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县万人大会简报》第11期

中一公社讨论情况

一、提出了几个问题:

1.不高清楚坚决不回去。绝大多数小队长都是这样说,原中一社小队长林生×说。即是用犁犁,用耙耙我也要搞清楚,不然我不回去。57年我存款50元是准备给我侄女出嫁,可是我到社里去取款时,他们说冒得,只有5元。我倒现在还未得钱;我做了9000多工分还成了超支户。

2.领导真英明,看出了问题:

晏店三社小队长曾庆发说:“我们跃进了一年,产量增加了,收入减少了,不晓得是么鬼事。57年我五口人吃饭做4000多工分只找30多元。58年做7000多分还要找100多元,这次领导真英明,看出了问题。”

3.要是小问题,皮袄哪来的

王集五爱九社小队长陈友州说:“社里会计郭少华四个人吃饭一个人劳动,钱总是有用的,身上穿皮袄,这是哪来的?”

迎集民主九社,主任夏大明贪污社会救济款30元,夏大发还把食堂的60多元用了。晏店六社陈德清他们卖200多斤粮食的都贪了污。

迎集十中队会计吴锦锐说:“十社支书肖修顺,不知道搞什么经。开队会计会,对他们说:‘你们不能告诉队长,哪个说就是逼死他的命’。”

4.干部大量超支:

迎集陈墩中队分支书记余学群超支100多块。十社主任鲍德元、胡正英他们做新屋,下通知叫各队去帮小工,全部是支社里的钱。

二、还有几个问题:

1. 搞报复打击。桃园十五社王永荣说:“不报复是没有这个好事,以后技术一点不到堂,看他不整死你。”

2.怕搞出来问题光检讨就玩了事。王集一社小队长王顺焱说:“说不说如的,不总只作一个检讨。”

3.怕搞不清楚:中一八社小队干部毛道永说:“好倒好,就是怕搞不清楚,要求把队会计搞来一起搞。”

公社党委根据大家意思提出两条具体规定:

(1)只要把问题交代清楚,不论问题多大,一律不戴贪污分子帽子,不予处分;

(2)贪污挪用、瞒产私分们只要报出来,么时有钱,能拿出来的马上还,不能拿出来的打条子。他们还提出了以下口号:

“账要算清,话要说明,多劳多得,一定执行”;

“苦战一年,谁超谁减,超产奖励,坚决兑现”。

来源:

湖北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