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们根据省委和公安部的指示,初步检查了一下各地非法检查、拘留私人信件和处理匿名信件的情况。从初步了解到的情况来看,问题是十分严重的。现在,我们正责成各级公安部门继续深入检查中。兹将初步发展的问题报告如下:
一、检查、扣留信件的行为,公安部门最严重,邮电部门也很普遍,某些党委也有这种行为。据了解,遵义市公安局曾经规定:凡是寄给中央、省委的信件,一律要经过公安部门检查,否则便不准发出。他们在去年先后扣留了十三封寄给毛主席和中央的信。思南县公安局在原县委书记游盼景的指使下,也作过类似的规定,先后扣留、检查了一百多封信。湄潭县公安局给邮电局布置:凡是写给各级领导机关和负责同志的信都要检查,匿名信一律交公安局立案侦察。这种侵犯人民通信自由,违犯党纪国法的行为,各地多多少少都有发生,有的已经达到无法无天,不能容忍的严重程度。如思南县原任公安局长王霭亭,因为同乌江航运公司一女职员乱搞两性关系,唯恐被群众揭发,便派侦察股长宋洪哲专门去邮局控制航运公司职工外寄的信件,指示宋洪哲如果发现有检举信,不论写到那里和写给谁的,一律扣留审查。该公司干部李玉林给党中央写信申诉自己犯错误的经过,并检举了当时的县委书记游盼景的一些违法乱纪行为,信被王霭亭查获后,报给游盼景,游盼景便叫把信扣下来,后来大概觉得这样不对头,又叫王霭亭将信的原文抄下后再寄走,寄走后又觉得不好,便立即用电话通知遵义市邮局扣留这封信(未遂)。更严重的是,有些地方把信扣下来以后,对写信人进行打击迫害或者不分性质草率处理;如果是匿名信的,便不分青红皂白,一律当作反动匿名信“立案侦察”,给写信人扣上“反党”“反社会主义”“反革命”的帽子批判斗争、逮捕判刑或送劳动教养。例如,遵义市委宣传部干部黄直,于一九五九年冬季写信给毛主席,反映遵义地区浮夸风和死人情况,信被遵义市公安局扣留,报告市委后,把黄直当“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斗争了半个多月,然后下放砖瓦厂(已平反)。织金县以那架公社社员杜士达给毛主席写信反映公社干部弄虚作假和违法乱纪的情况,信被公社扣留(通过邮电所),公社党委书记派公安特派员把杜士达捆送公安局,以“危险分子”罪名拘押了两个多月。桐梓县狮溪公社邮电所营业员黄志刚于一九五九年十二月写信给中央反映当地缺粮和疾病情况,公社党委以“散布反动谣言”为名要求逮捕法办,因黄志刚两脚残废,未获准逮捕,便罚款一百元,并由公安员娄玉祥等人抬到各管理区巡回斗争了二十多天。遵义师范学校学生蔺世忠于一九五九年十二月给遵义地委书记写了一封批评、指责不关心群众疾苦的匿名信,被查获后送去劳动教养,直到一九六零年十二月才发觉进行了平反。绥阳县转业军人梁华昌于一九五九年六、七月间先后给毛主席、刘主席写了两封信(第一封匿名,第二封署真名),揭发基层干部强迫命令瞎指挥和违法乱纪等情况,绥阳县便把原信转给公社交管理区,管理区便组织群众斗争梁华昌,梁被迫外流,于同年十一月公安局捕回,判了七年徒刑,投入劳改,直到今年三月才作了平反。贵阳市乌当区羊昌公社小学教员徐孝信(中共预备党员)于一九五九年十二月参加公社检查团,发现当地群众生活安排不落实,干部虚报浮夸,扣粮扣饭,包庇反革命,他曾口要求分支书记罗奠安向上级报告,罗奠安表示不敢反映,徐孝信便匿名分别给毛主席、周林同志、伍嘉谟同志、叶谷霖同志和羊昌公社党委书记罗国祯同志等人写了五封信。乌当区获得这些信件以后,公安分局便立案侦察,查觉是徐孝信所写,没有仔细分析信件内容,便认定徐孝信是由于不满粮食政策,发展成为诬蔑、诽谤党和人民政府,攻击三面红旗的“现行反革命分子”,把徐孝信逮捕起来判了八年徒刑(未宣判)。
二、检查、扣留私人信件和打击迫害写信人的行为,危害是十分严重的。不仅侵犯了人民的通信自由权利,破坏了党纪国法,伤(下缺)
来源:贵州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