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思茅区边疆合作社问题调查的调查报告

中共云南省委调查组中共思茅地委调查组

9月以来,省、地委调查组,对全区边疆合作社问题作了调查。

调查组以勐海、勐腊、澜沧三县为重点(其余四县由县委组织干部进行调查)。历时两个多月,三县共调查了一线、二线地区,不同类型的39个合作社。从而使我们对边疆合作社的情况,有了比较全面深入的了解,现报告如下:

(一)

今年以来,边疆基本上是稳定的,农村形势基本上是好的。主要由于贯彻了省委关于边疆各项现行政策,纠正了“五风”,调动了广大群众的生产积极性。边疆7县除勐腊因旱、虫灾严重,略有减产外,其他各县略有增产。群众心情舒畅,人心基本安定。但是,也还存在不稳定的因素,有些地区群众积极性仍调动不起来,生产情况不好,甚至动荡不安,这固然以贯彻现行政策尚不深透,群众对党的政策还有怀疑有关;但更主要是由于有些地区原不具备办社条件,1958年一哄而上以后又从未及时退下来。办社几年来生产减产,生活困难,群众对办社失去信心,甚至有的外逃、搬家、逃避合作社。

调查表明,边疆合作社经过几年来的发展,有相当一部分是可以继续巩固的,其中有些办得比较好,可以按现有规模办下去;有些需要调整规模体制或加强领导后可以办下去;也有相当一部分巩固不了,其中有些要部分退下来,只能办贫下中农为主的小社,有些要全部退下来,办互助组或单干,这四种情况是:

第一类:办得比较好,可以按现有规模办的社,主要是干部较强,形成了贫下中农的领导核心;社的规模不大,经营管理水平基本相适应,能体现按劳取酬原则,生产发展,粮食超过或接近1957年水平,社员收入增加,群众情绪较高,绝大多数坚持办社。

第二类,需要调整规模或加强领导后;可以继续办的社。一种是需要调整规模,主要由于规模太大(五六十户至百多户,也有少数寨、社),与干部领导水平不适应,干部反映:“我们小民族办不了大社,每天有几十个劳动力不知去向,这样下去会越来越搞不得吃”,要求划小。我们认为,凡是规模太大,干部管理不了的,都应加以调整。在边疆地区办社,山区一般以10户左右至20户左右,坝区以20户左右至30户左右为宜。当然划小也要根据具体条件,主要是要有干部班子,否则反而会形成被动。再一种是领导骨干或经营管理上存在问题的社,如有的干部能力很弱,有的贪污腐化或个别政治上不纯;或者经营管理不善。经过加强领导、调整干部。并认真帮助提高经营管理,可以继续办下去。

上述两类可以巩固的社,也有少数人(主要是富裕中农)要求退社。一方面要加强思想工作,教育社员划清两条道路的界限,把社积极办好;另一方面根据自愿原则,经过做思想工作仍坚持不愿留社的,可以允许退出。对地富和民族上层,如没有严重破坏行为,本人愿意继续留在社内的,本着有利于团结、改造和稳定的精神,仍可留在社内随社生产,不要清洗。本人坚持不愿留社的,可以允许出社。

第三类,是部分要求退社,部分坚持办小社,这种社一方面是阶级队伍薄弱,干部觉悟和能力较低,办社以来多数减产,或有所增产,但多数中农及一部分贫农减少收入,坚决要求单干;另一方面由于贫下中农仍坚决要求办社。又有一定骨干,有些在1957、1958年又曾有办好小社的实践经验。因此,应该经过做思想工作,贯彻自愿原则,允许坚决不愿办社的退出,支持坚决愿办社的贫下中农继续办小社。这样把愿意和不愿意办社的积极性都调动起来,对发展生产是有利的。

第四类,是办不下去,需要全部退下来的社。主要是阶级队伍和领导骨干没有形成。现有干部不纯或十分软弱,又没有新的骨干可代替,经营管理混乱,不会计划生产,不善组织劳力,不能基本体现按劳分配,粮食连年减产,或者生产稍有恢复,但距1957年水平仍远。群众生活困难,社员对合作社丧失信心,多数不愿办社,甚至动荡不安。如勐腊县曼将社(傣族)被头人儿子掌握领导权,其他干部有的消极不干,有的不起作用。粮食比1957年减产一半,今年农忙季节,由于粮荒,群众纷纷到山区单干寨换买粮食,有些贫农把猪、鸡、衣裙、银裤带甚至斧头、砍刀、饭锅都拿去换了。他们说:“这样下去,富裕农民要变穷,我们只有等着饿死”。经过做思想工作,仍表示:“要恢复生产,只有让我们单干几年”。另如澜沧东回区糯登社(拉祜族),社干部虽然纯洁。但能力十分弱,不会组织生产,经营管理混乱。1961年比1957年减产56.8%,户户减少收入。经过贯彻现行政策,群众情绪仍不稳定,今年社干带头三次出国看地方,准备外逃,说:“人不想跑,肚子想跑”,“如果政府不允许单干,只好出去逃荒几年,等中国生产好了再回来”。有的社虽然干部纯洁积极,几年来大量扩种面积,生产也有所增加,但由于民族发展水平的限制,经营管理水平很低,不能适应集体经济的需要,不能基本体现安劳分配原则,因而不能调动群众生产积极性,多数群众不愿继续办社。如勐腊四乡新寨社(哈尼族)全社无一人识字,以木刻记工分,以象形符号记事。生产无计划,出工一窝蜂,评工记分实行“死级死记”,结果出勤率很低,劳动时间很短。有的人已在做活,有的还在田房纺线睡觉,问他们为什么会这样?答复说:“他们是9分的人,我们是8分的人,6分的还在家里呢。”社员反映:“死工分象根绳子捆着我们”,“现在是强人变憨人,快人变慢人,早人变晚人”。工作组曾帮助推行计件包工,但干部走后,又退回到死分死记,因而,多数群众不愿办社。

总之,边疆的合作社能不能继续办下去的主要条件:一是要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贫下中农领导骨干;二是干部管理水平,要会计划生产,组织劳力,起码要能够实行死分活评和临时小包工,基本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三是群众确实愿意办社。因此,对现有合作社,应该根据上述条件,进行具体分析,对于具备办社主要条件,办下去确实能够提高劳动生产率,能够增加生产,显示集体经济优越性的,就应当坚决办下去;反之,就应坚决退下来不办。确实能办多少就办多少,确实需要散多少就散多少,实事求是地加以处理。这样才有利于调动群众积极性,大力发展生产,有利于巩固团结各民族广大群众,进一步稳定边疆。

(二)

边疆七县,现有农业人口12.2万多户,57.98万多人。目前共有3921个合作社,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88.5%,其中23万多人口的一线地区,合作化程度达73%;33万多人口的二线地区达97.5%。现就一、二线地区合作社的情况和处理意见分述如下:

一、边沿一线大部分是“直过”山区,地处边沿、政治、经济、文化十分落后,内外关系复杂,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隔阂尚未完全消除,祖国观念淡薄。1958年曾大量外逃,严重损害了农业生产力,造成减产。如澜沧糯福区至今尚有一半人口(8000人)未归,外逃群众反映:“只要一允许单干,二允许信教,三不乱抓人,挡都挡不住,要回来”。从现有合作社看,大部分都不具备条件,阶级队伍领导骨干未形成,管理水平很低,有的甚至还是头人当社长,有些实际是“假社”(西盟约占20%到30%)。社干部多数不识字,甚至连1到100也数不清。有些虽派工作组长期驻社帮助还是不行。如糯福区完卡社,部队工作组曾先后培养5个社长,都相继外逃缅甸。因此,一线地区应当采取基本不办的方针。少数确实有把握办好的,经过切实调查确定后加强领导,必须办好,根据各县初步排队,一线地区共有1358个社,能巩固的(包括调整规模的)约502个,占一线地区总社数的37%,部分退出后还可以办的311个,占22.9%;需要散的545个,占40.1%,经过调整后预计入社农户占一线地区总农户的41%。

二、二线地区大部分是“和改”区,一般情况是群众觉悟较高,干部队伍较强,大部分合作社几年来已有一定基础,因此,多数合作社是能巩固的。但从调查表明,二线地区情况也很不平衡:(1)真正办得好的社仍是少数;(2)大多数是需要加强领导,提高经营管理或解决规模体制等问题后可以继续办的社;(3)一部分薄弱区、乡,多半是土改中的落后地区,原来基础就差。1958年“五风”危害又较大,目前合作社的情况比一线好不了多少,有相当大的比例办不下去。如澜沧东回区(拉祜、哈尼族)粮食产量1956年511万斤。1960年减至310万斤。群众一直没有完全稳定下来,今年1——9月还外逃187户,767人,而回归的只10户37人。初步排队,全区69个社,只能部分办的15个,占21.7%;办不下去的达46个,占58%。又如勐腊县勐腊区三乡,原来是富庶的傣族坝区,几年来粮食严重减产,成为大量缺粮地区。目前群众情绪十分低落,连秋收也不积极。全乡13个社,5个不能办,占38%;三个只能部分办,占23%。再如勐海县勐宋区(哈尼族),有些乡领导不纯,生产减产。今年初发生过暴乱,去年以来共有90户500多人“搬家”“逃社”,迁至偏辟山区分散单干,目前正在继续发展。据县委反映:最近有10个社要求解散,两个已自动散了;(4)基础较好的区、乡,大多数社能巩固,少部分不能办下去。如澜沧富邦区的调查,75个社,能巩固的达64个,占85%;不能办的占15%。勐腊县勐仑区能巩固的占80%;不能办的占20%。

因此,二线地区总的是多数能办,少数不能办。据各县初步排队,二线地区共有2563个社,能巩固的约1606个,占二线地区总社数的62.8%;部分是退出后还可以办的630个,占24.6%;要散的327个,占12.7%,经过调整后预计入社农户占二线地区总农户83.8%。

一、二线合计,我区边疆能巩固的社共约2108个,占合作社总数的53.6%;部分退出后可以办的约941个,占24%;需要散的约872,占22.3%。经过调整后,估计入社农户可以占总农户的66.5%,其中江城占80.92%;勐腊占50%;景洪占58.8%;勐海占79.7%;孟连占52.7%;西盟占14.13%,澜沧占73.2%。我们认为边疆7县,经过实事求是的调整,估计入社农户只能达到总农户的50%左右。有的县比重尚偏高,不符合实际情况,尚需进一步研究核实。

关于一线地区的处理,地委已于12月13日向省委报送“关于边疆一线地区合作社的处理意见”,并已通知各县。鉴于二线不能办的社,特别是上述薄弱地区,如不及时加以处理,显然对明年生产不利。因此,也应争取在春耕前加以处理。但在步骤上拟先处理一线,再解决二线。处理的具体政策问题,地委已另有专报,此处从略。

 1961年12月23日

附件一

澜沧县东回区糯登社的调查

糯登系山区拉祜族社,40户197人,其中贫农35户167人,中农2户11人,富农2户14人,地生1户5人。有劳动力113个,耕牛20头,今年耕地面积共424亩,每个劳动力平均3.7亩,粮食总产量41619斤,每人平均211斤。这个社无条件再办,已宣布退了下来。

一、合作社不能办下去的原因:

根据调查,主要有如下四点:

第一、办社违反自愿原则。糯登社于1956年春结束土改,次年办了互助组,群众生产积极性很高。粮食生产1957年每人平均达614斤,1958年每人平均686斤,是历史上的最高水平。1958年4月试办了17户的一个初级社,到7月又退出5户。群众刚尝到民主改革带来的好处,多数尚无入社要求。1958年8月,区委提出了“三天合作化”的要求,扩社又是在民主补课之后,社员多划不清敌我界限的情况下,采取强迫入社的办法,群众怕“不入社逮捕劳改”,因而,不分阶级全寨入社。

第二、入社后三年连续减产,群众生活困难。从分户经济调查结果说明:粮食从1957年每人平均614斤,减至1961年的211斤,减52.3%,总收入从1957年每人平均47元减至1961年20元,减57.4%,为什么下降这样猛呢?

据调查,1958年冬,“共产风”、瞎指挥风都很严重,劳力平调常达30%——40%,放弃了备耕。在这样一个以旱稻为主的山区,错误地提出了“消灭山地、枪毙苦荞”,且不视条件,大开新田,虽突击开出72亩,因多系干田,1959年下种720斤,只收1200斤。由于“五风”危害和管理上的混乱,1959年粮食比1958年减69%。1960年粮荒严重,672亩山地,只薅通288亩,仍然减产。去冬今春以来,虽全面贯彻了省委关于边疆各项现行政策,基本克服了“五风”,但是,群众“一半想走,一半想再看看瞧是否准单干”,积极性仍然未调动起来,今年又比去年减产16.8%,扣除公粮、籽种、吃青(公共积累没有留),分配结果,每人平均有粮100斤以下的11户,每人平均101斤至200斤的25户,每人平均有粮201斤至273斤的4户,没有一户达到300斤的起购点。群众反映:“办社三年,没有一家够吃”。

第三、干部弱,经营管理混乱,社干觉悟低,领导核心没有形成,社管会长期处于瘫痪状态。社干部共5人,贫农4人,中农1人,正副社长均系贫农、党员,但觉悟不高,办法少,思想苦闷,不愿再干。全社40户,生产无计划,劳力无组织,临时派工,每天“干部叫出工,催到太阳辣”,社员等齐干活,120个劳动力,农忙季节出工也只六七十人,每天劳动四五小时,而粮荒季节则只有二三十人出工,每天劳动一二小时。社员反映:“单干时,到农忙,鸡叫起来,天亮出工,晚上不点火吃饭的,只有头人、懒汉”,“单干时,吃饭挂生产,走路挂生产,睡觉挂生产,办了合作社,不是自己的地,白帮别人苦”。干活马虎,工效低,质量差。过去六架牛犁完的田,现在要十八架;过去五、六月就犁“霉地”(第一年犁翻,第三年才种),犁十一二道,一亢种(120斤)可收三十亢至四十亢。入社后,七八月犁地,犁三四道,次年就种,一亢种只收八九亢。评工记分采取死分死记和个人计件两种,个人计件,因定额规定不合理,同等劳动力犁地,有的得18分,有的只得四五分,不能体现“按劳取酬”。工分今年10天左右评一次,以前几个月才评一次,常有虚假现象,社内没有识字人,没有会计,用木刻记分。区、乡干部来时,帮助记入工分手册。从社干到社员,对集体财产不关心,干部带头乱摸乱拿,但无人管。

第四、社员对社普遍丧失信心。有的贫农反映:“这几年,一年望一年是否会好些,今年再也望不下去了”。“共产党的政策样样好,就是为什么要办合作社不晓得?!这几年,粮食减产,公余粮也减少了(公余粮1957年2.7万斤,1958年4.3万斤,1961年7000斤),政府供应回来不算,还从内地调来供应,钱白白给,粮白白吃,这样做不如让我们单干,政府还可以少给一点”。个别中农甚至说:“再办合作社,子子孙孙要死灭”,“合作社会增产,除非公鸡会下蛋”。普遍认为:“只有单干,才能恢复到1957年生产水平”。表示“如不允许单干,就要迁孟连,搬缅甸”。今年六月,社长、副社长等9人,曾三次出国“看地方”,已选定班颇寨。反映:“缅甸山区不如东回,而且地方乱,摊派、疾病、乞丐都多,帮工也难”。并感到“世世代代住在这里,祖祖辈辈埋在这里,不忍搬走”。但是:“人不想跑,肚子想跑,死也要饱死”,“如果政府不允许单干,只好出去逃荒几年,等中国生产好做吃了再回来”。没有一户要求继续办社,连困难多的寡妇,也因收入减少要求单干。

二、方法、步骤和对具体政策的处理:

上述情况,经请示省委批准,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基础上,于10月6日宣布允许单干,并与乡、社干部和社员研究了有关具体政策的处理,做到有领导、有准备地退下来。

(一)首先进行思想教育,从党内到党外,从干部到群众,反复划清合作社的优越性和办社条件不具备的界限,经过教育,群众反映:“合作社是好,就是我们办不好,如果像付麻卡(附近一个年年增产的社)一样,还是搞得吃”。同时,也反映出单干后“怕有困难政府不帮助”,“怕不卖给粮食、盐巴、布匹”“怕有得吃时又来办社”等顾虑。针对这些思想交代了党的政策,说明对单干不加歧视,至于将来办不办社,何时办?则取决于群众的意愿。

(二)有关具体政策的处理:

土地:土改后原有土地,仍归各户所有;入社以后的新开田,作为“团结田”,集体耕种,按劳分配。

籽种:除留下“团结田”籽种外,按今年工分分到户。

农具:除赔还平调社员的外,评价出卖,按工分分钱。

牲畜:有水牛1头,黄牛5头,系几年来用积累购买,评价卖给无牛贫农社员,首先赔还贷款,剩余按三年工分分配。

债务:合作社几年来欠国家贷款270元,结合处理集体财产时赔清。

(三)今后领导问题。恢复行政组,在原有社干中选组长1人,副组长1人。全寨虽有40户,但居住集中,不再分大小组。

三、散社后的情况:

宣布允许单干后,群众普遍高兴,不少社员修补房屋,准备搬缅甸和孟连的人都不搬了。除懒汉李老大等少数人外,都比过去积极,现群众各自找地比原计划增开了114亩,多数社员已积极作渡荒准备,除大种早熟作物外,已用鸡、猪等到孟连坝区换回粮食3200斤,每户平均80斤。另外,没有耕牛的要求买牛,没有养猪的还设法买猪。所有制一落实,群众情绪就大有改变。

糯登社处理以后在全乡的影响也很大。今年9月,全乡12个社(寨)有7个社(寨)的群众,酝酿秋后搬孟连、迁缅甸,逃避合作社。现在那些不具备办社条件的寨子,群众感到单干有希望,思想从而稳定了下来。糯登单干后,在一个半月内,犁好252亩,超过原订计划。对于具备办社条件的寨子,虽然个别户有些波动,想退社,但90%的社员仍表示要坚决继续办社,他们说:“除非共产党不准办社,不然,别处不办我们也要办”。根据最近排队的结果,全乡12个合作社,能够坚持办下去的一个社,占5.5%;部分办部分不办或田入社地不入社的3个社,占26.5%;需要散社的8个社,占68%。

据区、乡同志反映:1960年秋后,全区还有动荡,今年1——9月,全区也还外逃184户767人;而今年秋后,人心比较安定,买牛生产,买粮备荒,修补房屋,情况显著不同。

附件二

勐腊县勐腊区四乡新寨合作社的调查

(一)

勐腊四乡新寨社是“直过”山区,哈尼族,在一、二线地区的接合部有36户217人。其中贫农22户,占61%;下中农1户,占3%;中农5户,占14%;上中农2户,占5%;富农3户,占8%,地主3户,占8%。

该乡1958年2月才建政,没有进行过民主改革,1958年曾内部掌握划过阶级,在此基础上,“一步登天”实现了合作化。正因为这样,群众的觉悟较低,阶级队伍薄弱,干部没有经过很好的锻练,合作化的基础较薄弱。

经济上基本上仍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生产技术落后,主要还是刀耕火种,1958年后才开了少量水田,现在还处于学种田的水平。全社没有一个人识汉文,用实物象形符号来说明名称,用木刻来记载数字,不适应于集体经济的管理。

(二)

办社以来生产基本稳定,1956年单干时粮食总产18.65万斤,1957年18.82万斤,上升1%;1958年19.5万斤,上升4.5%;1959年21.04万斤,上升12.6%;1960年17.77万斤,下降4.8%;今年估产可保持1956、1957年水平,但从每个劳动力生产粮食水平看则是下降的。1956年每个劳动力平均生产1884斤,1960年1532斤,下降18.6%。用粮水平1956年每人平均816斤,1957年817斤,1958年851斤,上升4.3%;1959年692斤,下降15.2%;1960年532斤,下降34.8%。原因是1959年后粮食不增,公余粮增加,人口增加,口粮即下降。

经济收入。1956年总收入12005元,1960年10260元,下降14.5%。

牲畜几年来总的是下降。以1956年为100,马下降46.7%;水牛下降6.6%;黄牛下降20%;猪下降46.7%。

(三)

干部队伍基本是纯洁积极的。社干8人(社长1人,正副会计2人,生产队长2人,民兵队长、保管委员、妇女委员各1人),其中贫农5人,占干部总数62.5%。从总的来看,领导权是贫农掌握的。但由于所有干部都很年轻(18岁——28岁),没有经过长时间的培养锻练,对办社和领导农业生产都缺乏经验,又都没有文化,办法少,能力差,加之哈尼族的家族关系,老辈权威的传统影响很深,只有老辈指挥小辈而不能青年指挥长辈的特点,使干部的积极性受到很大限制。如1960年干部会决定再开20亩水田,长辈老人不同意,结果只好取消决议;1960年分配,干部主张按政策办事,长辈则要完全分光,不卖余粮。这里由于没有经过改革,所谓“长辈”即多半是过去有权威的富裕农民、富农、地主。所以领导权虽在贫农手中,但实际还受到他们的牵制。正如社长说的:“贫农当家只是句话,我们说话人家不听”,加上支部书记在该寨和富农有亲,阶级界限不清,经常支持富农、富裕农民说话。说明还没有真正树立贫雇农民的领导优势。

(四)

该社最大的问题由于受民族发展水平限制,经营管理水平很低,无法调动起群众积极性。生产管理上没有计划,不会安排,明天活计今晚决定,甚至当天活计当天早上临时决定,劳动力没有分工组织,临时由社长一人调度指挥,社长顾不了,队长无事可做,没有检查督促,生产缺乏责任制。

更大的问题是工分报酬采取了死级死评,按强弱、老小、男女分级,男的分三级,高的9分,中等8分,低的7分。女的逐级比男的少1分,工分固定死了,严重的限制着群众生产积极性。调查过程中看到:每天有30多人已下地干活很久,但田房还有20多人睡觉、搓线,问他们为什么?答复说:“他们是9分的人,我们是8分的人,6分的人还在家里,要10多点才出工呢?”干部、群众对死级死评反映很强烈,贫农会计说:“工分定死了,干部带头也带不起来,带头白吃亏。”贫农寡妇依海妈说:“我每天8分定死了,娃娃多,要多苦点才得吃,但多做了没有工分,死工分就象根绳子捆着我们”。社员说;“现在是强人变憨人,快人变慢人,早人变晚人”。

由于实行死级死评的结果,群众生产积极性低,互相观望,社员的态度是:大家得吃我得吃,大家饿得我饿得,没有吃的找粮食局供应。全社100多劳动力,出勤率很低,每天60—70人,工效不高,每人每天平均只收割半亩左右。社长说;“干部合不拢,社员叫不动,我哭都哭过几次了”,他是急于想办法搞好,工作组也帮助他们推行计件包工,出工人数由60多人增加到93人。出工时间由八九点提早到七点,工效大大提高,劳动工效均在一亩以上。但是搞了两天,一是因为大片山谷地计算数量确实较困雅,他们说:“各人的工分不一样,不好计,搞不了”。连支书、社长也说:“太麻烦,搞不得吃”,坚持不下来,又恢复死级死评。

财务管理上,现金、粮食、工分都是用木刻记数字,用竹笺代账本,用实物象形图代名称,只有结余数,没有收支过程(收支后,就在木刻上削去了),每年分配要靠工作干部去包办代分。当然在没有文字的情况下用木刻记载是比较清楚的,但木刻不能解决提高的问题。

(五)

这里由于没有经过改革,干部和群众没有经过阶级斗争锻练,阶级觉悟较低,界限不清,如支书与富农和富裕中农是亲戚,常站在他们的立场说话,1958年反动地富形成一个小集团打击斗争干部,煽动外逃。从外寨迁来的10户人,一直不稳定,多次闹搬家,要单干。另一方面,合作社的生产虽然基本上保持1957年水平,但总收入下降,用粮水平下降,社员对社仍是半信半疑。如会计说:“过去我妈1人劳动还够吃,现在3人劳动还不够吃”。社长说:“如今年再不够吃,我不干了”。社员对办社态度比较坚定的14户,占总户数的38.8%;主要倾向单干,犹豫动摇的12户,占总户数的33.3%;坚决表示要单干的有10户,占总户数的27.8%。这些人多数是外逃户家属、亲戚和以保管员标撒(中农)为首的闹搬家的人。说明干部和群众思想都不巩固。

(六)

根据上述,我们认为新寨虽然经过几年来的办社,培养起一定的干部,但没有形成领导优势,水平低、能力差。生产虽然能保持1957年的水平,但主要是扩大了面积和使用了部分外逃户水田,而最主要是“直过区”,民族比较落后,受民族发展水平限制,办社几年来,经营管理水平仍然很低,死级死评严重地束缚着生产力的发展,干部群众想提高,但领导水平适应不了,如果不能改变“强人变憨人,早人变晚人,快人变慢人”的现状,劳动生产率就无法提高,生产就无法发展,合作社就难于巩固。加上该社阶级关系复杂,群众觉悟不高,目前仍有动荡。因此我们认为这个社应暂时退下来,不再继续办下去。然后,通过大力发展生产,教育培养干部,帮助提高民族文化,创造好条件,将来重新发展合作社。

 196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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