据七中全会的决定,生产计划现在又作了调整, 因此,我们认为职工的人数还需要多减三百万人,就是共减八百万人。这是按年末人数计算,折合为年平均人数,约等于五百万到六百万人(因为减人将是在各个月 份陆续减下去的,按被减的人今年每人平均还工作四个月估算,年末人数减八百万人,折合为年平均人数只减少五百四十万人)。这样裁减的结果,职工的年平均人 数今年比去年大约还会增加七百万人(因为在去年,新人员绝大部分是下半年招收的,所以全国职工的年末实有人数多于年平均人数一千二百多万人)。
减人主要的应该减来自农村的临时工、合同工(去年新增职工中这类工人约有一千万人),使他们回乡参加农业生产。从城市中招来的新职工一般的可以不减或少 减,以免造成失业。多余的技术工人应该调剂使用,不宜裁退,多余的学徒也应该裁减,特别是那些年龄过小的,可以让他们回去重新上学。县办企业和一些停工、 窝工的企业,应该多减先减,争取大部分在上半年减下去,这样对工农业生产、财政、市场都更为有利。大、中型企业在经过整顿劳动组织,减掉了多余的人员之 后,在重要的生产岗位上和长期要技术工人的工段上,可以从政治上表现好、并且掌握了一定技术的临时工、合同工中,挑选一部分转为正式工人,固定起来,以利 他们安心工作。这类工人的转正应该经过省、市、自治区的劳动部门批准。减少和调剂职工应该同改进劳动组织、开展技术革命和技术革新运动、健全定员定额制 度、清除坏人等工作结合起来,并且必须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安置好被减的人员,防止简单的强迫命令的作法。建议各省、市、自治区参照我们所提全国减少八百 万人的分省建议数字,制定本地区的减人计划,一面执行,一面报告中央审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今年第一季度全国工业、基本建设、交通运输部门已经减少职工 约三百万人,四月份人员续有减少。我们认为只要各地区、各部门继续抓紧这项工作,减去八百万人的目标是可以达到的。至于提高工业企业劳动生产率的要求,现 在看来提高百分之二十五有些地方难于办到,建议各地按照提高百分之二十制定计划,有条件的地方应该力争超过。
(二)工资总额增加三十三亿元,其中八亿元用于提高平均工资水平。
今年的工资总额,计划为二百一十三亿元,即比去年增加三十三亿元。这三十三亿元中,二十五亿元是年平均人数比去年增加七百万人所用的工资,其余八亿元用 于提高职工的工资水平,大约可以提高百分之四(但是如果同加上跃进奖金以后的去年职工的实际收入比较,则仅仅保持了去年的水平,因为一九五八年跃进奖金大 约也是等于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四)。由于今年因平均人数增加而增加的工资总额为数不小,同时目前市场的情况又较紧张,因此再多增加工资是有困难的。如果人 员能够多减一些,而消费资料的生产和供应又增加得快的话,还可以考虑再适当地多增加一点工资,这需要在第三季度以后再看情况而定。
增加的八亿元,拟用于职工的升级、定级,调整少数职工的工资标准和给企业的职工发综合性奖金。
由于增加的工资有限,一九五八年新招的职工,今年不升级。原有职工的升级面也不宜宽。工业、基本建设、交通运输、邮电和公用事业部门的工人的升级面,平 均不超过原有工人的百分之三十,各省、市、自治区可以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在此范围内对各产业、企业规定不同的升级面。(如果有的地方感到升级面百分之三 十还小,可以考虑采取少数人升一级、多数人升半级的办法,用升级百分之三十的钱,使实际的升级面达到百分之五十左右。这样,面大一些,升级与未升级工人之 间的工资差别小一些,可能对于团结和生产更为有利。采取升半级的办法时,原来的技术等级和工资等级制度不变,对于升半级的工人,可以给予“副级”的称号, 例如三级工升半级,可称为副四级工。)上述各类企业的职员的升级面,应该不超过原有职员的百分之十。农业、林业、水利部门的工人及商业部门的售货员、服务 业和饮食业的工人的升级面应该不超过原有工人的百分之五。其他部门的职工今年原则上不升级,只在十分必要的情况下个别调整级别,调整的人数不得超过总人数 的百分之一或者百分之二。
一九五六年进厂的三十万老学徒和去年分配实习的三十八万大专、中技校毕业生,今年要转为正式职工和定级,另外去年转化为国营企业职工的原手工业人员中,也有一些人要评定正式的工资等级。这三部分人定级之后要增加一些工资。
综合奖是根据工人的生产成绩、劳动态度以及节约原材料等条件进行综合评奖的制度,以之代替各种不合理的奖励、津贴制度和某些企业中已经取消又不需恢复的 计件工资制度。综合奖可以每季评发一次,得奖的面可以大一些,一般可达到生产工人的百分之八十左右,奖金率每季一般不超过实行这一奖励制度的工人的月工资 标准总额的百分之十五。
增加的八亿元,由国家计委和劳动部根据各地的工资水平、职工人数、年初发一九五八年跃进奖金的情况,并参考各省、市、自治区提出的工资计划,加以分配。
劳动工资直接关系到生产,关系到广大群众的生活,是国家建设事业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必须随同生产、基本建设及其他问题通盘考虑安排,才能够使劳动工 资同生产建设协调,保证和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反之,如果只注意了产品、产值、设备、原材料等等,而忽略了劳动力的合理使用、工资的适当安排及与之相联系 的国家财政开支、市场消费品供应等问题,就可能在这些方面引起失调,给国家建设事业带来不利的影响。因此,对于劳动工资问题,应该引起全党的进一步的重 视,加强对这方面的领导。特别是要重视劳动工资计划的编制、审批和执行情况的检查。自各基层单位到各省、市、自治区,到中央各部,都应该在编制生产事业计 划的同时,编制劳动工资计划。计划必须经过逐级批准,各单位(包括中央直属单位)的计划必须由当地主管部门汇总后报经省、市、自治区党委批准(中央直属单 位还须报经中央主管部批准);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各部的计划必须报经中央批准。计划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按照计划办事。超过计划增加人员、工资时,一定要 按照上述程序另经批准。根据以往几年的经验,对于劳动工资问题加强集中管理,把增加人员和工资的决定权力集中在中央和省、市、自治区两级,完全不能放任自 流,是十分必要的。
以上意见妥否,请批示。
国家计划委员会党组劳动部党组一九五九年五月六日
来源:根据中共中央文件刊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