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厅长关于山东粮食问题的汇报材料

(一) 关于1960—1961年度粮食情况:

一、粮食分配情况。

1.全年粮食过称入仓数174·97亿斤,加上自留地、十边地的粮食收入,总产量约计182·34亿斤。

2.分配产量174·97亿斤,平均单产186斤,农村留量共132·17亿斤,其中口粮100·08亿斤,每人平均216斤,每天平均6两;种子23·13亿斤,每亩平均25斤;饲料6亿斤,大牲畜每头平均127斤,毛猪每头平均70斤;其他(超产奖励、储备粮等)2·96亿斤。国家征购42·8亿斤,每人平均负担91·8斤,每亩平均负担45斤。

二、国家粮食收支大账。

1.全年征购42·8亿斤,中央和华东支援我省5亿斤,上年陈粮库存4·2亿斤,共有粮源52亿斤。

2.全年统销原定计划52亿斤,经过几次调整,压缩到48·2亿斤,加上预计损耗2·5亿斤,到今年6月底库存预订仅有1·3亿斤,不足铺底之用。

3.去年3、4季度和今年第1季度已销31·28亿斤(其中农业人口供应7·62亿斤),第2季度预计销售16·92亿斤(其中农业人口供应为8.54亿斤)。部分县销售指标不足,库存很紧张。

三、当前农村人民生活安排情况。

截至4月20日止,全省农村口粮尚有22·2亿斤(其中自有口粮15·78亿斤、国家统销6·41亿斤),每人平均4●(原稿不清)·7斤。从4月21日到麦收60天时间,每人每天平均口粮6两多一点。其中口粮1斤以上的占农业总人口的9·6%,8两以上的占21·5%,6两以上的占38%,5两和不足5两的占30·9%(约计有1·500万人口左右)。

生活安排比较困难,口粮水平很低的县共有24个,地区分布如下:

济南地区 章丘

菏泽地区 郓城

济宁地区 枣庄

烟台地区 莱阳、牟平、文登、荣成、即墨

昌潍地区 平度、寿光、高密、胶南、胶县

聊城地区 齐河、平原、寿张、高唐、茌平

惠民地区 惠民、沾化、博兴、广饶、乐陵、临邑

全县农业人口平均口粮不足6两的有即墨(4·85两)、胶县(4·83两)、平原(4·29两)、枣庄(4·28两)

(二)关于1961—1962年度的粮食包购问题。

一、包多少?

根据省内粮食自给、收销平衡、三者兼顾、四头(口粮、种子、饲料、征购)打紧、“低标准、瓜菜代”等原则,和全省粮食计划产量230亿斤,分配产量205亿斤的基础,在今年2月省委扩大会议期间,确定本年度粮食征购任务为45·45亿斤。

分配大账是:

1.分配产量205亿斤。

2.农村口粮123亿斤(农业人口4·718万,每人全年260斤)。

3.种子 23亿斤。

4.饲料 9·5亿斤。

5.征购 45·45亿斤。

6.农村尚有余粮4亿斤。

二、怎样包?

省确定今年粮食包购任务暂包一年,各地根据省分配任务及当地具体情况,逐级分配到公社,公社对生产大队根据征购政策和各队不同情况结合“三包一奖”,采取自上而下协商分配任务和自下而上自报征购数量相结合的办法,加以核定。

三、几条政策原则:

1.总的原则:(1)多产、多留、多购;(2)少产、少吃、照购;(3)灾荒、少吃、少购;(4)大灾、少吃、不购;(4)特灾、少吃、救济。

2.农村各项留量标准:(1)口粮,全省每人每天平均7·2两,幅度是5、6、7、8两;(2)种子,全省全年每亩平均25·6斤;(3)饲料,大牲畜每头平均300斤,公养毛猪每头100斤。

3.对生产大队实行包购以后,为了以丰补歉,实行增产增购政策,增购的数量不超过增产部分的40%。具体执行时,根据不同情况,有所区别。凡是因风调雨顺,或国家支援较多(如水利、肥料、动力等)而增产的,国家增购比数可大一些(不超过40%);凡是由于生产队自己辛勤劳动,自力更生而增产的,国家增购比数可小一点。

4.经济作物区的生产大队,其口粮标准与附近余粮单位同。凡是自粮食达不到这个吃粮水平的,由国家保证供应。定销以后,增产的粮食国家不增购,也不抵销。凡因主观原因完不成经济作物交售任务的单位,口粮标准相应调低。城市郊区蔬菜基地的社员口粮标准,可略高于城市居民的平均定量水平,也可与当地余粮队口粮标准相同、缺粮由国家保证供应。

5.下一年度的农村锐销,除经济作物区、渔、盐民、城市郊区、蔬菜基地和特重灾区的农村保证供应外,其他地区一律不销粮食。对于夏余秋缺的大队,分夏、秋两季,该购的购,该销的销。

四、各地包购的几种作法:

第一种作法:国家征购任务定到生产队(蓬莱、掖县)。

(原稿残缺)

关于粮食问题(讨论稿)

(一) 对当前和下半年粮食局势的估计与生活安排的意见

一、对春季粮食局势估计和生活安排的意见:

自去冬今春,全党上下大力宣传贯彻中央12条政策,开始农村整风整社运动,大抓生产救灾,大抓粮食以来,农村形势有了很大的好转,进入3月份以来,除水肿、干瘦病人较前急剧上升外,人畜非正常死亡、市场菜介、刑事案件较前减少。农村吃粮水平,保持在全年平均数以下。截至3月20日止,全省农村口粮尚有30亿8千3百92万斤(其中社队自有口粮22亿5千8百42万斤,国家统销指标8亿2千5百50万斤),按农业人口平均,每人尚有粮66斤4两,从3月21日到麦收(6月底)100天时间,每人每天平均6·6两。其中口粮5两和不足5两的共有1千8百32万8千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39·6%。如何把有限的粮食作最合理的安排,胜利的渡过春荒,是摆在全党全民面前的大事。渡过春荒的主要措施:一是必须抓紧省内和省外的粮食调运,做到不发生大面的脱销;二是合理的安排第2季度农村统销指标,反对平均分配;三是继续加强对生产队的社员的粮食管理,搞好计划用粮,节约用粮。随着农活的增加,农村吃粮水平应适当增加;四是抓瓜菜、代食品的生产,城市农村都要搞,集体、社员一齐抓。五是大抓渔业生产,大捕鱼虾,力争实现上半年捕捞任务;六是非农业人口的口粮供应水平不提高。总之,在小麦收获以前的4、5、6月份必须全神贯注,抓紧抓好。

二、早作准备,战胜夏荒:

从当前气候及我省粮食力量看,很可能在渡过春荒之后,又出现夏荒,这是因为:(1)旱象至今没有解除,小麦生长不如去年;(2)连年灾荒,绝大多数社队底子很空,没有储备粮食;(3)城市的粮食供应紧张,压销的门路已经不多;(4)国家上年库存薄弱(搞好了只有两亿多斤粮食),全省两万多个粮点,这点粮食,已经很难机动使用,同时,又不能再伸手向中央要,因此,夏收以后,秋收以前,这一段日子仍不好过。解决的办法:一是千方百计,加强麦田管理,争取多增产一点小麦;二是教育农民不要吃青,小麦收获以后要做到精收细打,坚持过称入仓;三是做好夏季分配征购工作,小麦分配,可否按两个方案考虑:假如小麦总产量达到40亿斤,可否留下种子10亿斤,农民口粮20亿斤,国家征购的10亿斤(比去年少9·2亿斤);假如小麦总产量达到50亿斤以上,可否留下种子10亿斤,国家征购15亿斤,农民口粮25亿斤。至于具体定多少,各个地区征购多少,待4月底5月初再定;四是继续大抓夏菜管理和秋菜的播种;五是继续坚持低标准,从夏收一开始,即须安排落实,计划用粮,并争取做到除经济作物集中的队和渔、盐民区外,国家第3季度对农村基本不销粮食。(去年第3季度农村实销2亿2千6百万斤)

三、下一粮食年度(1961年7月—1962年6月)全

(原稿残缺)

山东粮食问题

(一) 关于1960—1961年度粮食情况。

一、粮食产量及分配情况:

1.全省全年粮食过称入仓数165·97亿斤,每亩177·2斤,农业人口平均每人占有量367·5斤,其中小麦58·4亿斤,秋粮108·5亿斤。加上自留地、十边地等粮食收入,总产量约为182亿斤。

2.分配产量按165·9亿斤计算,国家征购42·8亿斤,占产量25·8%。每人平均负担92斤,每亩平均负担45·7斤。其中小麦19·1亿斤,占产量32·7%,占全年征购总数的44·67%;秋粮23·7亿斤,占产量22%,占全年征购总数的55·33%。农村留量共123·1亿斤,占产量74·2%。其中留种23·9亿斤,每亩平均24·1斤;口粮94·4亿斤,每人平均203斤,每天平均5·5两;饲料4·5亿斤,大牲畜每头平均91斤,毛猪每头平均49斤;其他(超产奖励、储备粮等)0·3亿斤。

二、国家粮食收支大账:

1.全年征购42·8亿斤,中央和华东支援我省5亿斤,上年底陈粮库存4·2亿斤,共有粮源52亿斤。

2.全年统销原定计划52亿斤,经过几次调整压缩到48·2亿斤,其中非农业人口供应24·7亿斤,农村缺粮人口供应16·1亿斤,各项事业粮(包括种子、饲料、民工补助、食品业、工业酿造等)6·4亿斤,财政供应1亿斤,加上预计损耗2·5亿斤,合计50·7亿斤。预计今年6月底库存仅有1·3亿斤。加上调入大米折成原粮涨出的数字,最多只有2·1亿斤。全省5000多个粮食供应点,平均每点仅4万斤,实不足铺底之用。

3.去年3、4季度和今年第1季度,已销31·28亿斤(共中农业人口供应7·62亿斤),第2季度预计销售16·92亿斤(其中农业人口供应8·54亿斤)。部分县销售指标不足,库存很紧张。5月9、10两日,惠民、聊城连电告急。惠民的临邑、沾化、乐陵、博兴、垦利、邹平等县指标不足,除要求增加指标,并要求增加粮食调入1,000万斤。聊城的平原、夏津、高唐、临清、德州等县市,库存紧张。其中平原、夏津、高唐三县,即将发生严重脱销。预计6月底以前,该区收支逆差2,000万斤,要求5月中旬调入。但全省已无机动粮食,高度摆布已处于十分困难的境地。

三、当前农村人民生活安排情况:

截至4月30日止,全省农村口粮尚有19·02亿斤(其中自有口粮13·26亿斤,国家统销5·75亿斤),每人平均40·8斤。从5月1日到麦收60天时间,每人每天平均口粮6两多一点,大部系瓜干,且又很不平衡,其中口粮在1斤以上的占农业总人口的9·5%;8两以上的占21·2%;3两以上的占39%;5两和不足5两的占30·3%(约计有1,354·12万人)。

生活安排比较困难,口粮水平很低的县共有24个。地区分布如下:

济南地区 章丘

菏泽地区 郓城

济宁地区 枣庄

烟台地区 莱阳、牟平、文登、荣成、即墨。

昌潍地区 平度、寿光、高密、胶南、胶县。

聊城地区 齐河、平原、寿张、高唐、茌平。

惠民地区 惠民、沾化、博兴、广饶、乐陵、临邑。

全县农业人口平均口粮不足5两的有即墨、胶县、平原、枣庄、临邑、沾化、乐陵、博兴、垦利、邹平等县市。

(二)关于1961—1962年度的粮食购销问题。

一、全省粮食计划产量230亿斤(比1960年实产182亿斤,增长26·1%),其中小麦计划总产量55亿斤(计划播种面积5,500万亩,每亩单产100斤),秋粮计划总产量175亿斤(计划播种面积8,939万亩,每亩单产195·8斤)全年分配产量205亿斤。省委根据省内粮食自给、收销平衡、三者兼顾、四头(种子、饲料、口粮、征购)打紧,“低标准、瓜菜代”等原则,在今年2月和3月省委扩大会议期间,分别确定本年度粮食征购任务为45·45亿斤(征购占计划总产量19·76%,占计划分配产量22·17%)。按往年一般规律,夏季征购占全年征购35%左右,应当征购小麦16亿斤。

原粮分配计划大账是:

1.分配产量205亿斤

2.农村口粮123亿斤

每人平均260斤

3.种子 23亿斤

4.饲料 9·5亿斤

5.征购45·45亿斤

征购占分配产量22·17%

6.农村尚有余粮4·05亿斤

二、现在看来,完成上述计划困难很大。因我省自去冬以来,雨雪极少,干旱严重,不仅小麦严重减产,春播进度也不快。截至5月3日,全省仅播种各种作物3·612万亩,其中粮食作物2391·5万亩,经济作物702万亩(棉花500万亩),蔬菜403·8万亩。据各地报告,5月4号至今,先后下了几场雨,但地区之间很不平衡。聊城、惠民地区仍然异常干旱;济南及昌潍等地,部分县、市仍需抗旱播种。全省干旱面积有4·656万亩,其中干旱严重的2·915万亩(夏收作物占1·148万亩,春田1·767万亩)。部分地区受到到风、雹等各种自然灾害侵袭,损失严重。各地预计小麦收获面积只有4·927万亩,比实播面积5·314·9万亩,减少387·2万亩,平均亩产58·4斤,总产量28·76亿斤。省委分析各地报的这个产量可能有点余地,总产量可能在30亿斤左右。即使按30亿斤产量计算,单产也比计划减少40斤,总产比计划减少25亿斤,比上年小麦实产减少28·4亿斤,这不仅大大影响夏粮征购任务,而且也影响全年生产计划的完成,和全年征购任务的安排。据各地5月7号汇报,小麦征购任务仅能完成5·4亿斤,全年征购任务可能差9亿斤以上。省委计划于5月17日召开各地市委财贸书记会议,进一步研究小麦征购任务。看来争取拿6亿斤需作很大努力,拿7亿斤的可能性不大。即使拿到6—7亿斤,仅占全年任务45·45亿斤的13·2%—15·4%,将近39·45亿斤—38·45亿斤需放在秋季完成,这是很难办到的。1960—61年度全年征购42·8亿斤,其中小麦19·1亿斤,占全年征购总数的44·67%;秋粮征购23·7亿斤,占全年征购总数的55·33%。

三、省委鉴于上述情况,为了战胜干旱、战胜夏荒,除动员教育全党全民牢固地树立自力更生、发奋图强、生产自救的思想,千方百计争取粮食自给以外,并采取了一系列的紧急措施:(1)集中一切可能集中的劳力,抢时间抗旱播种,并加强小麦后期管理,力争每亩多收3斤、5斤到10斤;(2)大抓瓜豆菜和早熟作物。要求每人平均种南瓜20—30棵;豆类和蔬菜1分到2分。所有机关、部队厂矿、学校,都要利用驻地的空隙地大种瓜豆菜。要求公社以上的机关团体、学校,凡有条件的每人全年要生产够一个月吃的粮食;(3)沿海地区,大搞水产捕捞;(4)组织群众大量采集树头菜、野菜和湖草、海藻等代食品;(5)动员城乡人民订立节约用粮计划,从现在起节约一两是一两,留作夏季食用。麦收以后,口粮标准不能提高,必要时打算再减一点。

即使这样安排,第3季度日子仍然过不去。第3季度统销,根据各方打紧,最低需要8·25万斤,其中城镇非农业人口供应6亿斤;经济作物区、渔盐民、及重灾区供应1亿斤;各项事业用粮(包括种子、饲料、民工补助、食品业、工业酿造等)1亿斤;财政供应0·25亿斤。而夏季征购预计只能拿到6亿斤,逆差2亿斤左右。全省6月底库存仅有原粮2·1亿斤,已不能再挖。因此,没有2亿斤粮食的调入,实难平衡下来,要求中央和华东局能在6、7月份南方省分收下粮食以后,暂借2亿斤,以渡过困难。

(三)夏粮征购的政策和作法:

为了使群众生活过得去,并能适当体现多劳多吃的原则,也能使国家过得去,尽可能多买一点小麦,今年很难在全省、全区,甚至全县、全社确定一个统一的留量和征购比例,而必须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单位的具体情况,以生产大队为单位,逐一核实产量,逐一协商留量,协商征购。夏季口粮留量,每人每天按5两、6两,少数的按7两,个别的按8两安排。除去种子必须打紧留足外,(1)每人平均占有口粮20斤左右的,不征不购,也不供应;(2)每人平均占有口粮30斤左右的,只征不购;(3)每人平均占有口粮40斤左右的,国家既征公粮,又要分配统购任务;(4)少数没有小麦或小麦很少的单位,夏季口粮可动用社、队储备粮或机动粮加以解决。现在动用了,秋后归还上。无机动粮或储备粮的,国家少供应一点,一次定死。

 1961年5月12日

来源:

山东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