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转发建委、公安部党组关于基本建设工地工棚失火情况的报告

(上缺)加以防止。国家基本建委员会、公安部党组在报告中对防止工棚失各项具体措施,望各地党委督促各基本建设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和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公安部党组的报告,可以发到县以上的党委。

 中央一九五九年二月十二日

附:

建委、公安部党组关于基本建设工地工棚失火情况的报告

中央:

一月三十一日四川省武隆县水电站工地的女工宿舍发生大火,烧死九十八人,烧伤十七人。在这之前,一月十一日贵州省黔东南自治州劳改基建工程队的工棚也发生大火,烧死五十二人,烧伤二十三人;一月十二日山东烟台市第一炼铁厂的工棚发生大火,烧死四十八人,烧伤九人;一月二十日湖北省丹江口水库工棚大火,烧死三十四人,烧伤十八人。类似这样严重的工棚失火,自去年十月至今年一月的四个月内,已陆续发生了很多起,每次死伤职工很多,情况是十分严重的。

工棚失火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工棚建筑过于简陋,不符合防火的要求。现在各地建设的工棚,特别是在民工集中较多的工地,工棚建筑大地是用芦席或草木搭设而成的。这不是说工棚不能用草木结构,问题是各地在建设这样的工棚时,未能加以必不可少的防火措施,工棚的四壁没有涂泥抹灰(这一点是很容易做到的),耐火程度很低,室内铺草又很多,形成到处都是易燃材料,在使用炉火、灯火、烟火等稍有不慎时,就极易起火。同时,由于工棚的开间过大,布置过密,住人过多(一个工棚常常住几百人,甚至住一千多人),而棚内的走廊通道又很窄,开门过少,有的门还是向里开的。所以,一处起火就迅速蔓延,逃火者把通道挤塞或把门堵死逃不出来,而被烧死或闷死。(下缺)

来源:

四川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