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沿河县委(贵州)监委关于傅忠甫所犯错误的处分报告

傅忠甫,男,现年三十一岁,家庭中农,个人务农,现高小文化程度,沿河县城关公社新译管理区人,一九五九年参加工作。一九五四年八月入党,现任城关公社黑水管理区总支书记。

简历:解放前,七至十四岁读书,一九四六年当保丁一年,学佛教一年,教书一年至解放。

解放后:一九五三年参加工作,一九五四年八月任财干,一九五七年任总支部书记,一九五九年调任黑水管理区总支书记。

主要错误事实:

一、逼死人命:

(1)一九五九年冬月,傅忠甫在黑水管理区任总支书记时,新进队社员田贵文,贫农,给大队看守红苕,因红苕被盗,傅忠甫亲自叫来管理区拷问,毒打后,将田贵文捆绑吊在食堂柱柱上三个小时,吊打后指使炊事员杨翠英连续扣饭四天,不到四天,田贵文死于家中。

(2)一九六○年元月,新进队社员田贵礼贫农在一天晚上在自己自留地上扯菜吃,被傅甫看到,付不调查了解,倾听少数人的反映,说原该队红苕系田贵礼盗走,当场付给田贵礼打了两耳光,并拘留在管理区罚三天苦工,由于田贵礼原来就有点病,释放后,三天就死了。

(3)一九五九年冬月,崔兰英,地主,偷食堂菜和谷子20斤,傅忠甫知道后,指使小队长田永忠,食堂会计田荣华将崔兰英捆绑半个小时,吊后傅忠甫亲自用风香条条进行毒打,由于当时负伤过量,五天后就死了。

(4)一九六七年的冬月社员陈昌银贫农,与其父亲吵架,傅忠甫不问从来,对陈昌银进行毒打。

二、违法乱纪,翻箱倒柜

一九五九年至一九六○年傅忠甫不顾党的政策,带领青年到新进等队查收,傅忠甫亲自翻箱倒柜十户,其中贫农七户,小土地经营一户,支持和指使其他队干翻四十七户。

一九六○年二月亲自罚二户,共罚款一百零五元作为食堂的收入。

三、贪污多吃多占:

一九五九年的腊月傅忠甫擅自动用贪污管理区机动粮十斤并在猪场、敬老院、岗陵等食堂吃饭不给粮票计四、六斤,现金1.50元。

四、运动中的态度:

傅忠甫在运动中的态度是不好的,运动开始认为自己的问题不大,不主动交待,当问题被群众揭发后,领导多次进行教育,仍是避而不谈,并在运动中多次申请要求公社党委批准回家生产,企图避免群众的斗争。后经过群众的揭发、斗争,在事实面前才承认错误。

综上所述,错误是严重的,傅忠甫在任职期间,一惯不顾党的政策,不关心群众的死活,在群众中影响极坏。报经县委同意,在党内撤销一切职务的处分。当与否,请地监委批示。

 中共沿河县委监委一九六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来源:

贵州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