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希圣同志给毛泽东同志的信

[这是曾希圣同志一九六一年三月在广州开会时写给毛泽东同志的一封信。]

主席并少奇、恩来、小平、彭真、庆施同志:

关于“定产到田、责任到人”的办法,有些同志有误解,所以再作一些说明。

群众所提的逐丘定产、逐丘定工,按劳动力的强弱承包一定数量的田亩,再以工除产,得出每个劳动日的产量,以产量来计算工分,这实际上就是“包产到户”的办法。但我们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采纳这个办法。我们承认群众所提的这个包产办法,有它的好处,也有它的坏处。好、坏两面,我在小组发言中已讲过,这里再简单地重述一下:

好处是:改变了计算工分只讲数量、不讲质量的缺点,堵塞了投机讨巧的空子(逐丘定产、逐丘定工与厂矿企业中的产品定额和劳动定额相类似)。因此,能更好地体现多劳多得的政策;能提高每个社员对包产的责任心和生产积极性,从而改变过去对包产只是生产队干部关心或包办,而社员不甚关心或完全处在被动的情况。

坏处是:可能发生“各顾各”的危险,有些农活可能出现争先恐后的现象,自私自利的思想可能发展,困难户的困难可能得不到解决等。

我们的做法,并不是单纯接受部分群众的要求,而不顾可能发生的危险;而是吸取它的好处。又规定办法防止它的坏处。所以,特别强调了“五个统一”。我在上次小组发言中对五个统一没有多作解释,有些同志的误会可能是由此产生的,为了避免冗长,现在就“五统一”中两个最重要的统一说明一下。

第一个是分配统一。这就是说,生产队生产出来的各种产品,应按照包产任务,上交给大队,由大队统一分配,这与以往的分配办法完全一样,根本没有变更所有制问题。

第二是大农活和技术性农活统一。以水稻为例,就是犁耙、泡种、育秧、插秧和割稻、打场等统一,这些工都是以集体劳动来做的,只有剩下的田间管理工,实行责任到人,分散劳动。这与分段包工、季节包工以及高级社时田间管理包工到户的做法是基本相同的,并没有改变公社时期和高级社时期的劳作方式。所不同者有二:1. 现在把田间管理包工到户,搞得好的有专门奖励。2. 这种奖励是根据产量来定的。具体做法是:先逐丘定产,逐丘定工,在定工中将大农活与零散农活(即田间管理)分别算清,臂如种一亩水稻需要二十个工,大农活和田间管理约各占一半,就把这部分田间管理工总包到户,超产部分即按各占一半的比例,分别奖给集体做活的人和负责田间管理的人。所以这个包产办法不是人们所理解的“包产到户”,实际上是田间管理包工到户,再按产量给奖的办法。也可以说是集体农活与零散农活相结合的包产办法。我们估计这个办法即不会有单干思想,又可以提高个人生产积极性。困难户则由于有分配统一、大农活统一,所处环境仍和过去一样。

从现在已经包好的几个试点来看,这个包产办法的确有许多好处。看得比较明显的有这样几点:

1. 包产比较落实。包产时都先由群众组成的评议小组逐丘定产,然后和每个社员商量确定,正式订立合同。这样包产,工作做得细致,指标比较实在。

2. 包产指标增加,据几个试点统计包产指标均有所提高。如宣城县先进公社里桃小队,原包产九万一千七百五十斤,现包产十一万一千九有三十五斤,增加有百分之二十二,肥东县三十里埠公社马岗小队原包七万四千斤,现包产七万九千斤,增加百分之六点九。合肥市蜀山公社候井小队原包亩产三百四十斤,现包亩产三百六十斤,提高百分之五点一,这个队超产潜力较大。全椒县古河公社西刘小队,原包亩产二百三十斤,现包亩产二百六十八斤,提髙百分之十六点七。据社员与干部谈心,在这个包产基础上均有产可超,并估计可能超产百分之十左右。

3. 出勤率大大提高。先进公社里桃小队以前出勤人数只占百分之五十五左右,现在几乎达百分之百。誓节公社牌坊生产队有整半劳力一百二十四人,近来出工的达一百五十人,不少辅助劳力和以前不做农活的人也上了阵。

4. 参加农业生产的人增多。里桃小队有外流人员,迁居城镇的人以及超龄学生十人自动回家生产;牌坊生产队也有十个在外劳动回到本队。

5. 麦田管理有显著加强。试点地方,麦田追肥和锄草都搞得比较好,牲畜家禽遭踏庄稼的现象已大为减少。

6. 男女老少积极积肥。蜀山公社南新庄小队原来只有三把屎刮子,已两三年没有用,现在大多数社员都添置了粪箕和屎刮子,积肥数量大大增加。

7. 积极修添农具。园林公社谢岗小队社员自动找出木料做了四张犁,做到一牛一犁。誓节公社牌坊生产队社员清出过去丢失和私藏起来的农具共五十六件。

8. 搞私有的减少。有些社员原来只顾种自留地,积的肥也不愿交队,有的甚至丢了农业搞投机。现在认为超产可以多得,把工夫和肥料使用在责任田里,态度有很大改变。

从上述这些试点来看,情况是好的,增产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在干部和社员中,绝大多数人都认为这个办法能够增产。当然,今后是否会出现新的问题,现在还不能完全逆料,需要在实践中继续摸索,才能最后做出结论。

 曾希圣一九六一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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