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分社五日讯】自十一月一日到二十日,江西省在粮食征、购、销中死亡二十二人,其中大都是贫农。死亡的原因:
一、对政府的政策有误解。永修县贫农刘东俊,去年公粮任务应减未减,怕今年再加重负担,因此在任务还未布置到户时就上吊自杀。
二、送粮中,不注意安全。万载县贫农许福卿带病送粮,中途昏迷,失足跌入桥下致死。弋阳县贫农张品生已病二年,这次带病担谷送粮,中途病势加重死亡。有的农民因船装过重,驶至河心沉船淹死。
三、部分干部强迫命令现象严重,分配任务不当。虔南县贫农郭昌佳自己报实了产量,但区干部硬说他不老实,郭因害怕而自杀。玉山县贫农张香香(女)只有五百斤余粮,但干部分配给她的任务是一千五百斤,并再三逼她卖粮,因而上吊自杀。宁都县贫农曾克信送完公粮后,家里无米下锅,要求乡政府写证明信购粮,乡政府不给证明,因而自杀。(战平编)
1954年12月14日新华通讯社编《内部参考》。
来源:美国图书馆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