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卫生厅关于涪陵县龙潭区明泉公社发病多、死亡严重的检查报告

明泉公社是个二类地区,全社有2,345户,8,909人,其中男的4,016人,女的4,893人。

疾病死亡情况:61年1至7月5日止(据公社登记)共死亡459人,占总人口的5.16%,6月1日至7月5日就死亡157人,总死亡总数的34.2%。经查对结果,实际死亡比登记数大。如明月大队6月1日至7月5日,死亡登记的只有25人,实际死亡60人。双石大队死亡登记的35人,实际死亡47人。

该社疾病、死亡大的主要原因是:

第一,生活安排不好,口粮接不上,蔬菜缺乏,副食品搞得差。全社已有一个多月未搭配粮食,社员的小春予分粮和增种粮,大部份生产队吃光了。全社已无粮吃的计有1,682户,占总户数的70.17%。在这种情况下,公社缺乏领导群众渡荒的具体措施和信心,依粮口家解决问题。

第二,治病工作抓得差。六月上旬以来,疾病、死亡不断增加,但并未引起公社党委应有的重视,也未采取紧急措施,病人出院后的生活、医药、劳动无人管,加之区部份病人患病久、住院长、工分少、粮食分得少,生活下降,代病参加劳动,体质不断减弱,产生低血糖病而死亡。

第三,区一级的卫生部门无人负责,散在农村的病人,巡回医疗跟不上,十个大队的防病治病仅有4人负责,缺乏少药的情况较为普遍。

 摘自涪陵地委除办室简报1961年7月25日

来源:四川省卫生厅“省委除害灭病办公室工作组对涪陵、达县、绵阳、温江等专区防治肿病的调查材料(1961年3月-9月)”.

来源:

四川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