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人民日报读者、江苏省商业厅奚杰来信反映了江苏省水产经营中的一些问题。
来信说,江苏是“鱼米之乡”,1957年以前,各个城市居民吃到的大多是鲜鱼活虾。但1958年以后,就很少能买到新鲜鱼虾了,大多是咸鱼、冰鱼、死鱼、臭鱼、红虾。病员、产妇要想买点活鲜鱼,只得出高价到自由市场上去买。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
(一)水产经营和理的体制问题。1957年以前,水产公司的主要任务是组织生产和运销。除在有调拨、出口任务的重点产区进行收购、加工、调拨外,对一般产区主要是组织合作商购运销,实行产运销见面。小商购每天晚上用自行车或肩挑下乡进货,早晨回来就卖,都是鲜鱼活虾。1958年以后就不同了。水产公司实行统一收购,然后再批发给商贩,经营环节由过去的渔民——商贩一道,增加为渔民——水产公司收购站——水产公司批发部或仓库——商贩三道或四道。由于高度集中,数量多,不便肩挑,只好用汽车或船只集中运输,进冷藏库保管。由于运输时间长,上下次数多,原来的新鲜水产品就变成臭的、烂的了。
(二)市场管理过死过严,影响地区交流和生产者自产自销。1957年以前,小商购可直接深入产区购货,起亦运亦销的作用,现在一律不准“出口”,发现了就“没收”,生产者自产的鱼拿进城出售也被视为非法,加以禁止。最后只剩国营公司独家经营了。与南京一江之隔的六合县瓜埠镇。过去渔民一向是早上捕鱼,下午送到南京水产交易所出售给小商贩,既及时又新鲜。1958年以后瓜埠镇成立了县食品水产收购站,不论大小鱼虾,数量多少,一律由收购站收购,加工成咸鱼、虾干,再调到南京水产公司出售。这样,既增加了成本(盐),又浪费了人力、物力。更重要的是消费者吃不到新鲜鱼虾了。
来信认为,要能使城市人民吃到活鲜鱼虾,在经营方式和管理体制上要恢复1957年以前的做法,减少经营环节,充分发挥城市商贩亦运亦销与渔民自产自销相结合的作用。
来源:根据人民日报读者来信,载1962年3月28日新华社《内部参考》。
来源:美国图书馆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