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央转发广东省委关于认真地推进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报告的批语
上海局、各省市委、自治区党委:
现将广东省委一九五五年八月十九日关于认真地推进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报告,发给你们参考。中央认为这个报告所述的方针、政策和具体措施是正确的。
中央一九五五年八月廿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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