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委批转省委对资改造领导小组关于当前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手工业进行经济改组中的情况,问题与意见的文件

省委同意省委对资改造领导小组关于当前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手工业进行经济改组中的情况、问题与意见的3份文件,特批转各市、地、县(旗)委遵照执行。

我省在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大部分市、县紧接着清产核资和人事安排之后均已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经济改组。凡是经过调查研究,改组工作进行的恰当的,均出现了不同程度和不同方面的新气象。反之,对于一些不适宜集中生产或经营的行业,进行了不适当的裁并,则发生了一系列的问题,如生产经营的混乱,协作关系和供销关系中断和脱节,品种花色减少,成本增高,质量降低;群众购买不便等;省委于3月15日批转省委对资改造领导小组召开的市、地委对资改造领导小组长会议上的报告时,曾批判了不顾人民需要,不适当的并厂、并店、并社所造成的恶果,并指出各地必须进行检查和坚决纠正。至今为止,各地虽进行了某些必要的调整,解决了若干严重问题。但由于不少干部对经济改组的复杂性认识不够,对国务院《关于目前私营工商业及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中若干事项的决定》及省委指示的精神领会不深,执行不力,以致仍有不少问题未得彻底解决,特别是对于一些不适宜于集中、合并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过于集中后,管理人员增多,开支增大,进销货手续繁杂,服务点不能满足人民需要,辅助劳动力得不到安排,工资长期未确定等问题均未得到妥善解决,已经影响了部分业者的积极性,这一情况必须引起各地严重注意,各市、地县(旗)委应即根据省委对资改造领导小组所提出的对于工业、商业、手工业经济改组中的问题与意见认真贯彻执行。要求在6月底以前做出显著的成绩,于7月上旬向省委提出书面的报告。

在执行中必须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特点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逐行逐业按不同经营特点与服务对象加以具体分析,克服那种一般化的轻率的工作态度,对于已经合并问题不大的应以巩固提高为主,结合解决存在的问题把工作重点切实转入改进与提高生产经营方面去;特别是引导提高产品质量与商品流转方面。对于经过一个时期观察研究认为可以继续进行联并的应制定具体行动规划稳步进行;对于可以适当集中,但过分地集中了的应进行适当调整使之有利于生产经营,有利于为群众服务;对于由于不适当地集中而引起许多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的应坚决采取不同方式把它分开。随着不同经营方式的采用亦应即速确定适合其经营方式的核算方式。

逐行逐业按照不同经营特点与服务对象进行具体分析时,必须克服那种浮在表面上,而不去深入了解群众是否方便,及其经营特点是否能得到充分发挥,业者切身问题能否妥善的得以解决的主观主义做法,对于一些适于分散经营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主要是其中的连家铺)继续让他们采取分散经营自负盈亏的办法,决不意味着“倒退一步”,他们仍可以挂合营或者合作社的招牌,只是采取不同的经营方式和不同的核算方式,这样是最适合于他们本身特点的。对于他们今后的生产与经营仍旧根据统筹兼顾的原则加以安排。这一道理仍须继续向干部和业者讲明,才不至于在调整过程中有所犹豫和抵触。

附:

中共辽宁省委对资改造领导小组关于对资本主义工业经济改组中的情况、问题与意见

(1956年5月)

一、基本情况

全省1955年底,私营工业共计3026户(不包括粮米),从业人员44545人,产值19307万元。从1月14日到25日各市县(旗)先后批准全行业公私合营,在改造中划归手工业部门改造的有400户,从业人员2917名;划归商业部门改造的114户,从业人员964名;被带进来合营的个体手工业有783户,从业人员2765名。经过划出、带进,由工业部门改造的总户数为3332户,从业人员43429名,生产总值18440万元,资产净值为2346万元。

各地在宣布全行业公私合营后,立即进行了清产核资和人事安排工作,截止2月末,全省清产核资工作已基本结束。各地基本上贯彻执行了“公平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但也不同程度的存在着清点面过宽、过严、估价偏低和列作待处理财产过多的偏向。

对资方实职人员,采取了包下来的方针,按照“量才使用,各得其所”的原则,全部作了安排,资本家一般感到满意。但在工作过程中,对资本家上层人物安排的比较慎重、细致、经过逐级讨论,因而安排的也比较适当,但对中、下层人物安排就比较粗糙,有的不尽合理。

批准合营以后,除了个别的资本家表现消极而外,大多数资本家都是愿意接受改造的,而且热情很高,积极参加清产核资和生产管理工作,服从组织安排,证明了和平改造和“赎买”政策的正确与深得人心,促进了资产阶级分子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在工人方面经过对资改造高潮之后,他们的社会主义觉悟有了更大的提高,表现了积极拥护合营,在改造改组工作过程中,都发挥了高度的积极性,有的组织了突击队,作护厂工作,有的白天生产,晚上清估,以保证生产、合营两不误,在实际工作中已成为改造改组的主要力量。

各地随着清产核资、人事安排先后进行了经济改组工作,时间短、动的也很快。全省3332户的私营工业(包括个体户)中地方国营吸并的有717户,老合营吸并的有436户,其余2179户,改组为236个主体厂(包括单独合营企业),集中在1411个地方生产,减少了1921个生产点。比原企业单位约减少55%左右。

在一次批准全行业公私合营后,由于我们领导思想不明确,对经济改组复杂性、细致性和企业小而分散的特点认识不足,也由于运动的面广和迅速,对各地仓促地进行经济改组工作具体指导不够,又未加以严格控制。同时,各地对某些工人、资本家急于改变现状和干部中贪大贪新、好高骛远的思想及企图一下子改变企业面貌的急躁情绪未能及时批判和克服,只用了几天或半月的时间,即进行了经济改组,并进行了集并,因而多数是草率的,少数甚至是盲目的,由此而发生了有的把辫子编错了,把生产不同产品的工厂编在一起,既不能统一生产,又不能统一核算,有的中断了原有的协作关系和供销关系,影响有协作关系的国营厂任务的完成及市场商品的供应,特别是盲目并厂后,有些厂房、宿合、仓库,食堂不足,影响操作、原材料的保管及工人劳保福利等,致造成产品质量下降和工人生产情绪不高以及生产上的混乱状态等一系列的问题。

根据上述的问题,省委在2月2日至4日及时召开了各市、地委对资改造领导小组长会议,指出了上述问题的严重性,统一了认识,并做了下一阶段的工作部署。紧接着在2月12日报纸公布了国务院《关于目前私营工商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若干事项的决定》,省委据此精神又在2月中旬召开了紧急的电话会义,强调摸清情况,做好规划、严格控制乱并乱动。各地刹住了车,有的地区进行了重新规划,如旅大市金属行业通过社会需要调查和进一步摸清企业情况后,反覆三次规划,纠正了不应并的要并,不应撤的要撤的错误作法,并较原规划可节约4万余元的投资。又如沈阳市纺织业,反覆规划了6次,一次比一次细致合理,有的对前一阶段改组工作进行了调整,因而中断了的协作关系基本得到了恢复,如沈阳市改组时将与玉林铁工厂(产品独特,专门生产机车配件)有协作关系的木型翻砂等小厂错编入其他厂内,影响该厂生产,进行了调整恢复了他们的协作关系,减少的品种一般的也恢复了,而且有些产品还有所增加,如锦州市发现生产老太太尖鞋的并掉后,就马上恢复了生产,辽阳市增加了胶手套等50余种新花样规格。与此同时将职工、技术人员、资本家的积极性逐步导向生产方面,因而生产出现了新气象。

自2月份以来,各地生产效率有显著提高,产品质量有些好转,产品成本也有下降,有的还增加了新品种。全省新合营企业生产计划完成情况是逐月好转的,如1月份只完成计划62.92%,2月份完成计划82%,3月份则完成计划108%。凤城县新合营企业福兴永铸造厂铸造铧子废品率由原20%减少到7%,成本比过去降低26%。绝大部分企业相继开展了社会主义竞赛,旅大市三个专业公司所属合营企业从2月份通过讨论国家计划以后至3月下旬提出合理化建议516件,根据已经实现的26件即给国家创造财富65000余元。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贯彻执行省委2月2日会议决议及国务院的决定不坚决不彻底,存在着动摇、观望、等待的情绪。有些干部认为:全行业批准合营就是统一经营了,盈亏由我们负责了,如再分散生产,管理上有很多不便,因而等待上面拨钱及解决房子问题,而不积极地进行合理调整和解决迁并后发生的严重问题。因而对合并后所存在的车间生产拥挤,仓库不够,食堂不足,上下班远等问题有的地区尚未作妥善处理。

(二)管理工作落后于实际需要。绝大部分地区都是在高潮到来的时候仓促的由各单位抽调干部,大部分没有经过训练,有的训练几天,不仅对改造政策体会不深,业务上也不熟练,水平不一,很难搞好难巨复杂的经济改组及生产管理工作。加上原来私企管理工作薄弱,因此改组后管理工作远远落后于生产的需要。制度不健全,工序不衔接,造成了窝工浪费,致使成本高、质量低。如鞍山市新中铁工厂作1000个小油壶就废了1000个,永华铁工厂作12Kg规格的鱼尾板5000个全部返工;沈阳市东源染厂7天造成6次质量事故,最大一次坏了2900多疋布;沈阳工大翻砂厂生产的水泵,废品高达50%多,有的水泵因质量不好,抽不出水来。

(三)工资制度混乱,支付形式不一。各个行业间和一个行业的企业间,与地方国营厂间和老合营企业之间都不一致,高低不等。辽阳市工资支付形式有4种,海城县一个机械厂并入26户中就有3种支付工资形式(日工资、月工资、挣多少花多少)。

福利待遇也不尽合理。有的有夜班饭费、伙食补助费,如沈阳市木器行业每月每人补助伙食60分;有的规定老婆生孩子给丈夫3天假,如果本人照常出勤还加发3天工资;有的初一、十五还给加餐费,还有的既保留了旧企业的福利制度,又享受地方国营或老合营厂的劳保福利等不同情况,必然影响职工的生产情绪和团结。

(四)对资本家使用和教育也存在严重问题,有的把资本家安排在负责岗位上却无事可干,如营口市××织布厂的生产股长(资本家),因无工作,每天到车间去和工人抬绺子,打零杂。又如开原县铁工厂私方副厂长到厂后一个月也未给安排个办公桌,他每天除了下车间就到一个大屋里的黑板底下长板凳上坐着。

干部不尊重资本家职权的情况也较普遍,如铁岭县某厂资方在发言中稍有不妥之处,当场就被公方厂长制止,并宣布资方没有发言资格。甚至有的厂在开全厂人员大会中公方代表妄听个别工人的建议把资方付厂长“请”出会场。

职工对安排资本家到领导岗位上思想搞不通。有的发牢骚讲怪话。……

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领导不够重视,没有深入检查和及时纠正,对公方干部没有进行系统的政策教育、以及在公私合营后,归口的业务管理部门没有及时加强业务管理工作,致使企业的管理工作没有跟上去等。

三、今后意见

(一)对新合营企业,一般厂小、分散、设备简陋、技术落后等很多弱点,要搞好生产必须进行改组和适当的迁并。但如果认为改组必须迁并的看法是不全面的,也是不正确的,因为许多小厂并不是都需要合并,有些是现在不需要合并,有些是较长期不需要合并的。也不能单纯的从主观愿望和便于管理出发,还要考虑到条件的可能。并与不并,不是一项简单工作,问题很复杂,联系面很广,不能马虎从事,盲目求快,要逐行逐业摸清情况做好规划后才能迁并。我省在一次批准合营当时,就几乎全部统一了经营。集中起来生产固然是便于管理的,但条件不成熟,并的不当会造成混乱就更不便于管理了。很多干部往往是从经济上算账,当然经济账是要算,但也应该从政治影响上多加考虑。如并的不合理,厂房拥挤,工人劳动条件恶劣,房子不足要很多居民搬家等等政治上损失也是不小的,这样经济账也不会实现。

(二)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目前私营工商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若干事项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强规划与调整不合理的改组。规划调整的几个具体原则:(1)充分考虑地区之间,经济类型之间,城乡之间,目前与将来等;(2)充分利用原有资金和设备坚持节约原则,尽量节省投资;(3)不能中断协作关系,不能减少品种;(4)保留专长,保留名牌货及其商标和牌号。

在进行裁并中,还应考虑几个条件:(1)生产方向确定,产供销基本平衡的;(2)厂址(包括交通条件等)适宜,厂房够用(包括仓库、食堂、宿舍等);(3)有必要和可能的投资;(4)有利于生产管理和经济核算。

根据各行业企业的不同情况和特点,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改组方法:

(1)凡条件具备,厂房够用,产品又为国家加工订货或包销,操作过程相同,协作关系较大的行业,一般的应当集中起来组织生产。如机械工业,由于分散、落后、设备不全,在历史上都有些协作关系。又如棉织业,从浆纱、染线、捻线到织布,过去有些地方几乎一道工序一个小厂,一个织布厂要和几个厂发生关系,如将这类行业集中起来,变厂外协作为厂内车间,就能平衡设备,衔接工序。也可提高质量,降低成本。

技术条件与设备要求较严的最好适当的集中起来。如制药、橡胶、仪器、机电等,它们的生产都要求有较高的技术条件和较精密的设备,有的还要求卫生条件,如分散生产是难以解决这些问题的。

(2)暂时需要统一经营,分散生产的:能够独立生产一种或数种产品,且设备不易迁动的行业就不应强求集中。如造纸、玻璃、制油、窑业等。这类行业如采用统一经营,分散生产的办法既能充分利用原有设备,又能节省迁并厂的费用。

以手工操作为主或直接与群众见面的某些服务性行业,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不应过于集中。如手工制革、竹藤棕草、酿酒、食品、胶车修理等,他们多是手工操作,占用作业面积较大,产品直接与消费者见面,如果集中起来不仅厂房不好解决,也会造成对消费者的不便。

(3)必须保持独立经营,独立生产的:技术较高较好,产品独特或有专长的就应坚决保留下来。如精密仪器、精密的工具零件及其他服务面较广,产品在市场上有信誉的企业。

产品品种较多,并厂后会因而减少品种的也不要集中。

产品虽不特殊,但因与其他厂的产品、操作不同者亦不应勉强集中。

(4)凡因迁并后不合理,从而影响生产的,必须坚决进行调整:协作关系中断的要很快恢复起来,如因任务需要而改产其他品种的,也要建立新的协作关系。并掉了的独特产品,要马上恢复或在合营厂内专门设立车间或小组。主体厂过大而所属组合厂相距过远且又分散的,有可能分开就尽量的分小一些;许许多多的零星小厂虽然已经编在别的主体厂内,但目前不具备迁并条件,最好是不跨区,在本区内根据行业、地区远近或有协作关系等条件,每三、五个厂子联在一起,原地生产统一经营,分别核算。人并机器未并的,应该检查一下并起来有无问题,有问题的就应该分开,无问题的就对闲置的机器、房屋加以妥善的安置和处理。

(三)房子问题,各地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通盘考虑,统一规划。各地不少分散的小企业,厂房多是民房改建的,陈旧狭小,同时在大城市也有很多过去的厂房和仓库现在作了宿舍或民房。因此,各地应周密考虑适当调整,既合理使用厂房,又能减少国家投资,但必须做到使原住户满意,并适当解决动迁费用。坚决防止简单从事,强迫命令,以免造成政治上的不良影响。

(四)在进行经济改组同时也要考虑技术改造问题。合营企业的技术改造,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不是增添和替换大量新的机器和设备而是充分利用和调整平衡现有设备,和利用国营企业替换下来的机器(并不排斥根据企业内部积累情况,逐步增添少量的新机器和设备),以及技术力量的培养和提高,在目前国家投资有限的情况下,国家投资主要应该用于平衡设备,必要的厂房修缮和解决急需的安全设施和职工福利等方面;总之,用于解决有关生产的关键性问题而不应该扔掉了旧的机器和设备再由国家大量投资增添新的。

(五)工资(包括福利)问题,暂时维持不动。但目前各地可作些调查研究工作,将来提出详细方案(包括福利部分),报中央批准。在未报中央批准前,尽量不动,对突出不合理的可个别调整,但需经省转报中央批准,对于资方人员的福利待遇,按中央规定执行,即:因公(工)负伤、残废和因公(工)死亡待遇,给以和职工相同的待遇,由企业行政费开支,生病的医疗费用及病假期间的薪金,根据实际情况,由企业酌予津贴。

(六)加强对生产的领导,正确掌握和推动生产高潮的发展并将提高产品质量作为主要的一环。经济改组和其他一切工作都必须在搞好生产的基础上去进行。与此同时,必须相应的改善经营管理,建立健全必要的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首先是生产责任制、产品检验制度,和原材料保管与领退制度,其他如财务、劳动纪律等制度也要做些适当的规定,克服当前由于分工不明,责任不清所造成的混乱现象,逐步地建立起企业生产正常秩序。并应学习与推广先进经验,以改进生产,提高产品质量。

(七)加强对资方人员使用教育工作。各地应责成有关部门进行一次普遍检查,作出对资产阶级分子改造的全面规划,采取不同的形式教育他们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和业务水平,以期逐步地变成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对他们一定要量才使用,使之有职有权,并要很好的关心他们精神和物质生活。资方人员可以参加先进生产者运动,在生产上有发明创造或其他突出贡献应享受到应得的奖励。

此外加强对职工干部进行统战工作教育,使他们对资方人员要以诚恳态度帮助他们做好工作,并推动他们继续接受社会主义改造。

(八)根据国务院电报指示,对清产核资应进行一次复查工作,复查时,先找出问题较为突出需要加以调整的若干行业,深入了解情况,摸清问题所在,加以改正;然后,对其他行业需要加以调整的,都应加以调整。

但须注意,复查工作不要形成普查,也不是进行“纠偏”。复查的时候,要向资本家和职工、干部进行充分的宣传教育工作,交待政策,实事求是地进行。

清产核资遗留问题,应切实贯彻执行“宽”、“了”方针。对公债务应减免者尽量减、免。有些动员出来的不自愿的账外投资坚决要退回资本家。争取提早定股,叫他们放下包袱,减少思想顾虑,积极参加各项工作,尤其是生产工作。

来源:

辽宁省某档案馆