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中旬以来,全国人民公社化运动高潮,已进入高峰。晋、冀、鲁、豫、陕、辽、黑、青、桂和北京市郊已实现人民公社化。截止本月20日统计,全国共建人民公社1.5万多个,平均每社4600多户,北京、河北、山东、河南等省平均都在七八千户,最大的公社是8.5万多户(一县一社)。从中央关于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正式公布后,各级领导和干部思想更加明确。因而,运动愈来愈健康,思想发动更深入,生产高潮更高涨。据各地预计,9月底,全国除个别省、区外,可基本实现人民公社化。
在已经实现公社化的部份地区,如河南、辽宁、吉林等地,在人民公社化的基础上,以县为单位组成联社的趋势正在发展。许多县积极要求成立联社.这种趋势迅速发展的原因是:第一,地方办工业大搞钢铁,要求统一集中更多资金,抽调大批劳力;第二,由于工、农业同时大跃进,劳动力更加显得紧张,劳动的突击性、战斗性愈加强烈,有些地方对今年秋收秋种的不少农活,都实行全县范围内的大协作:第三,有些国营企业、贸易、金融机构下放到公社以后,县级各部门机构,不能和公社相适应,要求进一步合理地调整。有些地方认为,组织起县联社,这些矛盾,都比较容易解决。他们认为:“只要实现公社化,再组织县联社,就是水到渠成”。地委以下普遍要求快建立,有些省委则强调首先重点试办,目前不主张急搞。
在已公社化的地区,都注意抓生产(突出地抓钢铁,深翻地)、教育、分配、体制、经济政策、公共福利事业等项工作,通过这些措施,来全面地巩固人民公社。
据各地共同反映,建立人民公社,不仅是生产关系上的大变革,而且涉及到人们生活习惯上的变革,意味着人们的意识进一步改造。因此在建立和巩固人民公社过程中,思想斗争,阶级斗争仍然是尖锐的。广大贫农和下中农,欢欣鼓舞积极要求走公社化的道路;少数富裕中农却颓丧的说:“这一下什么都完了”!到处散布一些消极不满情绪,甚至还有一些损害生产和公共利益的行为:部分地、富、反、坏分子则千方百计地进行破坏、造谣、煽动。为此,各地都反复强调继续在干部、群众中进行深入地、系统地共产主义教育,学习中央关于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和关于进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教育的指示。以建立人民公社问题为中心的大鸣大放、大辩论更加深入了,并且各地都已创造出一些成功的经验。如安徽省江淮人民公社,采取回忆过去,比比现在,看看将来的大鸣、大放、大辩论的方法,驳倒了富不带穷、强不带弱、大不带小的“吃亏论”。大大发扬了共产主义精神,许多问题都迎刃而解。类似经验各地都有发现。
关于今年的秋收分配工作,各地还有一些不同的意见。人民公社化后,很多地区感到评分记工、三包一奖或者以产定工等按劳动日计酬制度,已不适应目前大跃进的突击性、战斗性的生产行动的需要。因而都在改行或准备改行工资制(有的实行工资制加供给制),以便于核算和安排社内积累和消赞比例,使公社能多积累。但要改行工资制,就必须筹备一部分工资基金,作为今后按月发放工资的底垫。这就自然发生一个“大公”和“小公”的矛盾:是大社统一分配好呢,还是原来的小社各自分配好呢?目前,有三中办法:第一,仍按原小社分配,第二,大社统一分配,第三,以大社统一分配,又适当照顾小社基础,即在尽量不使原来各小社(主要是少数原来富裕的社)减少收入并略有增加的基础上,统一扣留公共积累,留出一部分工资基金。据湖南等省反映,由于今年生产大跃进、社会主义大协作,实际上已打破了原来的界限,群众共产主义觉悟大大提高,再加上今年生产大丰收,粮食够吃够用和共产主义前景对群众的鼓舞,所以采取不完全以小社分配的办法,绝大部分群众是会拥护的。
关于体制的问题。各地反映,人民公社化后,不只是原有农业社一套组织机构,需要改变.即县一级党,政、军、民、工业、财政、商业、金融、文教、卫生等一套组织机构与现行制度,也不能完全适应人民公社建立后的新情况,而需要改变。因此,如何迅速使县一级各个部门与公社的组织机构相适应,便利于实行集中统一领导,是一个重要问题。这一问题各地正在研究解决。山西省解于县,实现人民公社化后,根据人民公社的体制,全县除留党委组织、宣传两个部门外,其余党委各部门与人民委员会各局、科一律合并,分别成立工业、农业、林业、畜牧业、交通运输、文教、财贸、政法、人事、军事、卫生福利、基本建察三个委员会,一个办公室。这样上下对口,互相通气,工作就建立了新的秩序,干部也较前安心了。吉林省委计划普遍推广县委会与县人委合并的办法,来改变县一级的组织机构。
来源:原载中央农村工作部《人民公社化运动运简报》第2号1958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