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以来,我省公安工作在整风运动和反右派、反地方主义斗争取得巨大胜利的基础上,在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光辉照耀下和工农业生产大跃进形势的推动下,由于省委、各级党委和中央公安部的密切领导,检察、司法机关共同努力,进一步贯彻了群众路线,全体公安人员发挥了革命干劲,因而出现了飞跃发展的新形势。从1958年2月开始,以安全运动为纲,,轰轰烈烈的发动了群众,大搞宣传,大搞破案,大缴黑枪,大搞改造,打击现行,调查摸底,推动了整个公安工作的大跃进,成绩是巨大的。
由于国际上东风压倒西风,由于国内政治面貌的改变,加上公安工作大跃进的形势,使全省社会治安的面貌焕然一新,社会秩序得到进一步安定。全省1至9月发生的刑事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29.18%,出现了安全乡(镇)631个,占总数的37.5%,安全社(街道)20,300个,占总数的86.9%,安全单位3,012个,占单位总数的89.2%,从而更加巩固了无产阶级专政,保卫了工农业生产大跃进的顺利进行。
公安工作大跃进中,大大发展了各项公安保卫业务,锻炼了各级公安保卫干部和广大群众,取得了极为丰富的经验。
这一时期各地公安机关进一步克服了孤立主义和神秘主义的残余,充分地发动了群众直接参加对敌斗争。事实证明,人民群众不仅能够提供大量的线索材料,而且还能直接协助公安机关破案;不仅能破现行案件,而且还能破获老案、积案、难案,许多公安机关久侦未破的疑难案件,在充分发动群众以后,就水落石出了。群众不仅可以大破刑事案件,还可以协助破获政治案件。群众还可以参加治安行政管理,维护交通安全,防范火灾等工作。这些事实,一再证明了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是无穷无尽的,公安工作大走群众路线,就必定能够大跃进,这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
这一时期,公安工作在发动群众的方法上有了许多新的进展,其中主要的是:(1)将一些属于公开破坏性的案件,如反动标语、破坏事故、刑事案件等,向群众公布案情,发动群众研究破案;(2)对于一些隐蔽性较大的案件,如特务案件、反革命纠合案件等,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提供线索和罪证;(3)隐蔽斗争中线索材料,可以在群众中进行调查(但对某些秘密性较大的线索,则应注意保密);(4)治安行政管理工作,如交通、消防等,可以组织群众直接参与;(5)对于械斗、偷渡、赌博、集体拜神、闹事等,发动全民辩论,批判落后违法行为;(6)追捕逃亡,可组织集体讨论,对证线索,查明下落;(7)社会改造,发动群众大搞“三包一保证”,通过社会的组织交由群众包管、包教、包改造。
斗争实践证明,发动广大群众必须与专门工作相结合。忽视群众的作用固然是极其错误的,放松了专门工作也是不对的。只有在放手发动和依靠群众的同时,加强专门工作,并使两者密切结合起来,才能使公安工作真正加强起来。
公安工作中轰轰烈烈的群众性的安全运动,之所以能够健康地发展和逐步深入,正是由于密切依靠党委领导的结果。没有党委领导就没有群众路线,也就不可能出现公安工作的大跃进。这一时期的实践再次证明,那个地方认真主动地取得了党委的领导,工作就进展迅速,那个地方不主动,工作就跟不上去。党委对公安工作都是很重视的,只要我们主动,就能够取得领导和支持。取得党委领导和支持的关键在于:一、结合生产中心,使公安工作纳入生产中心工作之中,使公安工作真正起到保卫工农业生产大跃进的作用;二、勤请示报告,经常向党委汇报公安工作情况,反应敌情,提出办法,取得指示。
具体作法是:请求党委,在向下级党委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布置公安保卫工作;在召开生产会议,检查和布置生产的同时,也谈保卫工作,但必须把公安保卫工作放在恰当的位置,服从生产,而不能妨碍生产;深入田间,深入工地,与群众一道参加生产的同时,去开展保卫工作;抓住当时当地最影响和最妨碍生产的问题,集中加以解决,以扫除生产道路上的障碍;那里有反革命和坏分子破坏,就迅速地予以打击。
在这时期,各地公安机关掌握政策一般是稳当、健康的,没有出现大的偏差。但是少数地区局部的、暂时的毛病是有的。从这一时期的经验来看,下列几个政策问题必须严格注意和掌握:
1.必须严格地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采取不同的方法加以处理。在大跃进中,公安机关接触到的矛盾是多方面的,错综复杂的,如果不很好处理就会发生“左”的或右的偏向。其中比较突出的有如下两个问题:(一)对待不良分子的政策问题。巫婆、神棍中一部分是敌对分子,一部分属于人民内部问题;二流子、懒汉基本上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性质。因此,除巫婆、神棍中一部分敌对分子应按坏分子处理外,其他一般分子必须以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式进行处理。只要他们没有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就必须采取说服教育的办法对待他们,不应把他们当作敌我矛盾处理,不要和五类分子放在一起集训、改造、不要粗暴对待。但是由于他们思想上一般都存在着严重的资产阶级思想,如果注意不够,就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必须加强思想教育和改造工作。(二)新生反革命的问题。在社会主义革命深入开展的时期,存在着两条道路的斗争,社会上不断滋长着少数新生的反革命分子,这些新生反革命中的大多数,是剥削阶级分子或者是剥削阶级的子弟,他们对社会主义有刻骨的仇恨。还有个别原来是劳动人民或者基层干部,由于严重的资产阶级思想发展到反党、反社会主义,堕落为反革命分子。对于这些新生反革命分子,必须以处理敌我矛盾的办法,坚决惩办,绝不能只看到他们个人原来的成分而加以姑息。
2.目前公安干部中要求多捕的思想还没有彻底解决。对于进行现行破坏活动的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应该逮捕的必须坚决逮捕,但是没有现实危害,情节不是很恶劣的分子,经过群众同意,也可以不捕,而给以判处管制和劳动教养等处置办法。例如历史罪恶不大而且已经自首,或坦白交代了问题的残余反革命分子;基本群众中被敌人威胁利诱发展为特务,派遣进来以后没有现行活动,或虽有活动但情节轻微而又向我坦白交代的分子;犯罪情节不甚严重的刑事犯罪分子等,都可以给以判处管制、劳动教养、交群众监督生产等处理,不必逮捕。总之,大跃进绝不是多捕人,这点必须时刻注意。
3.由于国际、国内形势的影响,在跃进中,反革命内部继续不断地发生分化。公安机关必须利用这一有利形势,采取政治攻势的方法,大张旗鼓地宽大处理投案自首的分子和坦白立功的分子,对于情节轻微的分子从轻处理,促使敌人发生更大的分化,这是彻底消灭反革命的一种方法。但是对抬头活动的反革命分子,必须坚决打击。
4.必须强调实事求是的精神,重证据,重调查研究,注意保证工作质量,不能破假案,冤枉好人。最近,少数地区已经发现破案不合规格,在破案中进行追逼;有些案件证据不足,根据口供和其他片面的材料就破案,出现粗糙草率现象,个别的破了些假案,甚至捕错了人;有的单纯通过集训“交心”,根据坦白的材料草率破案。这些都是不能容许的,必须坚决纠正。
为了更好地掌握政策,在部署工作时,必须向干部交清政策,使各项政策为干部群众迅速掌握。对于不符合政策的情况应该随时发现随时纠正。各级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应该保持清醒头脑,经常对执行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
这一时期,大批的领导干部走出办公室,深入下层,深入群众。领导与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关系更加密切了,领导水平在斗争中也迅速地得到提高。
各级领导在工作中首先注意了抓政治、抓思想、抓大局和抓主流。通过抓政治思想带动业务工作。事实证明,那些地区的政治思想工作抓得紧、抓得好,那些地区的工作就进步得快。
“种试验田”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领导方法。1958年以来我省县以上公安机关共搞了236个业务“试验田”,取得了很好的经验,推动了全省公安工作大跃进。“试验田”可以在一定地区固定长期地搞,也可以根据需要临时选择。搞“试验田”之前应该有明确的目的和要求,事后应该认真地进行总结和推广,以保证“试验田”获得丰收。
现场会议运用得比较充分。1958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召开的现场会议共391个。现场会议的形式生动活泼,作用很好。但是开好现场会议必须选好典型,抓住时机,搞通思想,会后注意抓紧贯彻,进行检查,使现场会议真正发挥作用。
评比竞赛已经在全省各专区和大部分县开展。通过评比竞赛,大大地激发了公安干部的干劲和钻劲,更好地改进了工作。在评比竞赛中应该政治挂帅,反对锦标主义,发对虚夸。评比竞赛的条件要求全面,不但要评数量而且要评质量;不但要评成绩,而且要评比完成任务的方法,评比执行政策的情况,评比共产主义的协作精神。评比工作应该发动广大群众,通过深入检查来进行。
在大跃进中,我省公安机关贯彻了毛主席的“不断革命”的精神,采取了“全面安排,集中突出,适时休整,连续跃进”的工作方法。在安全运动总的口号下,每个时期提出不同的中心,集中地抓,狠狠地抓,认真做出成绩,在一个任务完成以后,进行检查和总结,一个任务接一个任务,一个中心接一个中心,波浪起伏,不断前进。
这一时期取得的成绩,是与检察、司法等兄弟部门的密切协作分不开的。公安机关与检察、司法机关在对敌斗争上拧成了一股绳,许多中心工作都是三个机关共同协作进行的。各地创造了联合办公室、一长带三员、分片包干等先进的协作方法。在公安机关内部,地区之间、部门之间的协作也有了很大改进。今后必须继续发扬这种共产主义风格,把协作搞得更好。
在这里,认真地吸取阳山、连南反革命武装暴乱事件的教训十分重要:(1)干部的思想麻痹,暴乱事件发生以前,就有许多迹象,但长时期没有察觉和采取措施,尤其是阳山暴乱事件的前夜,已经接到报告,情况很严重,但没有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以致暴乱发生,造成严重损失;(2)右倾机会主义,事件发生后,没有及时地坚决地进行镇压;(3)某些基层组织不纯,给了敌人活动的空隙和条件;(4)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工作薄弱,群众发动不充分,使敌人有活动的地盘。这些情况,必须引起我们严重警惕,必须坚决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改变山区对敌斗争的薄弱状况,改进工作中的缺点错误。
1958年的成绩无疑是巨大的,但同时也要看到,我们的工作也存在着一些缺点,主要是:
在运动后期,简单粗糙的作风有了滋长,在某些地区还相当普遍。有些同志在工作中追求数量,忽视质量,在工作方法上满足于表面上轰轰烈烈的形式,而不愿作艰苦深入的调查研究;忽视专门工作,企图通过群众运动去解决一切问题;用集训、传讯、拘留等方式去代替必要的侦察工作等现象也已出现,因而有极少数的案件不符合规格,甚至发生逼供信,破了个别假案。这些虽然是局部的、暂时的现象,并且在发现后及时作了纠正,但仍然值得严重注意。
在社会改造工作上,由于省厅领导上开始时思想不够明确,考虑不周,因而走了一段弯路。“集中改造,分散食宿”的办法虽然是社会改造的一种形式,但是由于这种办法不能有效地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对五类分子的改造,特别是广东地处前线,在中东形势紧张后敌人活动抬头,把五类分子集中起来有很大的危险性,因此把它作为主要的改造形式加以推广,是不妥当的。
指出错误和缺点不是泼冷水,而是帮助全体干部正确估计成绩,防止和批判各种松劲自满的思想。当我们的工作已经取得了较大的进展时,各级领导干部更要经常保持冷静的头脑,随时注意修正错误,把注意力集中在尚未完成的任务上,本着“不断革命”的精神,继续鼓足干劲,力争上游,迅速把全省公安工作推进到一个新的跃进阶段。
(编者注:这篇文章是“广东省1958年公安工作大跃进的总结(修正稿)”的摘要,发表时对前后次序做了一些调整。)
来源:《人民公安》1959年第1期(195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