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吉林省委批转四平地委关于在整党整社中发生死人问题的报告

各市、地(州)、县委:

现将四平地委“关于在整党整社中发生死人问题的报告”转发给你们参考,报告中所提死人问题虽是个别的,但各地应当从这些事件中吸取教训,加强对整党整社运动的领导,认真地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政策,把运动搞深搞透,以避免类似事件的继续发生。

 中共吉林省委一九六○年一月八日

省委:

四平地区整党整社运动的发展是健康的。但在少数地区也发生了值得注意的问题

(1)截至一月四日止发生了九起自杀事件,仅伊通县在五个人民公社中就发生七起(地主二人,富裕中农四人,成分不清一人),梨树县一起,辽源市一起。

(2)发生一起被杀事件(死一人)。怀德县獾子洞公社红旗管理区第六生产队庞秀清(女、贫农)是整党整社积极分子,于十二月二十三日晚,被反动富裕中农X山杀害。

(3)据伊通县在伊通镇、马安山两个公社三十个管理区的调查,有十五个管理区发生打、骂、体罚人的现象,共打、骂、体罚八十八人(其中除地主四十七人外,大多是富裕中农,还有少数贫农、下中农)。

发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

(1)某些县、公社干部对党的方针政策、省地委指示学习不够,领会不深,执行中缺乏严肃认真态度。少数领导干部存在“难免论”“怕给群众泼冷水”等消极思想,从表面看来是“左”的现象,其实质是右倾思想在作怪。伊通县委有的部长、监委副书记、公社党委书记当场看到打、骂、体罚人问题不加制止。当问题发生后,县委未能采取积极措施,严肃处理,同时也未及时向地委如实的作全面的汇报。

(2)有些干部不善于做艰苦细致的政治思想工作,而是用简单粗暴的方法去处理思想问题;辩论前准备工作不够,群众发动的不充分,材料没有核实,因而,在辩论会上形成“僵局”时,便发生了打、骂、体罚的追逼现象。

(3)辩论时有些干部对一般性的偷盗和不正当的两性关系等小是小非问题,抓住不放,追根问底,这也是发生死人问题的一个原因。

(4)部分公社领导干部和工作组干部存在右倾麻痹思想,对当前农村的两条道路斗争的复杂性尖锐性认识不足,缺乏应有的警惕性。

上述问题虽然是个别的,但应看到它的危害性是严重的,应引起足够的注意。

为严防类似问题继续发生,保证整党整社运动顺利地健康地发展,我们要求各市县委和公社党委

(一)继续组织干部认真地学习和贯彻中央、省委关于整党整社运动的历次指示,明确整党整社的目的、意义,端正认识,正确贯彻政策。省委在开展整党整社运动指示中明确地指出:“目前在思想上的两条道路的斗争,—般的属于人民内部的矛盾”,应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采取“和风细雨、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主要是把反动的资本主义言行搞臭搞透,提高群众思想觉悟。因此,必须再度强调,要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一定要防止打、骂、体罚、生追硬逼等简单粗暴作法。

(二)进一步审查参加整党整社运动的干部和整顿积极分子队伍。把那些有严重右倾思想、立场不坚定或有其他问题而不适合领导整党整社的干部抽调回来,把那些思想纯洁、立场坚定的干部派下去。要把混入积极分子队伍里的坏分子和历史不清、立场动摇的人清除出去;对于发生的问题,如与坏分子破坏有关,经查证实,视其情节应予严肃处理。

(三)对已经发生的死人问题,要以严肃的态度对待,派主要干部去处理,一方面认真分析原因,找出教训,教育干部;另一方面也不应因此缩手缩脚起来,有碍运动健全的发展。

(四)各市、县委、公社党委应进一步加强对整党整社的领导,深入实际,具体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辩论会尤其是较大型的辩论会,要有工作组同志或公社党委负责同志认真掌握,一定要把大会开好。要避免追生活小节等小是小非问题,这一点尤应注意。运动实践证明,只要加强领导,教育干部掌握政策,向群众交代政策,对重点辩论对象做好工作,死人的问题是可以避免的。

 中共四平地委一九六○年一月六日

已发:各市、地(州)委,县(市)委,省直属各党委,省委委员、候补委员,省委各部委,省人委党组,省公安厅党组,吉林日报社、新华分社、广播局,存档。共印四三○份。

来源: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秘书处 一九六○年一月十四日印

来源:

吉林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